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海 龙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武汉 400070)
干旱区水利供给公共性的实践机制
——基于宁夏平原T村的考察
吴 海 龙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武汉 400070)
宁夏平原干旱的自然条件使得水利供给必然要依靠效率远高于私人小水利的大水利系统,干旱缺水的自然条件使得农民没有等待降雨的侥幸心理和退出大水利灌溉的自然空间。共同的水利灌溉需求以及地缘关系使得乡村社会形成了公共水利秩序,通过交水费的公共舆论、集体灌溉的“一把锹”和集体义务工共同维护着地方的水利秩序。干旱地区的水利作为农民的公共必需品,使得水利供给成为了地方政府的政治责任,从而在干旱地区出现了政治动员下的义务工水利维修和政治兜底下的用水者协会运作。干旱地区的水利供给更为困难和复杂,需要农民、乡村社会和基层政权投入更多,进行更为高效协调的公共灌溉和排涝。
干旱区;大水利;乡村社会;基层政权
贺雪峰等在湿润的江汉平原调研发现,进入2000年后,基层组织能力下降,组织动员农民从大水利中获得农业灌溉用水的能力下降。农业税费取消后,基层组织更是从日常的水利灌溉供给秩序中退出,由农民自行合作组织向供给大水利的水管所购买灌溉用水。但由于水利条件的差异,农民很难组织超过10户的水利灌溉。最后农民不得不私占公家的堰塘和私人打井,以单家独户的方式解决农业灌溉问题。但是这种私人小水利不仅成本高,还破坏原有大水利系统的有效运行,破坏乡村社会关系和进一步削弱基层组织能力[1]。罗兴佐在半湿润的关中平原调研发现,当地的旱作物在水利灌溉上主要是通过自然降雨和井灌,在发生旱灾时再通过大水利系统灌溉。由于旱作物用水较少,农户不必家家户户打井,一般在村民组内统一组织集体井灌。但由于集体渠灌使用率低,从而使得村庄渠道体系日常维护不足,以及村庄未形成很好的集体渠灌使用机制。当旱灾来临时,村民和干部都存在侥幸心理,不能及时使用集体渠灌抗旱救灾[2]。郭亮在黄淮平原调研发现,当地的旱作农业主要解决的水利问题是雨季的排涝。其认为当地的农业灌溉可以通过私人井灌和村民小组内的堰塘解决,但是排涝问题只能通过集体的沟渠系统进行统一排涝,因此,北方排涝村庄必须依靠国家深度介入村庄解决农民个体和社会合作所解决不了的公共排涝问题[3]。
西北内陆干旱区,在农业灌溉上不可能依靠自然降水,加之农业灌溉用水和蒸发量大的特点,使得排涝防碱成为水利建设中更为重要的一环,在干旱的宁夏平原农业灌溉的水利问题更为复杂。地处干旱区的宁夏平原水利供给,个体有着强烈的灌溉诉求,但又无法像江汉平原一样以个体方式解决水利灌溉;作为社会的自然村有着历史灌溉传统和集体氛围,但稀缺的水源使得自然村很难像关中平原的小组一样依靠自发组织解决主要的水利供给任务。干旱区的水利供给只能依靠村庄政治力量动员和乡土社会协作、个体参与的多中心治理模式[4]才能够实现有效的水利灌溉。需要农民个体、乡村社会、用水协会和基层政权协调配合共同投入更大的精力、时间和成本进行水利建设和维护。
本文以宁夏T村为个案,展示干旱区农业水利灌溉秩序的运行机制。T村位于宁夏平原惠农渠下游,属于惠农灌区的旱作物灌区。村里有385户1 291人,6 178亩耕地,人均耕地近5亩。宁夏农民和水利部门将1“次”大水利灌溉中的“次”称为“轮”,宁夏平原的旱作物1年需放5轮水,旱作区的5轮水以主要作物小麦的生长周期安排。
