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6亿元,已提前下达各省,目前各地正陆续启动政策实施。与往年相比,2018年的购机补贴政策主要有三方面变化:一是全面推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购置补贴范围内的机具,都可以申请补贴。如果确实因为资金紧张当年没有享受到的,下年优先给予满足。如果确实资金还有一定缺口,要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和农业绿色发展所需要的机具。二是拓展了补贴机具资质渠道。除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外,今年可将通过相关部门认证的农机产品也可以作为补贴机具,包括进口农业机械。同时,为了鼓励产品创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各省最多可自行选择3个品目纳入新产品补贴范围。三是优化补贴实施的操作,进一步明确农业企业可以作为补贴对象,购机者既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补贴,也可以在实际生产地申请补贴。通过鼓励使用手机APP等方式,进一步简化补贴申领手续。在西藏、新疆的南疆五地州(含南疆垦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补贴试点,助力扶贫攻坚。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所在地的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和购机者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行农机购置补贴违规经营行为的省际联查联动,严惩失信违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