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及对策

2018-02-12 00:40刘玉凌匡文全宋晓琪刘景华吴页宝
江西农业 2018年17期
关键词:吉安县农产品农民

刘玉凌 匡文全 宋晓琪 王 艳 刘景华 吴页宝 王 爽*

(1.江西省吉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江西吉安 343000;2.江西省万安县沙坪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江西吉安 343000;3.江西省吉安县农业局,江西吉安 343000)

1 吉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述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部门的广泛重视,吉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迈出了稳健的步伐。据统计,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66家,其中,粮油类61家、经作类358家、畜牧类219家、渔业类36家、农机服务类19家、植保服务类52家、林业类49家和其他类72家,共有合作社社员总数29 472户,总出资额达到94 404.845万元。86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农业部门认定的示范社共有67家,其中,省级示范社17家、市级示范社20家、县级示范社30家。现阶段,吉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与数量增长速度较快,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广泛,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类型表现出多样性。

2 吉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2.1 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及管理体制方面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吉安县近几年合作社数量增长较快,但由于资金短缺难以形成应有的规模和功能,许多合作社未能发挥成员互助共赢的作用。首先是政府专项扶持资金有限,只有个别合作社能争取到政府的资金支持;其次由于规模小、实力弱、缺少有效的抵押物,难以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以上两方面严重影响着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1]。政府指引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规范,但同时由于政府介入不当与制度供给不足,所以合作社法的一些具体措施难以得到有效实施,即使实施也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欠缺 由于近年来国家政策倾斜加上地方政府行政推动,在农村兴起了一阵合作社的组建热潮,而与“重组建”相对的,产生了“轻运行”的矛盾,农民合作社普遍规范程度不高。有些农民合作社尽管设立了章程,但多数空有形式,难落实,少数领导者的决策凌驾于章程之上,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社员甚至无法参与生产经营的相关决策,因而,出现人心涣散,为了一己私利,损公肥私的现象。部分农民合作社并没有真正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素质低,财务管理滞后,合作社资产、收入、分配等管理均存在较大的问题,盈余返还和二次盈余返还的制度未真正落到实处。大部分合作社不仅收入来源单一,而且没有防控风险的意识,一旦遭遇市场风险、自然风险,没有相应的应对和解决机制,缺乏发展后劲。

2.3 专业人才缺乏,农业标准化程度和农产品的品牌培育水平较低 尽管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势下,可形成集约化、规模化、设施化的经营,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的经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但由于大多数合作社缺乏技术研发人员和市场经营人员等专业性人才,导致农业标准化程度提高缓慢,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小,影响了整个产业链条的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能大大提高产品的附件值,但合作社成员对品牌的建设认识不足,很少主动建设自有农产品品牌,有少数合作社成员一定程度上了解品牌建设的重要性,但因缺乏相应的工作经验,致使合作社在培育农产品品牌过程中困难重重。另外,有些合作社能成功创立农产品品牌,但却由于所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不高,导致品牌建设所带来的附加值未能真正体现。再者,因合作社的带头人与成员农业信息渠道不通畅,对市场反映不够快,难以捕捉到市场商机和科技信息,所以难以依托高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2]。

3 吉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策略

3.1 政府应加大对合作社的财政扶持及监管力度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合作社的财政等相关政策扶持力度。组织更多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交流、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和推广工作。融资担保问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可采取对从事涉农担保的机构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的方式,促使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当地的担保机构来进行担保;政府还可以通过政策倾斜鼓励成立专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担保的机构,以缓解合作社的融资担保问题[3]。其次,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监管力度。通过不定期的回访,了解已注册登记合作社的运行情况,对不运作的合作社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情节较为严重的应予以注销;通过不定期的检查,了解合作社在运行当中内部的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民主议事制度是否履行,并帮助需要帮助的合作社制定规范性发展计划,做到“缺什么补什么”;严把登记关,要求“先办社、后登记”,必须由乡镇推荐上报,再由农业部门审核后报工商局审核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证书,同时,积极引导有抱负、有产业的农民创办合作社。

3.2 进一步完善激励制度,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联合,促进共同发展 建设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固定的模式,需要与吉安县的产业特点相结合,在实践中培育典型,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实现全面推进。对产业经营好、内部管理规范、影响力较大的合作社,优先推荐列入示范社,优先申报各类扶持资金,对于示范点取得的成功经验,通过表彰奖励,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其社会影响力,以带动更多的合作社步入规范发展的良性轨道。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实行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农业与企业的联合,有利于促进整个农业产业链条发展。为有效解决合作社产前产后的一系列问题,应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生产、加工、销售的合作,充分发挥其带动提升作用。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应向收购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向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营销等环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倾斜,以达到促使更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联合发展的目的。

3.3 加强农民合作社自身内部管理 通过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各机构的责任和权力,加强民主管理,解决少数管理者进行决策的专制行为。同时,建立健全人事、劳动、财务和营销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通过签订合同、协议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其经济利益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服务挂钩,充分调动劳动的积极性。按照《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并完善财务管理工作,明确合作社不同成员的财产关系和分配关系,准确全面地记录、反映和兑现成员应享有的权益和应分配的盈余,实行社务公开制度,定期向成员公开收支情况。在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础上,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人人出资,实现合作社实现利润的交易额和按股金分配的结合,克服平均主义,以保证农民与合作社之间的利益联结。

3.4 注重人才培养和农产品品牌培育,并发展新型营销模式 市场的竞争关键在于人才的竞争,农民合作社要在市场中参与竞争,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人才参与。因此,合作社应重点培养一批以会计为主的合作社理财能手、一批以生产技术为主的技术能人和一批有经销才能的中介人。鼓励致力于乡村建设,农村发展研究的专家、学者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吸引拥有专业能力的大学生参与合作社的建设,提高合作社队伍的总体素质,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农产品品质,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培育品牌,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重点推进无公害、绿色产品的标准化建设,并考虑该县的地理特征,突出地方特色,对井冈蜜柚、横江葡萄等特色农产品,积极争取实现原产地保护,形成品牌优势,增强品牌竞争力。与此同时,积极发展“社超对接”、专营店直销、电子商务等多种营销模式,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农产品的流通,使产品销售更加方便、快捷,尽可能地规避农产品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

4 结语

在全县各界的积极努力下,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已经初见成效,但要使其走上成熟发展之路,实现农业现代化,仍需要政府部门继续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以及现有合作社通过自身的不断改革和发展,从而保证该县更多合作社的发展拥有健康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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