宁夏地处中国西北干旱内陆,年蒸发量达2 000毫米,降雨量不足200毫米,当地农业用水只能依靠人工灌溉。地处干旱区的宁夏平原不能像湿润区的江汉平原一样建设私人小水利,在田间挖大池塘用于蓄积雨水,然后满足正常年景的基本水利灌溉;也难以像半干旱区的关中平原建立井灌为主的小水利系统应对正常年景,再通过大水利防范旱灾时期的农业灌溉。处于干旱区的T村每年要大水漫灌5轮才能保证旱作物的正常生长。在大规模用水需求下,干旱区使用井灌的灌溉成本将是极高的,再加上当地蒸发量大,常年灌溉使得当地土质盐碱化,地下水碱性高,如果使用井水灌溉将加剧当地土地盐碱化的速度。在上述自然条件限制下,T村只能使用集体的大水利进行农业灌溉,农户离开村集体的大水利系统,很难独立获得农业灌溉用水。同时村庄集体也很难离开黄河的大水利系统,建立集体的堰塘小水利系统。堰塘主要是在全年降水量充沛的前提下,解决降水时间分布不均的问题,堰塘小水利系统只适合建立于降水量较多的湿润区。因此,在干旱区的农业只能依靠河水进行大水利灌溉,如甘肃的武威、张掖、酒泉的农业都是通过石羊河、黑河、疏勒河等河流进行大型水利灌溉。在干旱区农民没有使用小水利替代大水利的自然条件和成本优势。
处于湿润区的江汉平原,在取消农业税费后,基层政权组织农户进行大水利灌溉的能力和意愿下降,农户纷纷挖堰塘和打机井,用私人小水利替代个人难以协作的大水利系统,从而使得大水利系统因常年得不到有效运行,运行成本逐渐增高,最终因年久失修而废弃。随着大水利的瓦解,农民私人打井的行为变得更为兴盛,形成了分散昂贵的私人水利灌溉取代组织性强成本低的集体大水利的非理性用水秩序。在宁夏干旱区,农民使用小水利被自然环境所限制,农民没有退出集体合作的替代水利灌溉方式。农民的水利实践只能是公共水利灌溉,通过政府供给和集体组织的大水利系统进行农业灌溉,同时避免了农民因使用小水利瓦解大水利渠灌的可能性。
江汉平原年降雨量较大,只是因为降雨时间分配不均而造成特定时间干旱,因此,每年需不需要用大水利进行抗旱,以及什么时间抗旱都是不可预知的。所以,不交水费不淌水坐等降雨的侥幸心理有着湿润区的自然条件做支撑。在有容错空间的自然条件下,农户内部因为灌溉条件的差异,就会出现部分人旱情不重“等得起”,以及一部分人胆子比较大“我敢等”。在江汉平原调研时常听农民说:“怕旱死的人都是会旱死的,我赌得起!”如果哪个人今年等不了,迫不得已主动牵头去水管所申请放水,那些“我敢等、等得起”的人就会趁机搭便车用水。所以,在水利问题上村民常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在这种用水秩序和氛围下,今年吃亏买水的农户到了明年就是旱死也不想被人笑死去买水。所以,村民常说“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让别人占便宜”。那些水利条件不好的农户就宁愿花钱打井,“自己掏钱,自己用水,谁也不占谁的便宜”。
地处半干旱区的关中平原,农业灌溉主要依靠夏季生长期的降雨,以及干旱期的井灌和渠灌。一般的年景,农民主要依靠降雨给用水量不大的旱作物灌溉,在天旱时用井水补充,一般1年淌2次井水就足够作物生长,只是大旱时才使用大水利。因为大水利不是常年使用,农民和村干部也就没有常年维护的意识。取消农业税费之后,村干部无直接的利益动机去维护村庄的渠灌系统。这就是使得村庄支渠因为常年不用,村庄没有进行清理的意识,主渠上长满了杂草,以及农户将玉米种到主渠边上或者将玉米小麦的秸秆直接扔到主渠上。2014年笔者到当地调研时,正好发生了50年一遇的大旱。本来依靠宝鸡渠可以很快解决全村的水利抗旱,但是村干部却迟迟没向水管所申请放水。因为主渠年久失修堵塞严重,一旦从斗渠放下水,大水很有可能会冲毁主渠,冲毁庄稼。村干部因为不想担风险,因此没有申请放水,而督促组长加大井灌力度,24小时不停给农民放水。虽然大水利的灌溉效率更高,成本更低,但村庄已经有几年没有使用过大水利灌溉。因为有替代的小组井灌,以及要承担渠灌可能面临的协调成本、用水风险,偌大的村庄就是没有人敢牵头去申请放水。
