乌苏市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的主要做法

2018-02-12 22:36米热古丽艾尼
新疆农机化 2018年4期
关键词:残膜农业局示范区

米热古丽·艾尼

(乌苏市八十四户镇农机服务管理站,新疆 乌苏 833000)

2016年,乌苏市申请获得了中央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在乌苏市皇宫镇、石桥乡、哈图布呼镇等16个乡镇实施,并在各乡镇村队设立了143个废旧地膜储存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地膜回收、拉运、加工等环节。总投资1 900万元,实施面积6.3万hm2,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

1 基本情况

2016年,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乌苏市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主要在我市16个农业乡镇场实施,建立聚乙烯地膜回收示范区6.3万hm2,同时建立了133.3 hm2生物降解地膜示范区,项目主要布局在“三个千万亩”棉花高产田建设区域,在项目区严格推广示范厚度为0.01 mm标准地膜,对示范区使用标准地膜并且完成回收任务的农户以及回收企业发放废旧地膜回收补贴。

133.3 hm2生物降解地膜示范区主要选择在残膜污染治理具有代表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棉花主产区进行。主要实施地点为九间楼乡黄渠村132.3 hm2。

本项目主要是建立0.01 mm厚度标准地膜的推广应用示范区,对废旧地膜进行回收利用,实现残膜回收资源化利用,控制和降低农田废旧地膜残留,降低地膜污染程度。开展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大力推广新型地膜,项目实施内容包括:

1.1 建立0.01mm厚度标准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区

按照“三个千万亩”高产田区划,在乌苏市建立16个棉田、玉米地膜污染治理示范区,分别位于16个农业乡镇场,在示范区全面推广使用0.01 mm厚度的标准地膜,示范区建设总面积5.28万hm2。市人民政府行文发布乌苏市2016年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标准地膜补贴方案,并将示范区建设任务分解到各示范区乡镇,组织落实地块、农户,通过各种形式展开政策宣传和项目落实。

1.2 标准膜使用

标准地膜生产和销售数据以及标准地膜购买农户信息登记无误后,市农业局、各乡镇政府组织人员对示范区农户棉花种植地块和面积进行核实,重点核查标准地膜采购量和种植面积使用量有无出入,标准地膜平均按5 kg/667m2的使用量计算,对种植地块、面积和用量不符的农户及时进行纠正,在示范区完全推广使用0.01 mm厚度标准地膜的基础上,实际进行废旧地膜回收农户核查登记时,以购买标准地膜的农户信息为准,进行销号核对,没有实行废膜回收的农户按照相关政策不予登记补贴面积。

1.3 示范区废旧地膜回收

示范区主要实行人工回收,同时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废旧地膜回收机械,回收的废旧地膜要保持一定的清洁程度,交售到废膜造粒加工企业。人工和机械回收两者结合,共同完成示范区废旧地膜回收任务。农业局组织人员于11月30日前,按照使用0.01 mm厚度标准地膜农户,对实行残膜回收的地块逐一进行了核查登记,并在村队公示核查无误后,进行项目资金补贴。对使用了农业局招标企业生产的标准地膜,在年终没有进行回收的农户,经公示无异议后取消享受补贴的资格。

1.4 残膜加工利用

为促进标准膜回收进度,我市通过项目资金,扶持乌苏市北方化塑有限责任公司拓展废膜制品资源化利用渠道,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废旧地膜清洗加工能力,鼓励该企业扩大残膜回收网点建设,建立废旧地膜回收社会化服务体系,畅通回收渠道,扩充回收利用容量。为确保废旧地膜回收的连续性,前期清洁农业生产项目支持建设的乌苏市北方化塑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对农户收回来的废旧地膜进行收购,并与市农业局签订了废旧地膜收购和资源化利用协议书,该企业按照市场行情和废地膜清洁程度,合理规定了收购价格,在农户交售的废旧地膜含杂率不超过15%的情况下,以每kg废膜不低于1元的价格进行收购,有效地促进了农户回收和交售废旧地膜的积极性。

1.5 核实发放补贴

(1) 标准膜使用核查。2016年,我市标准膜使用面积为5.28万hm2,其中玉米使用面积0.28万hm2,棉花使用面积5.28万hm2,该项工作已通过各标准地膜生产企业发货台账、标准膜其专营店销售台帐,监管部门派出的监管人员同步对收集的记录信息票据台账,进行对比核实,准确无误后,在各乡镇村队进行了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示范区农户信息录入工作。

(2)标准膜回收。在残膜回收以后,我市乡镇技术人员按照已经登记的示范区农户信息,逐地块进行了勘察核实,农户回收的地膜运到村队指定的地点,由村队负责人确认回收量后,负责人和农户同时签字确认。由于2016年秋季霜冻较早,部分棉花示范区未及时清地,残膜没有回收,此项工作延续到了2017年春季,目前正在统计之中。

2 完成情况

2016年乌苏市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任务6.3万hm2,项目资金1 900万元,目前全市建立聚乙烯地膜回收示范区16个、总面积5.28万hm2,完成任务指标的83.34%,回收地膜2695t。

133.3 hm2生物降解地膜示范区任务,在玉米上完成了132 hm2,完成任务指标的99.25%。

3 主要做法

3.1 政府牵头领导,加强组织管理,各负其责,管理到点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市政府签发乌苏市2016年度旱作农业残膜回收示范区0.01 mm厚度标准地膜推广补贴方案,全面动员,并将示范区建设任务纳入到2016年农业绩效考核中,强化行政效率,推动项目顺利开展。

(2)乌苏市农业局负责协调组织落实项目的各项措施,保障项目的有效运行。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到位。

