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言
国之昌盛,在于政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出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这些巨大成就和深刻变化,都具有根本性、开创性、标志性意义,推动了党和国家面貌焕然一新。
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伟大胜利,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关键在党。新一届辽宁省委牢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加强领导能力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不断夯实辽宁振兴发展的政治基础。
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科学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提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博大精深,贯穿着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意识、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科学思想方法,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理念、工作思路和信念意志的集中反映,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
辽宁省委高度重视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省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强化党内经常性教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全省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信仰,明辨大是大非。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全省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全省党员、干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学习教育制度,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提高党内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省党员、干部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小康社会建设的思路、促进振兴的措施和引领发展的能力。
五年来,特别是近两年来,省委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增强“四个意识”、站稳政治立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牢牢把握“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不断推动思想政治建设取得新进展,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舆论保证和良好的精神文化条件。
——大力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注重发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共同理想凝聚共识的作用,扎实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在辽沈大地掀起理论宣传与学习热潮。一是深入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组建省委宣讲团、培训轮训、基层网格化宣讲、搭建理论工作“四大平台”、编发口袋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学讲话、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鼓士气、促振兴”大学习大讨论,广泛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宣传阐释的理论深度、温度和力度。二是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贯彻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各项制度,切实抓好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学习不少于12次,每次学习有主题、有内容、有实践要求,学习效果良好。三是积极推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注重提升原创能力,抓好基本体系建设,筑牢人才支撑,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做好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引导,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取得新突破。辽宁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被中宣部确定为国家级研究中心。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讲好辽宁故事,传播辽宁好声音,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激励精神、鼓舞士气的重要作用。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完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分析研判、督查考核、责任追究“五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落实宣传阵地管理、重大问题处理、干部队伍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不断加大意识形态工作问责。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网络生态治理,发挥网络的正面发声作用。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坚决遏制错误思想的传播。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开展打击网络谣言、政治类有害信息等系列专项行动,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实施“新闻宣传六统一”工程,推动实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配、统一检查。严格规范新闻出版管理和日常管理,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举行全省万名新闻从业人员自觉抵制虚假新闻“承诺书”签约活动。制定《辽宁省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应急报道机制,妥善做好相关舆论引导工作。四是加强对外宣传。建立省政府重点工作媒体通报会等制度,健全省、市、县(区)三级新闻发布体系,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规范化。精心开展“中外媒体辽宁行”“外国友人辽宁文化行”系列活动,制作推出《中国辽宁》等系列外宣品,进一步扩大辽宁知名度和影响力。五是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东北新闻网等省直媒体“中央厨房”建设等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以“两微一端”为主要渠道的新媒体矩阵已初步形成。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力求为辽宁振兴发展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一是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并纳入法制建设范畴。大力开展“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中宣部在辽宁召开现场会推广辽宁经验。推动学雷锋学郭明义常态化,广泛开展“跟着郭明义学雷锋”大型奉献活动。深入开展向毛丰美同志学习活动,让“干”字精神发扬光大。二是做实叫响“辽宁好人”品牌。规范完善“辽宁好人”推选发布机制,采取定期发布、集中宣传、年度盛典等多种形式宣传“辽宁好人”风采,创建“辽宁好人网上展馆”,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三是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在全省上下广泛开展“家文化”主题系列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辽宁广播电视台“中国好家庭”等节目被评为“全国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四是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大力推进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辽宁东北抗日义勇军纪念馆获中央批复,成为国家第一个抗日义勇军题材纪念馆。五是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节俭养德全民节约、文明旅游等主题活动,辽宁有6个市入选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8个家庭入选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
——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促进文艺繁荣发展。始终把促进文化惠民、改善文化民生作为文化小康建设的紧迫任务,积极探索有效的文化体制改革路径和有利于文艺繁荣发展的道路。一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依法减少和规范文化行政审批,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文化类交易场所和文化领域行业组织规范清理。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正确履行社会文化责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有文化企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深化改革、整合资源,不断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二是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已经形成较完备的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实现县(市、区)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社区有文化中心。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创作导向。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机制,设立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专项资金,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积极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深扎”创作成果的推介展示。实施“名牌、名品、名人”工程,推出《为了这片土地》《八女投江》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四是加强和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力实施全民文化素质提升工程,连续推出“全民全运·美丽辽宁”“情系家国·放歌振兴”等年度主题群众文化活动,推動文化惠民活动与基层群众实际需求有效对接。积极建设“书香辽宁”,连续五届成功举办“全民读书节”,不断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增强辽宁文化软实力。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非凡理论勇气、高超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赤诚为民情怀,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党的建设根本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立意高远、观点鲜明、内涵丰富、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党建思想,进一步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正确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审议基层党建重要文件。《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四梁八柱”性政策文件陆续出台。
