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翻译原则”指导下英语修辞的汉译
——以This May Hurt a Little的翻译实践为例

2018-02-11 13:43:05何历蓉李红梅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年11期
关键词:修辞格牙医比喻

何历蓉 李红梅

(铜仁学院国际学院,贵州 铜仁 554300;安顺学院外国语学院,贵州 安顺 561000)

一、语义翻译与英语修辞

1、语义翻译概述

纽马克在《翻译问题探讨》一书提出了“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这对翻译概念。“交际翻译”试图在让读者获得的效果与原语读者所获得的效果尽可能地接近;“语义翻译”则试图在目标语的语义结构和句法结构所允许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去传达原语精确的语境意义。语义翻译与“异化”、“直译”、“形式对等”等有异曲同工之处,是以作者为中心,重视作者的个性和权威,译者不仅要传达文本的字面意义,而且还要尽可能完整无损坏地表现文本的内涵意义,作者的写作风格以及表现手法等。原作文章的精妙绝伦、多样化的修辞手段、丰富的民族文化色彩、美学价值等都应该由语义翻译来承担。纽马克认为翻译方法的选择必须针对不同文本的不同功能类型进行选择,以文学作品中的表情型内容为例,应该用语义翻译,做到尽可能贴近原文,保留文化因素,维持原文的文体特色,追求意义的精确再现。本篇翻译项目属于文学作品中的表情类型,文章语言幽默、修辞丰富。为了更忠实地反映原文中写作风格,在本翻译项目中,译者在绝大数情况下采用了语义翻译,特别是修辞手法的翻译。

2、英语修辞的特征

英语修辞指调整修饰词句,运用各种表现方式,使语言生动准确、寓意深刻、说服力强、表现力丰富。英语的修辞格大类上可分有三种:音韵修辞格、词义修辞格和句法修辞格。音韵修辞格是利用词语的语音特点创造出来的修辞手法,主要包括拟声、头韵和脚韵等;词义修辞格主要借助语义的联想和语言的变化等特点创造出来的修辞手法,主要包括明喻、暗喻、移就、拟人、转喻、委婉、双关、夸张、矛盾修饰法、反话、轭式搭配法、对比等;句法修辞格是通过句子结构的均衡布局或突出重点创造出来的修辞手法,主要包括重复、平行结构、反问,倒装等。修辞是人类语言艺术的升华,因此英汉双语修辞存在着许多必然的共性,如共同的比喻感知、共同的语言美化意识、相似的修辞格结构,表达效果也同样鲜明、生动。修辞的使用是作者风格和作品风格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文学作品的主要表现手段。在文学翻译中能否传译出修辞格的原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和要求,目的是使译作的读者在阅读中如原作的读者一样被激励和感染,使原作的语言力量不被削弱,这就要求译者在翻译文学作品时准确地传达原文的思想和风格,要用接近原文风格的文学语言传递其内容风格和语言形式。语义翻译是文学作品中修辞的最佳翻译方法,因为语义翻译方法能够精确地传译原文的词语、句式、美学价值、个人风格与表现手法等。

3、语义翻译指导下英语修辞汉译的前提

原作和译作作为两种不同的语言系统,属于空间上的殊方异域,形成时间上的前后相继,时空的阻隔在所难免,文化的相异和相斥更是理所当然,但是几千年的文化交流和碰撞,中西文化有着较强的互文性和兼容性,这不仅存在于时代、地域、学科、流派之间,也存在于相同或相似的文化意象、神话故事、叙事模式之中,更体现在词语选择、句段组织、语篇构建、修辞手段等具体的言语表达之中,故英汉两种语言存在着一些语言形式对应、语言意义和文化意象对等的结构。此外,人类在认识自然、了解社会、改造社会、创造文明的进程中,总会面临相同的自然环境,经历类似的事件,对同一现象作出相同的观察、描写和解释,故反映事物的概念、作出的判断和推理的过程就会有许多的相似性,因而反映在语言上就会出现相同的思维顺序和表达顺序。当英汉两种语言在修辞格上有着较强的互文性和兼容性,以及有着相同的思维顺序和表达顺序时,进行互译时,语义翻译是最好的选择。