宁夏平原的旱作区1年固定放5轮水,因为渠道常年使用,村民和村干部也就必须年年确保渠道系统能够运转,并且黄河水含沙量高,村干部必须年年组织村民清淤。在渠道没有硬化之前是每次放水都要组织村民清理1次,1年需要清理5次左右,水渠硬化之后,1年也至少要清理1次渠道。因为渠道常年都要使用,年年都要维护,农民就不敢像江汉平原和关中平原的农民一样往渠道里扔秸秆。因为自然降水少到可以忽略不计,每年的用水时间和用水量就几乎是固定的。因此,水利灌溉上没有给农民的侥幸心理留下自然空间,农民的想法也就很简单,除了参与大水利的灌溉就不会有其他的小算盘。在水利灌溉上村干部也没有可替代的方案和容错空间,也就失去了等天靠运气的侥幸心理基础,村干部也必须每年组织农民进行水利维护和灌溉。因为村干部和村民都没有侥幸的心理空间,所以大家才可以合成一条心,一起维护好大水利的灌溉系统。
T村所在地一个小组就是一个水利灌溉单位,一般是由60多户构成的自然村。自然村构成了农民守望相助的熟人社会共同体,农民婚丧嫁娶的酒席仪式基本在自然村内通过互助完成,与正式组织的小组重合的地缘自然村构成了农民的认同单位与行动单位[5]。小组长由村民通过投票选举德高望重的人担任,小组长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维护小组内的水利秩序。
集体时期当地在进行水利改造建设时,将同一个小组的农田改造在同一支渠系中。一个小组内的村民因为共同用水的需要,成为了彼此关联的利益共同体。这一公共意识以农田水利为纽带,具有功能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特征,体现在清淤、淌水的全过程。清淤时,村民清得不彻底,会有村民站出来说话:“你留这么高,水淌不下来咋办?”人迟到时,同样会有村民站出来:“我们干了2个小时了,你才来,咋回事?你给我讲讲理由!”人不出工却用水时,有村民会说:“挖渠的时候不见你面,淌水的时候你来了!”在村民的观念中,“自己吃饭的碗,必须自己洗,自己的渠,必须自己清,否则见面都不好意思!”
在生产过程中,当地水利维护公共意识有四大机制一以贯之:基于水利利用的利益连带机制,使得村民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20世纪90年代,四队因为清渠不到位而淹田受损就是最深刻的历史教训;清淤过程高度关己且人人参与,直接关系到村民个人的用水情况及效果,村民会直接作出评价,这种用水评价机制也在客观上成为一种社会压力机制;承接大集体时期的组织动员机制,集中体现在生产队队长的角色上,“人无头不走,鸟无头不飞”,队长就是组织队员的带头人和领头雁;清渠挖沟的利益反馈机制,会直接反映到农业生产中的作物生长、保墒、杀碱效果,而这又直接关乎农业的高产稳产。
Prepared a draft of the manuscript: Muppala S,Gajeton J
农民的集体意识除对于渠系的维护起作用外,还制约着个体农户拖欠水费的行为。农民需要通过用水协会集体向水管所缴纳水费后,水管所才将这一渠系的水闸打开放水。每轮水下来只有约半个月时间,农民必须要在这段时间内将大水利的水放到集体的渠系中进行灌溉。因此,在每次用水时农民都希望能够及时放水以免错过用水时间,尤其是那些处于渠系下游或因渠系不好淌水效率低的小组,就更希望赶紧交水费让水管所开闸放水。因此,在当地灌溉效率越低的村庄交水费就越及时,因为他们需要淌水的时间最长,最害怕错过放水时间。
在农民的意识中,水是商品,所以用水就要交水费。农民还将水理解为一种公共品,因此农民交水费就不仅是个体农户和水管所之间的市场交易行为,它还是同一个渠系内的集体公共性事件,也有一定的社会强制性。乡村社会本身不具有国家赋予的正式政治强制力,因此,农户集体的强制力更多地通过社会交往和舆论评价来实现。同一渠系的农户内部会形成一种强制个人交水费的集体意识,“不交水费,你还淌不淌水!你还让大伙淌不淌水!”越是在不好淌水的农户越是会责骂不及时交水费的人“水都快放完了,你想让大家和你一起旱死吗!”