(3)乌苏市农业局安排农业技术推广站全力开展项目示范区0.01 mm标准地膜推广和示范区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市乡两站要把标准地膜推广作为春耕春播阶段的重点工作加以落实,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技术服务。

(4)各示范区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示范区建设任务,组织协调人力配合农业局做好标准地膜推广使用、地膜质量监管、政策宣传、示范区地块落实、农户补贴登记和发放等工作任务。

(5)项目示范区规定在乌苏市农业行政区域耕地范围内建设,并且优先布局在“三个千万亩”棉花高产田和良繁田,项目资金补贴不得超出项目区范围。

3.2 运行管理模式

(1)标准地膜定点生产企业公开招标。由乌苏市财政部门公开招标,确定聚乙烯专用标准地膜的生产企业4家,专供项目区0.01 mm厚度标准地膜。

(2)组织标准地膜生产和销售,安排人力对生产和销售环节监管。为了保证0.01 mm标准膜顺利使用,市农业局通过调查摸底,根据每个中标企业的自身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确定各自的生产量,确保项目区6.26万hm2建设任务,同时农业局安排4人分别对4家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驻厂监督,农业局统一印制生产进度台帐和销售(发货)台帐,生产期间每日进行登记,统一使用专门刻制地膜标签专用章,要求每捆销售的专用地膜都要加盖项目专用章标识,严格控制了生产量和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发生。

中标确认的四家中标企业分别在16个示范区乡镇设立一个资质信誉良好的标准地膜专营店,用农业局统一印制专营店标准地膜专用销售收据出具销售票据,票据上面增设农户生产地址、身份证号、补贴卡号、联系方式内容详细登记农户信息,同时统一为专营店印制进货台账和零售登记台帐,要求专营店进货台账登记要与对应地膜生产企业发货台帐一致,零售登记台帐要与专用销售收据登记内容一致,每日进行登记。各示范区乡镇政府安排了4名监督人员对专营店进行驻店监督,采集销售信息,确定标准膜的使用量。

(3)扶持机械回收。支持鹏程植保机械有限公司开展新型废旧地膜回收机械的研发和推广使用,并对生产销售的残膜回收机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目前该公司研制的打秆残膜回收一体机市场价格在5.8万元左右,通过补贴,刺激农机合作组织和大户购买并推广使用。鹏程植保机械有限公司自身开展残膜回收社会化服务,通过合作、租赁等形式将研发的回收机械交于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使用,配合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农田地膜回收网络,促使机械化回收逐步转变为残膜回收的主渠道。

3.3 技术指导服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市55技术人员全员参与了技术服务活动。结合高产创建、标准化生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技术人员集成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机采棉等技术,在项目区开展残膜回收阶段田间技术指导活动。

在项目区开展了0.008 mm、0.01 mm、0.012 mm不同厚度地膜机械回收对比试验,建立试验示范田0.67~1 hm2,并开展不同机型回收试验,引进2台回收机械进行试验示范,探索适合本区域的最佳地膜厚度和适宜机型。

在项目区开展降解地膜对比试验。2016年全市通过市场调研,选取了不同的降解膜生产企业的产品3家,进行对比试验,为今后研究降解地膜栽培技术,做好了相关技术储备。

2016年,全市在乌苏市政府网站发布地膜回收项目相关报道5篇,在广播电视发布报道2篇,在《塔城日报》上发表报道1篇,印制下发宣传材料7 500份,制作横幅51条,张贴宣传单320份,召开地膜回收现场会5场次,开展技术培训36期,培训技术人员110人次,培训农民6 200人次。

4 资金管理使用

(1)0.010 mm地膜推广和回收补贴标准为20元/667m2,按农户实际购买的标准地膜量,每5 kg地膜折667 m2地。凡是采购使用0.010 mm项目专用地膜(春季购买、登记、确认),并且足额回收上缴废旧地膜的农户,均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方法:对项目区开展残膜回收的农户进行补贴,采用标准地膜种植,并且能够及时回收,按最少回收80%废旧地膜计算,回收量每667 m2不得少于4 kg,残膜回收作业完成后,农业局将对签字确认的农户,在所在村队进行七天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无误后,由财政进行一卡通补助。

(2)专项列支20万元用于133 hm2地降解膜推广补助。

(3)专项列支10万元用于北方化塑加工企业运费补贴。每吨回收残膜(折净量)补贴20元。

(4)专项列支20万元用于各乡镇地膜回收工作奖励资金。对地膜回收工作表现优异、专项考核排名在前列的乡镇予以奖励补贴。

(5)列支50万元,对本年度购买鹏程植保新型残膜回收机前100名,在本地作业的乌苏市农机户进行补贴,每台补贴5 000元。

目前,我市项目资金还未使用,标准膜使用回收工作正在统计中,预计5月底,可以完成公示阶段,审核无误后进行项目资金补贴。

5 实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2016年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由于前期标准膜生产、加工、销售,均严格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农业局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督查,使得标准膜购买和使用得到很好落实,目前未发生一例套用补贴项目资金的案例。

5.1 存在的问题

(1)0.01 m标准膜使用推广工作力度不够,宣传还不到位,农户对残膜回收态度不积极,对残膜危害性认识不足。

(2)残膜回收机械化程度不高,目前市面上的残膜回收机械技术不成熟,回收效果不好,回收的残膜植物残体、土粒、石头较多,企业回收利用价值低。

5.2 建议

(1)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程序,确保标准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监督到位。

(2)利用社会资源,推动残膜回收机械的研发,加快推进残膜回收机械化。

(3)强化工商、质监、农业的执法功能,强化宣传效果。

(4)废旧地膜再利用企业加强技改,改善工艺流程,可考虑用废旧地膜再造粒后,生产滴管带、管材等对原料要求不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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