——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全省注重健全建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大力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基层党组织评估定级,建立晋位升级长效机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着力建设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敢于担当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强化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场所和服务设施达标升级,不断强化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规范的经费保障制度,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严格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控制党员总量,优化党员结构,提高党员质量,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根据中央部署,2016年和2017年,省委分别制定了“1+2+7”实施方案(“1”即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方案,“2”即省委常委学习教育安排方案、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实施方案,“7”即农村、社区、机关、高校、国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领域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1+2+1”实施意见(“1”即全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2”即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方案、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方案,“1”即全省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意见),区分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对象,对学习教育提出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持续学、深入学、跟进学,自觉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学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考核测试制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坚持以上率下、知行合一,省委常委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讲党课,带头作报告,带头到基层调研指导,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建立了提任副市(厅)级领导职务党章党规基本知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考核测试制度,对拟任人选进行集中测试,效果良好。开展“送党课下基层”和“党章党规基本知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答题等活动,作出关于开展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毛丰美学习活动的决定,推动面向大众、面向基层的学习宣传,引导党员干部发挥模范作用,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共产党员。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过程,对普遍存在、影响面广的问题搞好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把公道正派贯穿推荐、提名考察、遴选、确定人选的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在每一批次、每个岗位干部的配备上体现鲜明用人导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评价满意率大幅度提升。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坚决让不作为的人“坐”不稳,让“忽悠”的人没前途,让跑官要官的人没市场,让买官卖官的人受严惩。创新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认真贯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精心组织做好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坚持把加强党委对换届工作的领导贯彻到省、市、县、乡党委和村“两委”换届工作之中,切实落实各级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以铁的纪律、严的要求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省和14个市党委换届,没有发现一起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全省14个市党委换届共选出了139名市委常委,全部高票当选,其中135名全票当选。2016年12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成功召开,大会严格贯彻党中央对换届工作的要求部署,严密组织、严格要求,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酝酿充分、程序规范,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省委,形成了坚强有力、值得信赖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共选出91名省委委员、17名省委候补委员和55名省纪委委员,均高票当选。召开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会,选出省委常委12名,选出书记1名、副书记2名,均全票当选;召开省纪委十二届一次全会,选出省纪委常委11名,选出书记1名、副书记4名,均全票当选。通过这次换届,全省上下换出了团结,换出了新风,换出了干劲,实现了换届风清气正,良好的政治生态正在逐步形成。同时,从“关键少数”抓起、从换届做起,趁热打铁,分别举办了14个市新一届市级“两委”领导班子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学习班和新一届省“两委”委员培训班,使这些“关键少数”一上任就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高标准、严要求,收到了良好效果。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黨的所有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省党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刻紧绷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使全省党员把党章党规党纪要求铭刻在心,知敬畏、明底线,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规范政治行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围绕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刻吸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召开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把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坚持不懈贯彻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四个服从”,特别是全党服从中央,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大力加强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意见》《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努力使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自觉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断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束和监督,切实当好样板、作好表率。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一大局出发,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考核。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起责任,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形成一级带一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尽心、尽力、尽责抓党建的局面。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压力传导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整体功能和执行力,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聚焦重点任务,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找准着力点,选准突破口,以重点责任落实带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大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明确监督事项,理顺监督机制,细化监督责任,坚持敢抓敢管、动真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辽宁全面振兴的全过程。
——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主体责任。省委出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意见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省委制定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制定出台和健全完善一批制度规定,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取得重要成果。
——以上率下引领主体责任落实。省委率先垂范,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省委常委会先后30余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传达学习领会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纪委向省委主要领导及时报送反映省管干部重要问题的《要信摘报》,省委书记带头开展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省委专门召开会议,对加强派驻监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压实驻在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强化党内监督。
——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省委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各级党委、纪委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等进行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用整饬作风激浊扬清。良好的政治生态是辽宁凝心聚力、推动全面振兴的催化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核心。全省深刻汲取王珉、苏宏章、王阳、郑玉焯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对辽宁政治生态破坏带来的沉痛教训,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努力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持续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建立健全有利于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的机制,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素养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推动振兴发展、全面深化改革、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完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升级辽宁绩效考核系统,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担当负责、务实创业。完善问责机制,用严厉问责倒逼干部履职担当和干事创业。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试错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必须始终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全省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毫不动摇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以优良的作风凝聚起党心民心,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维护“六项纪律”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提高巡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充分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强化反腐败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扎紧扎密扎牢制度笼子,着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恶必惩,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节前告知、节中检查、节后通报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节日多发问题。严格监督执纪,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借婚丧喜庆敛财、乱发津贴补贴和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被立案审查的干部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绝不放过,对一同参与吃喝的其他党员干部一律进行处理。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建立常态化机制,坚决查处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等各种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辽宁纪检监察网开设举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窗口,搭建问题线索共享和查处反馈平台,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层层进行督办,及时立案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40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81人。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共通报1787起,其中市(厅)级干部14人,起到了强烈的警示震慑作用。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取得初步成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中纪委查处王珉、苏宏章、王阳、郑玉焯等严重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维护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
