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经过两年的努力,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了对31个省市自治区的环保督察全覆盖,一大批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但环保督查发现问题后,相关部门处理问题武断,不论问题所处领域、性质、影响,全部采用关、停的办法,不考虑事后影响,只求眼前能够过关的做法受到了社会的诟病。“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处理环保问题的具体体现。这种做法既不利于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也还会给下一步环保督查带来新的困难。
生态环境问题千差万别,因此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不可能一成不变,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要把问题出现给环境造成的危害减到最小,也要把对百姓生活的影响减到最小。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依法严肃整治,特别是“散乱污”企业,需要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整治;但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更不能为了应付环保督查而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近期陆续进驻河北、江苏、广东等10省(区),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察。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将环保“一刀切”的做法纳入环保督查,为正确合理地解决生态环保问题提供了保障,也将减少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处理环保问题时的发生。
科学研判、准确把握、依法处置,针对不同的污染企业分行业、分类型、分情况,科学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是各级部门在处理环保问题时的准则。只有这样做,生态环保问题的处理才能进入正常的轨道,最终才能得以圆满解决,人民期盼的优美生态环境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