在水利社会,如何顺利且低成本地把水送到众小农的田间地头,是一个重大问题。T村的一队、二队处在宋渠末端,水流慢,淌水时间迟,压缩了村民个体行动空间,村民如果没有组织起来协调用水,那当地用水就会一盘散沙、纠纷不断。于是T村一队、二队每到淌水时,安排4个村民专职负责淌水,协调上下游用水顺序,水到哪一家田间地头,就由这4位专职淌水员负责通知村民淌水。这种统一灌溉的做法减少了淌水纠纷,也节约了村民的淌水时间,尤其是在农民进城务工的情况下。用老村长的话说,就是“上游斗渠自动淌,下游不实行‘一把锹’就淌不上水;一队、二队都在渠梢子上,清不好,淌不上,村民会乱成一锅粥的”。“你家淌水了,我家也要淌,水小了最后大家都淌不上”所以只能是统一“一把锹”由管理员一家家轮着开渠放水。按照现在的做法,队上每家每户1年1亩地淌1次水拿出1元管理费,用以支付这4位专职淌水员的工资,每年轮换,轮到哪家就由哪家挣这1元钱,用老村长的话说就是“家家户户淌水,家家户户拿钱,轮到谁,谁就拿这个钱”。从1982年分田到户至今,当地一直保持这一传统做法。归纳起来,就是“一亩一水一元钱,家家户户都出钱”。
基于农民对于公共水利供给的高度依赖,当地村社内部,尤其是同一渠系内部,存在着基于水利供给的公共意识,只是这种公共性不同于南方宗族性村庄的伦理型公共意识[6],而是以农田水利为纽带的公共意识。
在干旱区,水利就是农业的命脉,决定着农业产量,甚至直接影响农业的丰收或绝收,“产量看肥,能不能收看水”。在当地干旱区水利作为关系到全体农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件,水利供给秩序就必然也成为基层干部的政治责任。村干部们常说:“只有淌好了水,干部才能当好”。而在江汉平原,取消农业税费之后,水利就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因为我和水管所的人熟一些,关系好一些,所以农民找我帮忙联系协调,但是他们自己组织,我只负责联系”。在有私人小水利替代的江汉平原,大水利的缺失并不会造成农民普遍的水利供给匮乏,因此大水利的需求不成为一个政治问题。只有到旱灾时期,因为农民的私人小水利普遍无法完成灌溉抗灾,旱情普遍出现时,水利才会成为村庄的政治问题,只有这个时候,村干部和基层政府才会去使用大水利进行抗灾灌溉。但在干旱区的宁夏,农民没有小水利可以替代大水利,因为干旱是常期的,大水利必须保证每年灌溉5轮水,因此水利始终是一个公共问题。
2010年,邻村村干部因为二组部分农户没交水费,村干部也没及时向水管所垫资交水费,致使这年冬水放水不及时,正赶上这年提前进入结冰期,水管所关闸停水,由于淌冬水较晚又早结束,致使头闸二组有一半农户没有淌上冬水。冬水主要用于农田冬季保墒,如果冬水淌不好就会影响作物来年的产量。开春后,二组村民分三批到县里告村干部没有淌好水,县长下来彻查,最后将书记免职。访谈时村干说:“不论谁的责任,地里水没淌好,村民先把你村干部骂一顿”“村里的水费没交上,地里水没淌好,村书记还要不要干下去?”。
只要大水利还是农业生产的必需品,且没有做到像用电一样精准对接用户和精准排斥欠费户,那当地的农业用水供给就必然具有公共必须品属性,这就倒逼着村干部必须为农民的生产用水负政治责任。因为水利供给在作为必需品的同时,又不是单家独户的农民能够与水管所进行市场对接的商品。大水利供给的方式不具有排斥性,因此必然像市政建设一样作为一个公共品。大水利供给在干旱区的必需品属性使得水利供给必然成为像国防建设一样的公共必需品。如,政府一方面强制公民纳税,另一方面要保证公共必需品的有效供给;村干部也要一方面要求村民交水费、遵守用水秩序和出义务工,另一方面要保证集体水利的有效供给。
1.会长上门收取水费的工作必须依靠村庄熟人社会,尤其是要依靠生活在自然村里的小组长。一般一个会长要管理一个行政村大约近10个自然庄范围的水费收缴,会长并不完全清楚各家各户的居住情况,在收缴水费时需要组长带路。当前很多村民农闲时都外出打工,会长到农户家收取水费经常扑空,所以需要组长帮忙代收,或者在农户在家时及时通知会长上门收取水费。
