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趁心
“马所长,你赶快来木寨村一趟吧,村里出事了。”10月1日早晨,新上任不到一个月的艾岗国土资源所所长马光接到木寨村党支部书记冯军的电话后,简单询问一下情况,急忙驱车赶往木寨村。
原来,艾岗乡木寨行政村七组正在实施扶贫“路网”工程,政府投入资金将村内宽3.5米的土质道路修成水泥路。现路网工程设计主道路宽2.5米,两侧道崖各0.5米。村民冯某房屋位于生活路南,房屋比较靠后。他认为按照现在的修路标准,势必“侵犯”他的宅基地使用权,在9月25日上午施工队开始修路放线时就出来阻挠施工队放线,造成该路段无法放线施工。10月1日上午村委会决定强行施工,冯某却拿出一瓶农药并威胁称不解决“侵权”问题就喝下农药。
马光到达现场后,先与冯某进行了沟通,待其情绪稳定后,安排工作人员把药瓶保管好,然后和冯军一起把冯某劝回家中。
马光听取了冯某的诉求后,又征求了村委会负责人对纠纷处理的看法。在找到问题的症结后开始了长达4个小时的调解工作,他谈及了“侵权”的构成、修路工程给村庄带来的好处等方面,希望冯某能支持扶贫“路网”修路工程。冯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恰当,表示愿意听从调解,但同时要求现场解决问题。
经过反复的研究和搓商,最后决定保持主道路2.5米不变,两侧道崖由0.5米缩小至0.42米留做道崖,主道路南侧0.42以外剩余土地由冯某使用。整条60多米的道路全部按以上标准施工,冯某也同意这个解决意见,表示不再阻挠施工。
“在当前广大农村,由于不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的认识也不完善,寸土必争的观念根深蒂固。群众利益无小事,日常纠纷也在所难免,只有把矛盾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才是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责所在。”事情解决后,马光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