二、作家、作品简介与文本特点分析

1、作家、作品简介

“This May Hurt a Little”是加拿大著名幽默作家爱瑞克·尼可(Eric Nicol)创作的作品。爱瑞克·尼可出生于1919年,逝世于2011年,是一位女作家的丈夫和三个孩子的父亲。他一生致力于写作,编写了60,000多份报刊专栏,几部舞台剧本,多部广播电视剧本和34部著作,其中有三部著作分别获得了加拿大史蒂芬·里柯克幽默大奖(the Stephen Leacock Award),并于1995年因其对文学上的突出贡献获得了不列颠哥伦比亚文学终身成就奖。在本篇文章中,作者保持了他一贯的幽默风格,讲述了主人公“我”因从小养成了不好的刷牙习惯,故牙齿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不得已去看牙医,在看牙医的过程中,作者用幽默诙谐的语言把“我”对拔牙的恐惧、焦躁、紧张不安的心里状态和内心活动描绘得生动形象、活灵活现、淋漓尽致。故事情节发展涤荡起伏,耐人寻味。文中对几幅画面的描写:如看到报纸上小女孩与她妈妈因牙膏的使用问题而发生的争执时主人公忐忑不安的心里状态描写,在候诊时对医院环境的描写,在得知布库尔先生取消预约从而对他产生憎恨、厌恶的心里描写,约翰·亚当斯拔牙时的勇敢、坚强对主人公带来了巨大的心里压力等,从不同的角度与侧面栩栩如生地烘托了主人公的人物形象、人物心理和人物性格。这种描写展现了作者高超的文学素养和浓厚的文化修养,是值得我们去认真解读、研究、翻译的美文。

2、文本特点分析

“This may Hurt a Little”是一篇短篇小说。文本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在语言风格上,用词幽默诙谐,修辞丰富多样。为了生动形象地刻画人物的心理和人物的性格,在文章中,作者用了大量的比喻、夸张、拟人、反语、暗讽、比较等多种修辞手法,比如把“牙刷”比喻成像遭遇冰雹肆虐一样来形容牙刷毛的稀少和凌乱,旨在刻画主人公“我”不爱刷牙、懒惰、不经常换牙刷的坏习惯,从而为不得不去看牙医的故事情节埋下了伏笔;把“刷过牙的洗脸盆及周围的墙壁”比喻成像是“用斧头杀过人的现场”,这种夸张的手法旨在渲染主人公“我”的牙齿患病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把“去看牙医”与宁愿“看一头朝他进攻的犀牛”进行比较,把主人公害怕看牙医的恐怖心里描绘得非常生动形象。2)句式复杂多变,句型多样化。主要体现在长短句相结合,圆周句与松散句相结合,无动词分句、with复合句型、独立主格、非限定分句、各种从属分句等的大量使用。3)词汇丰富,用词准确、生动,使用大量的修饰语。词汇的丰富度和准确度是一篇好文章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要素,是语篇连贯、逻辑清晰、主题突出、人物刻画鲜明等的前提条件。在本篇文章中,大量修饰语的使用为文章增色了不少。

三、语义翻译在英语修辞汉译中的具体运用

例 1 Forinstance,Ihave been bothered by pink tooth-brush。

译文:比如有一阵子,我一直深受粉红色牙刷的困扰。

“pink”一词在这里是一个隐喻,并不正是真正描绘牙刷是“粉红色的”,牙刷本身可能是白色、黄色或其它颜色,而是想告诉读者主人公“我”刷牙经常流血而且还流得特别多。作者用pink一词非常含蓄、幽默地表达了这一意象,制造了一种悬念,为故事情节的发展做了很好的铺垫。如果不用语义翻译把它直译成“粉红色”,而用交际翻译原则把它意译成“刷牙流血”,这不仅不忠实于原文,而且还有损于作者的幽默风格和语言风格,体现不出原文生动、形象的意境,译文读者与原文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和解读达不到相同的反应。故语义翻译是这一隐喻翻译的最好选择。

例2.Besides,while prowling around my mouth in search of scraps,the tip of my tongue had discovered several interesting cavities in my teeth,and often worried me by disappearing completely into a particularly spacious Carlsbad cavern at the rear.

译文:再比如说,当舌尖在嘴里四处游动找寻残渣时,探到了牙齿上有几个有趣的蛀洞,洞内空间广阔得跟卡尔斯巴德巨穴一样(卡尔斯巴德洞窟位处新墨西哥州南部,当地人称之“蝙蝠洞”,是西半球最大的天然巨穴之一),整个舌尖都能伸进去,这着实让我很惶恐,总感觉舌尖会在那里储藏过冬的食物。

纽马克指出:“语义翻译有时还有解释的任务,例如,当某个比喻直译成目标语毫无意义时,就必须加以解释。保留原语文化”。本句中作者用卡尔斯巴德洞窟(Carlsbad cavern)来形容主人公“我”的牙蛀洞很大,采用一种夸张的幽默修辞格,这对于中文的读者来说,属于一种异质文化,会有点不知所云。但如果把卡尔斯巴德洞窟省去不直译,把它意译成“很大的洞”,这违背了作者的语言风格,达不到“传神”的目的,更谈不上文学作品中对异域文化的传播。根据语义翻译尊重语境、保留原语文化,倾向于超额翻译等特征,在这里用‘语义翻译’方法把这一夸张的修辞翻译出来,然后对这种异域文化进行加注解释。这不仅丰富了译文读者的文化背景知识,而且启发了读者的想象力,渲染了气氛,烘托了效果,更加彰显了作者的语言个性和魅力,体现文学翻译中“美”的特征。

例 3.Dr.Burcher comes in while Nurse is bibbing me for the slaughter.