——坚决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坚强领导下,省委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的专案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专案组,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案件查处工作。省纪委在全省抽调数百名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夜以继日、连续奋战,用3个多月时间查清了违纪事实。依规依纪对地方管理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党纪政纪处分,45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被确认当选无效,453名省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被依法终止。在查处过程中,坚持放在历史和全局中考量,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运用“四种形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挽救大多数,惩治极少数;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省委主要领导带头,其他常委分工负责,各地区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职尽责,开展耐心细致的谈话工作;坚持把安全文明办案贯穿始终,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调查组的安全责任,严格遵循党内纪律审查要求,讲政治、讲大局,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关心与爱护;坚持把警示教育贯穿始终,用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引导,用案件严重危害性警示警醒,促使有关人员从内心深处认错、知错、改错,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严明换届纪律,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省纪委和全省各级纪委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认真做好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和省人大代表补选、党代表选举中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有信访反映的进行认真核查,同时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提名”。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全省上下期盼已久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正在逐步形成。
——坚持问题导向,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效。全省认真总结2014年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把2016年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的重大契机,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集中攻坚、逐项落实,立行立改、持续推进,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问题,省委制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集中进行整治,省纪委紧盯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连续通报曝光,纠正“四风”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围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出让、国有资产转让和司法活动等问题,认真排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重要案件;对34家纪检机构履职不认真、长期不办案问题进行专项清理。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审查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政治问题与經济问题交织,系统性、区域性、关键岗位特别是“一把手”的腐败问题。对上级交办、巡视移交、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处置,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减存量、遏增量,“不敢腐”的震慑作用不断强化。立案数量逐年增加,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五年来,全省纪检机关共立案54553件,结案5309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175人,其中处分市(厅)级干部296人、县(处)级干部2453人。2015年以来,立案29904件,结案281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679人,其中处分市(厅)级干部262人、县(处)级干部1521人。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纪检、组织、政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1638人;全省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6034件、渎职侵权案件2029件。
——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执纪,又体现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出台《关于对省管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提高谈话函询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有效性。2015年以来,全省纪检机关共函询4713人,诫勉谈话3492人,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20126人、重处分7553人。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突破。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指导下,省纪委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成功追回外逃人员20名,占全省外逃人员总数的27.8%。6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4人。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成为近十年来我国第一个从美国劝返回国的外逃官员;第一次从非建交国家同时将两名“百名红通”人员付耀波、张清曌抓获归案;“百名红通”人员周世勤成为“天网2016”行动启动以来全国成功劝返的第一人。
——深化政治巡视,巡视的监督作用不断增强。积极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完善机制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2015年以来,省委先后42次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巡视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定位,把握方向,增加内设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制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22项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报告反馈、整改落实等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巡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深化政治巡视,探索创新方式,提高巡视质量。第十一届省委共组织完成15轮对334个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对36个地区和单位开展了巡视“回头看”。加强巡视成果运用,被巡视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移交有关部门的问题线索得到优先办理,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案件,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不断增强。
——强化组织和制度创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总体部署,制定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立行立改,纪律检查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2015年以来,省委先后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履行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把从严治党责任分解到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和党委工作部门,通过以上率下、约谈提醒、督促检查、责任考核等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坚持“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59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59人。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委职责更加清晰,定位更加准确,聚焦主业更加有力。完成省市县三级纪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省纪委具有纪律审查职能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达到总数的2/3;对全省纪检机关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三轮清理,减幅达89.3%,采取措施坚决防止反弹;全面规范省纪委派驻机构、省管企业和高校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问题,把不该管的工作交出去,把該负的责任扛起来。省纪委明确纪检监察室联系地区和部门,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积极转变执纪理念和审查方式,坚持快查快结,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监督执纪能力和效率明显提高。
——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贯彻实施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坚持整合资源、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调整结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2015年,在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7家单位新设派驻机构。2016年,进一步加大综合派驻力度,省本级纪检机构由52家减少到35家,监督单位从52家增加到110家,实现了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省委召开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的专门会议,对加强派驻监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校准职责和定位,推动落实监督责任,发挥“探头”作用,“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凸显。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初见成效。坚持把惩治腐败与维护群众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省纪委连续四年开展排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案件活动,逐级排查、筛选、交办问题线索,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层层包案督办,严肃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惠农政策落实、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省选择14个县(市、区)进行集中整治,对重点案件直接查办,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高度重视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专门召开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部署会,把包案范围从纪委扩大到地方党委、政府,逐级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机关共排查损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8337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19人,挽回经济损失4.02亿元,广大群众感受到了更多正风反腐带来的变化。
——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纪检队伍自身素质明显提高。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理论武装、思想引导、反思整改相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锤炼党性,提高修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选准配强各级纪委和派驻机构、巡视机构领导班子,顺利完成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夯实基础工作,加强教育管理,完善机制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强化自我监督,组建纪检干部监督机构,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五年来,全省查处纪检干部违纪案件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强化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使之成为各项事业的根本保障。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发展阶段,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决胜全面小康的征程上,辽宁老工业基地必将不断夯实发展的基础,不断刷新发展的高度,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