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的忠孝观析论

2018-02-11 01:03张志成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岳飞出版社

张志成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郑州 450064)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即被称为“礼仪之邦”。礼乐文化,泱泱大观,其中忠孝观念源远流长。《诗经》云:“哀哀父母,生我劳瘁”。《千字文》讲:“孝当竭力,忠则尽命”。《孝经》言:“忠孝道著,乃能扬名荣亲,故曰终于立身也。”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百善孝为先,“孝”是人类伦理的根基、人生道德的起点。中华上下五千年,仁、义、礼、智、信与忠、孝、节、义,在革故鼎新中传承和发展,成为“中国传统社会中为各个阶层以及各家各派共同认可的价值追求。”

今天,“忠国孝亲、尊老爱幼”不仅是我们共同的道德遵循,而且成为普遍的社会共识和法律要求。在今天河南省汤阴县岳飞庙大门口的八字墙上,书写着两个苍劲有力、气贯长虹的大字——“忠、孝”。作为中华文化遗存,“忠、孝”二字,既代表了后人对岳飞一生事功的评价,也是个人立身处世的座右铭。“孝”为做人之本,“忠”为立身之根,“孝”为“忠”之始,“忠”为“孝”之果,“忠、孝”是家国情怀,是儒家文化的集中体现。岳飞思想、品性、事功成就的根基,首先就在于“忠、孝”二字。古人云:“自古忠孝难以两全”,然在岳飞确是少有的例外。

岳飞对国家忠贞,对人民恤爱,对家庭忠诚,对父母至孝,是人间“大爱”。我们要辩证看待岳飞的忠孝观念,发挥其“忠孝”文化的中华传统道德教化功能,立足于新时代背景,赋予新的内涵,发挥积极作用。

一、岳飞忠于谁

岳飞一生胸怀大志,渴望成为砥砺名节、以身许国的英雄。他北伐抗金,挥师百战。但岳飞追求功名并非为了荣华富贵,而是其尽忠报国、匡扶社稷的人生追求。当国家遭遇外敌入侵,真定宣抚使刘合募兵,岳飞毅然报名从军,报效国家。岳飞自宣和四年(1122)二十岁弃家参军,出生入死,经历大小战役二百余次,骋驰疆场近二十年,直到39岁被冤死,把自已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国家。

有人说,岳飞的精忠报国是“忠君”报国。事实上,“在封建时代,人们效忠的最高对象只能是国家和君主,因为君主是封建国家的总代表,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君主与国家、君权与政权结合在一起,所以效忠君主就是效忠封建国家、忠君和爱国难以分开,忠君的思想和行为自然被看成爱国的表现。同时,爱国的行动必须得到君主的支持,不然,难以取得成功。”更多的历史史实证明,岳飞之“忠”,与其说忠于君主,倒不如说更忠于国家和人民。绍兴九年(1139),赵构等投降派在宋金第一次订立和约后,大行封赏、粉饰太平,岳飞则进《谢讲和赦表》言:“臣幸遇明时,获观盛事。身居将阃,功无补于涓埃。口诵诒书,面有惭于军旅。尚作聪明而过虑,徒怀犹豫以致疑。谓无事而请和者谋,恐卑词而益币者进”,对所谓的“胜利”表示愤懑,言:“臣愿定谋于全胜,期收地于两河,唾手燕云,终欲复仇而报国;誓心天地,当令稽颡以称藩。”可见岳飞抗金意志之坚定,岳飞还曾当面对赵构说:“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谋国有臧,恐贻后世讥议。”绍兴十年(1140),金人撕毁和约,向南宋大举进犯,验证了岳飞先前的判断。据《宋史·高宗纪》记载:“(十年)夏六月甲辰朔,以韩世忠太保,张俊少师,岳飞少保,并兼河南、北诸路招讨使。丙辰,岳飞将牛皋及金人战于京西,败之。甲子,遣司农少卿李若虚诣岳飞军谕指班师,飞不听”。为了南宋的抗金事业,岳飞敢于挺身与以最高封建统治者赵构为代表的投降派作毫不妥协的抗争,而非全意迎合赵构。绝非“忠”于赵氏一家,他关注的从来都不是赵构一个人的生死荣辱,更不是自己的荣华富贵,而是苍生社稷、百姓安危。虽如此,赵构贪恋君权和为谋自身私利而自毁长城,授意秦桧之流加害岳飞。岳飞以自己的死,表达了对国家之“忠”,“风波亭”之鲜血,换来“一身虽死,青史留名”。

《宋史·何铸传》载:“秦桧力主和议,大将岳飞有战功,金人所深忌。桧恶其异已,欲除之,胁飞故将王贵上变,逮飞系大理狱。先命铸鞫之铸引飞至庭,诘其反状,飞袒而示之背,背有旧刺‘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岳飞对国家尽“忠”,更主要的体现在他公而忘私、不避私仇。他善待降将,为国所用,从不为自家私利所系。绍兴二年(1132)初,岳飞奉命征讨游寇曹成,擒获曹成一员将领,大家都认为此人必死无疑,因为此人刚在战斗中刺死了岳飞亲弟弟岳翻。然而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岳飞叫人松绑,对他说:“我知道你是血性男儿,只要你今后愿为国家出力,将功赎罪,我可以免你一死。”此人即是后来屡建奇功、乱箭穿身的大将杨再兴。不避前嫌,不计私仇,一切为军、为国所虑如岳飞者,亘古少有。就连高宗皇帝都曾赞叹岳飞:“国尔忘身,谁如卿者!”“非一意许国,谁肯如此!”绍兴十年(1140),南宋朝廷授予岳飞“少保”官位的诏书评价岳飞:“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武昌郡开国公、食邑四千户、食实封一千七百户岳飞:智合韬钤,灵钟河岳,气吞强虏,壮哉汉将之威棱;志清中原。奋若晋臣之忠概。师屡临于京洛,名远震于荒夷。”