译文:护士正在给我围脖子,为即将到来的“屠杀”作准备时,屠夫医生走了进来。

故事人物专名Burcher的翻译对整篇译文的翻译质量和翻译效果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整篇都在描述对“我”对看牙的担心、害怕、紧张和恐惧心理,作者对本文中医生的专名命为”Burcher”,绝不是随意而为之,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蕴藏着一定的文化内涵。所以,翻译此名时不能按照姓名音译的原则翻译成“伯切尔”,此名没有任何的隐含意义和引申意义,仅仅只是一个代名词而也,这与整篇文章的幽默、诙谐、夸张的语言风格不相适应。鉴于此,对Burcher的汉译就必须得认真琢磨。其实不难发现:Burcher和Butcher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发音上都极度的相似,Butcher翻译成汉语为“屠夫”。语义翻译试图在目标语的语义结构和句法结构所允许的前提下,近最大可能去传达原语精确的语境意义。[7]根据这一原则,把Burcher直接翻译成“屠夫”,这一意义淋漓精致地表现了主人公“我”对牙医的害怕,甚至是憎恨。由于主人公把医生与屠夫相提并论,故在在他看来拔牙无异于一场屠杀。根据语义翻译原则---如果源语偏离了规范,就必须在目标语中得到再现,“忠于”源语作者,把单词slaughter直译成“屠杀”而未意译为“拔牙”,虽然有点不太符合汉语的思维逻辑,显得有点突兀,但却非常形象、生动地描绘了“我”的恐惧感和焦虑感,而且达到了忠于作者的目的。

例4 I brush my teeth once a day,with a brush whose few remaining bristles look hail-struck,and I never see my dentist until it’s too late.

译文:我每天只刷一次牙,而且用的牙刷像是遭遇冰雹肆虐过似的,稀少且凌乱,不到万不得已我才不去看牙医呢。

例 5:At first I cleverly avoided the warning by using a pink toothpaste,but,as the washbasin and nearby wall continued to look as though they had been the scene of an axe murder,I realized that I would either have to see my dentist or have the bathroom done over in a shade to match my blood.

译文:起初,我用粉色的牙膏刷牙,巧妙地掩饰了牙齿发出的警报,但是当洗漱池及周围的墙壁上看上去像是用斧头劈死人的凶案现场后,这才意识到:我要么去看牙医,要么就把浴室重刷一遍,好跟我牙龈出的血搭调。

例 6:Tricked by somebody named Pockle.My spine quivered like a hurled javelin.

译文:被一个名叫布库尔的人捉弄,我的背脊骨像投掷标枪时嗖嗖地振动了几下。

语义翻译原则指导下的目标语形式更复杂、生硬、细致、凝练,倾向于超额翻译。比喻是文学作品中常用的一种修辞方法,为了在目标语中生动形象地体现比喻的意象,在翻译实践中有时不得比采用增译的方法,增译倾向于超额翻译。

例4中把牙刷毛比喻成遭遇冰雹肆虐过的样子,除了用语义翻译进行直译外,为了使句子更加连贯,译者增译了“稀少且凌乱”。例如5中把洗脸盆及周围墙壁的景象比喻成用斧头杀过人的现场,翻译中增译了“凶案”两字,更符合逻辑和形象。例6中把被布库尔捉弄生气的状态比喻成像投掷标枪时背脊骨的反应,为了更加形象,增译了一个象声词“嗖嗖地”。

通过这些案例分析,可以得出语义翻译原则对英语修辞的翻译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结语

当英汉两种语言的修辞格具有较强的互文性和兼容性,当译文和原文具有相同的思想、意境、形象和情调,而且具有相同的节奏韵律、语言风格和美学价值时,语义翻译是最佳的翻译方法。但是,英汉互译时,无论是何种体裁的作品,处于何种翻译目的,只用一种翻译方法是不可能达到理想效果的,只是在有些文体中,语义翻译用得较多一些,而在另外一些文体中,交际翻译用得较多一些,通常情况下,两种方法的有效结合是翻译的最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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