2.村委帮助会长制约拖欠水费的农户。取消农业税后,村委会失去了向农民强制收取包括水费在内的共同生产费的强制力。然而集体的大水利很容易出现搭便车的村民,所以,在水费的收缴上就不能讲自由,而是要讲强制,因为任何社会都会有钉子户,钉子户不拔就会引起更大的示范效应,从而瓦解公共秩序。“每年水费都能在当年收上来90%,剩下的一般会在来年后收上来,每一个小队都有一两户赖皮户不交水费,全村大概不到2%。”村干部和会长会联合起来控制住水费的收缴比例,使不交水费的钉子户始终作为少数,在公共舆论中被边缘化,村委和会长会使用各种方法确保水费能够及时收缴。首先,用水协会和农民作为一种市场关系,会长可以在村干部的支持下到法院去起诉拖欠水费的农民。但是水费才不到几百元,走法律程序的诉讼费、强制执行费、起诉的时间精力成本太高,所收回来的水费还不及花费的诉讼成本,因此,只是在极个别情况下,村干部和会长才会将诉讼作为一种政治手段而不是法律手段使用,主要用于打击最嚣张无赖的典型“钉子户”,从政治舆论上震慑其他不缴水费的农户,让农民知道不交水费是要付法律后果的。其次,村委为了低成本的制约“钉子户”,“对付这些人就得用非常手段,他孩子要上学开证明,没办法,先把水费交了再给你开,想给孩子上户口也要先交钱才给开证明。反正不交水费的人我是一个字都不给他签,他现在不交水费,总有一天需要干部的时候。”最后村干部为了对付那些常年不交费,也很难有办法治得住的人就采取更隐蔽的办法。对外宣称如果谁不交水费就不给谁发国家的粮食补贴,但是实际粮食直补是直接打到农户的银行账户上的,村干部根本没有办法扣除国家给农民的粮食直补。“我们在给上头报农户的粮食直补账号时故意给他报错一个数,粮食直补就到不了他们的户头,先让钱存在国家那里,然后我们就对外宣称,粮食直补被我们扣下不给发了,交了水费才还给你。”
3.在实际操作中会长的人选是由村干部决定的。程序上会长应该由用水者(农户)选举,然后由乡水利站控制下的大用水协会任命产生。但是村民很难在超出村民组的范围内理性地选出一个合适的会长,超越了自然庄的村民很难达成统一的合理意志。而用水协会会长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能不能把农民的水费收上来,能不能及时把水管所的大干渠的水淌下来,因此负有政治责任的村干部最为关心用水协会的人选。一般村干部会想法方设法从本村中找出有能力有威望的人推荐为会长。邻村Z村的村干部把田某从T村挖过去全职管理Z村的水费收缴和向水管所要水的工作,害怕田某刚刚接管忙不过来,还动员了村组干部帮助田某收水费。因为,田某自从2010年在Z村承包二渠的水费收缴,每轮水都能及时淌下来,工作也比较认真,每次开闸放水时都会到现场护堤巡堤,农民也很少拖欠水费。
在当地的排灌系统中,渠主要是负责淌水,扮演管道角色,通过干、支、斗农渠把黄河水梯次送到村民的田间地头,淌水的同时,一部分水就要随着沟排出去,否则就要“漫白”,水排不出去,在蒸发量大、降雨少的干旱区就会加剧土壤碱化程度。实践中,渠和沟同样非常重要,但其中有一点细微的差别在于渠是直接关系到农民农业生产好坏的,具有直接利益相关性,但沟则具有较强的公共性,有利益相关,但与村民的农田产量并无直接的相关性。“自己的渠,必须自己清,否则见面都不好意思”“沟是大家的,渠是自己的,本生产队的渠,必须自己队清理”。沟具有降碱排水作用,形塑了沟是更大范围的公共品,与村民具有弱利益相关性,但利益关联度低并不代表地方政府可以听之任之,作为政府,必须进行政治兜底,生怕出事,这种情况下,必须组织动员各村进行挖沟。
大干沟主要是由县政府雇佣机器挖掘清理,支沟以下由乡村两级负责清理。当地村庄推行义务工工票制度,每亩农田需要上交3个义务工工票。每年冬淌和春季淌头水前都要进行沟渠清理,由队长和村干部带领农民出义务工,1个人干1天活发1张工票。每年年底义务工结算时,农民再将自己手头的义务工票交给村干部,如果工票不够,则农户需要按照每张工票50元计算给村里补上钱。但农民大规模外出打工的情况下,每年都有很多人没有出义务工,其中还有一些人耍赖不愿意出钱。村干部就会像制不交水费的“钉子户”一样,用开证明、盖章和晚发粮食直补惩罚违反义务工规则的“钉子户”。村干部惩罚“钉子户”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维持当地义务工制度的基本秩序,以对集体水利体系进行基本的维护。