所谓的岳飞“愚忠论”是站不住脚的。慷慨激越、气壮山河的《满江红·怒发冲冠》是赤精忠之歌,也是警世之钟,不但是岳飞精神的生动写照,更是整个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精神战歌。

二、岳飞至孝亲

岳飞对父母之孝,感天动地,堪比古代二十四孝。岳飞孙岳珂曰:“先臣天性至孝。”今人咸阳师范学院爱国主义教育研究所所长庞士让教授讲:“(岳飞)事母至孝,教子甚严,治家有方,家风优良,成为忠孝两全的典范”。

岳飞父亲死的早,岳飞为父守孝三年。在南方稍事安定下来,便先后十八次派人深入沦陷区将母亲姚氏接至军营。母病每每“药饵必亲”,照顾无微不至。绍兴四年(1134),岳飞正值奉命紧张筹划收复襄汉军务之际,忽闻母亲病重消息,心急火燎,上书高宗《乞侍亲疾札子》曰:“……臣老母姚氏,年几七十,侵染疾病,连月未安。近复腿脚注痛,起止艰难,别无兼侍,以奉汤药。人子之心,实难安处。伏望圣慈,察臣悃幅,无他规避,暂乞许臣在假,以全侍奉之养”。拳拳孝心,感人至深。绍兴六年(1136)三月二十六日,岳母姚氏病故,岳飞闻讯悲痛难抑,朝夕号哭,“丁母忧”,不久赵构下诏岳飞“择日降制起复”,岳飞回函《乞终制扎子》(据《金佗粹编》卷十四<家集>卷五<奏议中>)载:“幼失所怙,躹育训导,皆自臣母……臣以身服戎事,未尝一日获侍亲侧,躬致汤药之奉。今者遭此大难,荼毒哀告。每加追念,辄欲无生。而陛下恩眷有加,即命起复,在臣么微,固深衔戴,然臣重念为人之子,生不能致菽水之欢,死不能终衰经之制,面颜有腆,天地不容。且以孝移忠,事有本末,若内不克尽事亲之道,外岂复有爱主之忠?”侍母谦愧,溢于言表。岳母病亡,岳飞父子赤脚扶棺近千里,这在常人看来几近迂腐。

岳飞的“孝”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家人。妻子李娃病终时选择了陪葬在九江的婆婆身边,可谓世间少有的好儿媳。岳飞一生谨记母亲“尽忠报国”教诲,并以实际行动践履了“尽忠报国”精神,同时将孝亲与忠国有机结合在一起,互促共进。

三、岳飞忠孝观的当代价值

中国人讲究“忠孝传家”,千百年来,在漫长封建社会,忠、孝一直是中国人的两大精神支柱,是维护社会肌体的“骨骼血脉”。圣人曾子认为要“忠孝合一”,他说如果一个人做到了孝顺父母,并且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那他对国家、君王、对朋友也会这样做,即“忠孝合一”。“若内不克尽事亲之道,外岂复有爱主之忠?”“以身许国,何事不可为;以身许国,何事不敢为”,这是岳飞曾对全军将士讲的话,言为心声,纵观岳飞一生言行,便可理解岳飞作为最下级军官“越职上书”直达封建最高统治者的胆识、执著违背高宗圣意“迎还二圣”洗雪国耻的勇气,等不计个人得失安危的拳拳衷心和惊人之举。今天,我们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看待,坚持与时俱进地传承与发展。

古往今来,中华传统美德始终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忠、孝正是调节社会人伦关系的基本道德遵循,是道德的原点和支点。龚延明说:“在中国古代‘家国同构’的社会里,岳飞作为一位文武双全的完美军人与恪守儒家传统道德规范的模范无疑更具有特殊的意义。”毛泽东在接到母亲病危的家信后,抚棺恸哭,挥笔写下《祭母文》:“吾母高风,首推博爱。”朱德也曾饱蘸深情地著文《回忆我的母亲》,赞颂母亲无私的爱和崇高品质。这些都是受到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潜移默化影响的结果。“精忠报国,是我一生的目标”,习近平同志曾在不同场合谈及岳飞故事与岳飞精神,对岳飞精忠报国的精神深表赞佩,他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指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岳飞的爱国情怀、孝亲之举,正是对“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最好诠释。我们要大力弘扬岳飞“精忠报国”精神,把个人理想与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结合起来,把个人奋斗与国家前途命运结合起来,把忠于祖国、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尊严作为我们的至上追求和自觉行为。岳飞“大忠”、“大孝”背后的力量支撑是“大爱”和“大德”。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大潮下,“忠孝”观念也曾受到冲击,但随着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重新认识,使传统伦理价值观念得以回归,使公民道德境界得到提升,社会风气更加良善。今天,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尊老爱幼,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要求,对协调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建构健康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等都有积极而又现实的作用,我们要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我们的责任 神圣而又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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