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记者 申楠
11月1日下午,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行动整治整改工作推进会在郑州召开,要求严控时间节点,确保12月15日前不折不扣完成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改任务。
会议通报了第一阶段有关情况:摸排出违法违规“大棚房”2685个1281.93亩,已整改到位970个,其中,违规“大棚房”259个,问题“耳房”707个,联栋大棚1个,整改完成率36.1%。
会议强调,专项行动已全面转入整治整改阶段,必须毫不动摇、坚定信心,重点把握四个方面的要求。一要把握整治整改的重点。要坚持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中规定的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二要把握整治整改标准。要确保整改达到“三回归一到位”,即项目回归农业属性、土地回归农业用途、资金回归农业来源,对人对事处置到位。三要把握整治整改要求。省政府下发方案要求,12月15日前要全面完成整治整改任务。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承担起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实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适时挂牌督办或公开处理一批重大典型案例。四是要实施严格的追责制度。对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迟缓、不作为、乱作为,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等腐败行为,监管不力,顶风违法,发生在建、在售或虚假整改、隐瞒不报的,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会上,新郑市、荥阳市有关负责人就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典型发言。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农业局(农委)、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省政府“大棚房”问题暗访指导组有关同志及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全体人员1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