干旱区自然条件决定了公共大水利系统是农业灌溉的唯一选择,从而也就要求社会必须通过自己的组织方式、社会意识给予公共水利供给以支持。但是由于社会组织和协作方式本身的局限性,使得社会协作一般不会超出自然村的范围。其次,社会协作只能依靠舆论的软力量对付违反规则的越轨者。一个村庄中总会有一些“人神不理”的社会边缘人,还有一些喜欢占小便宜投机取巧的“赖皮户”。村庄内部的软力量就很难对这些人起到实质的惩罚作用,如果有一两个“钉子户”总是占便宜,就会对集体的社会价值和社会舆论产生动摇,社会协作的集体意识和秩序很有可能会被少数“钉子户”的违规行为所瓦解腐蚀。所以,在村庄水利秩序建设中,具有一定强制力的基层组织就成为村庄水利秩序和公共意识的最后维护者。
乡村两级组织可以提供超出自然村范围内的水利供给秩序,在整个渠系范围内对农民进行组织动员,让农户通过遵守用水秩序、出义务工和缴纳水费来维持这个水利供给系统的基本运行。基层政权让农民参与水利秩序就需要以一定政治强制力作后盾,然后才能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讲法律、讲道理、讲人情去有效地组织农民维护水利供给秩序。在国家要求征收农业税费时期,乡村基层政权对于农户的主要强制力建立在国家税收任务的强制性上,为了实现税收工作,乡村也建立了较为有效的组织体系。但是农业税费取消后,农民的水利供给的需求并没有取消,基层政权维护水利秩序的政治责任并没有取消,也不可能取消。所以基层政权只能使用一些非常手段作为保证基本工作能够展开的强制力后盾,作为一种政治策略,不给“钉子户”开证明、盖公章,甚至故意漏发村民的粮食直补。笔者认为,县乡干部一定是知道也默认了村干部的这些非常工作手段的。在目前国家没有在政治上和法律上赋予基层政权有效强制力的条件下,乡村基层政权使用非常手段对付“钉子户”是十分必要,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大水利的供给需求、村庄社会的公共意识和基层组织的政治动员是三位一体的关系。没有基层组织以强制力为后盾的政治动员,村庄社会就很难对钉子户实行有效的惩戒,进而村庄社会的集体公共意识就很难对村民的行为产生有效影响。那些敢讲公道话敢评论的村民就会成为村庄社会中“没事管闲事的傻子”,村庄的有效社会舆论和评价就会在村庄社会中变得边缘和不起作用。如果没有了村庄社会有效的社会舆论和规范,乡村组织在治理乡村社会的过程中就缺乏一个可以“四两拨千斤的有效抓手”,在水利秩序中,乡村干部和用水协会会长就只能“陷入个体农民的汪洋大海中”,就只能和每一个缺乏社会约束的个体去打交道。
村干部通过打击村庄社会本身不能排斥的“钉子户”,组织超越村庄社会组织能力范围的水利秩序,才使得基于水利供给需求的社会秩序成为可能。水利所提供的公共生产秩序是乡村社会和政治秩序存在的基础,也只有维护好了这个基础,乡村的大水利系统才可以不被瓦解,不被无效率又浪费的私人小水利所替代。大水利供给的有效运行是乡村社会公共秩序和乡村政治的主要目的,有了这一公共目的,乡村社会的“多管闲事”才具有公共道德性,非常手段的策略才可能在乡土社会的实践逻辑中变得合理。干旱区的水利供给只能依靠村庄政治力量动员和乡土社会协作、个体参与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才能够实现有效的水利灌溉。
[1] 贺雪峰,郭亮.农田水利的利益主体及其成本收益分析——以湖北省沙洋县农田水利调查为基础[J].管理世界,2010(7):86-97.
[2] 罗兴佐,李育珍.区域、村庄与水利——关中与荆门比较[J].社会主义研究,2005(3):70-72.
[3] 郭亮.北方村落的排涝水利与国家介入[J].开发研究,2007(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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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eMechanismofPublicWaterSupplyinAridAreas—— Based on Field Research of T Village in Ningxia Plain
WU Hailong
(China’sRuralGovernanceResearchCenter,Huazhong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Wuhan40070,China)
Due to its dry natural conditions,the Ningxia plain has to rely on large water conservancy system,whose efficiency is much higher than private small water conservancy,to supply water.Besides,dry natural conditions prevent farmers from taking chances on waiting for rain and abandoning public water systems.The common demand of water conservancy for irrigation and regional relations help the rural society to create the order of the public water conservancy.The public opinion about paying water rate,the collective irrigation water with “a shovel” and collective volunteers jointly maintain the local water conservancy order.In arid regions,water conservancy is farmers’ public necessity,and water supply has become the political responsibility of local government.Therefore,in arid areas there appears compulsory water conservancy maintenance which owes to the political mobilization and the operation of the water users association with the guarantee of the government.Since the water supply in arid regions is getting increasingly difficult and complicated,it requires farmers,rural society and grass-roots regime to put more into water conservancy to make the operation of public irrigation and drainage more efficient and coordinated.
arid area; large water conservancy; rural society; grass roots regime
董应才)
F323.213
A
1009-9107(2018)01-0139-07
2017-04-05
10.13968/j.cnki.1009-9107.2018.01.18
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项目(14JZD03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3YJC820023)
吴海龙(1988—),男,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