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有峰 丁称有
(1.江西省于都县沙心乡林业工作站,江西于都 342300;2.江西省于都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江西于都 342300)
1.1 生态公益林管理模式改革取得的成效 我国的生态公益林管理模式改进具有一定的优势。首先,我国具备协调统一的生态公益林业务体系,其营造、管护、监测以及规划决策具有整体性和协同性,能够有效避免重复性工程。其次,形成了权责一致的组织管理体系。生态公益林的管理由政府部门层层把控,受到宏观调控的影响,其管理目标统一明确,管理动作行之有效。再次,建立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使得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具备了稳定的资金来源,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对森林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最后,制定了生态公益林管理法律法规,使得生态公益林管理能够有法可依,为我国的林业建设提供到了行动指南和法律保障[1]。
1.2 生态公益林管理模式改革存在的不足 我国在生态公益林管理上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在一些问题上还具有上升的空间。首先,生态公益林组织管理机制的落实存在不足,很多地方政府并没有将林业部门制定的考核目标纳入到战略发展之中,与此同时,区域林业机构和队伍建设不完善,也限制了生态公益林管理目标的落实;其次,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有待深化,其生态补偿效益的资金渠道过于单一,补偿标准的制定具有片面性,没有综合考量不同地区的林业情况和经济情况,“一刀切”的补偿机制难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林业管护的难度;最后,生态公益林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较低,数据的集成性、交互性和共享性较差,严重掣肘了生态公益林管理的效率。
2.1 加大生态公益林管护力度 加大生态公益林管护力度,能够有效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第一,要完善基层林业站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学习先进的林业管护知识,强化封山育林、病虫害监测以及森林防火等技术支持,全面提升林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此同时,还要提高林业管护人员的薪资待遇和福利待遇,积极拓宽林业技术人员补给渠道,以不断调整林业管理人力资源结构;第二,强化对封山育林的管理,明确全封、半封以及轮封的各项技术要点,加快林业质量修复,提高林业生态效益;第三,优化林业管护人员管理模式,政府、林业部门以及基层管理机构要担负起自身的责任,加强对管护质量的定期检验,严格规范从业人员的管护行为;第四,要加大管护力度,推行森林采伐公示制度,完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对森林火灾、乱砍滥伐、森林病虫害等灾害的防治工作,不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2.2 创新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 创新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能够有效解决生态公益林建设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首先,要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公益林投资体制,对于生态效益直接受益的单位,从其经营受益中征收一定比例的补偿费用,投入到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建设中去。其次,要健全生态环境损害经济赔偿制度,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规定,完善赔偿诉讼规则,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资金管理。再次,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制定风景区内集体林木林地补偿办法,推进森林公园反哺林业模式,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2]。
2.3 提高生态公益林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强化生态公益林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对于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第一,要将界定书以及生态效益补偿信息纳入到信息管理范畴,明确生态公益林界定书内容、生态效益补偿对象、生态效益补偿金额等信息;第二,要引入生态区位信息,并对其进行科学的分类管理,以建立区位管理体系,从而为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第三,要加强与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关联性,完善信息共享和交互,避免重复性建设;第四,要加快林业空间数据库建设,通过信息技术展示生态公益林的空间分布特征与不同区域之间的拓扑关系,以有效协助政府、林业部门以及基层单位进行资金和技术规划;第五,要建立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GIS技术的动态资源数据和丰富的图文数表,实现对生态公益林的动态监测;第六,要建立网上信息发布平台,提高生态补偿工作的透明性和公开性,强化社会舆论监管。
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模式改革,还需要政府健全生态公益林管理法律体系,明确其管理者和管理者权限,提高林业质量的恢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