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通报,根据《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8年年底前,每个省辖市1/3的县(市、区)完成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任务,全省共计62个县(市、区)2018年农村垃圾治理要达标。
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62个县(市、区)要按照“五有”标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有完善的监督制度)的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6月底前,62个县(市、区)村庄要按照总人口数不低于2‰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建立完善的村庄保洁机制,同时全面完成区域内乡镇、村庄小型堆放点的陈年垃圾清理任务。9月底前,62个县(市、区)要完成所有乡镇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和村庄垃圾收集设施配备任务。10月底前,初步形成“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农村生活垃圾运行体系。
在验收上,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62个县(市、区)农村垃圾治理情况进行省级达标验收;未列入2018年计划任务的县(市、区),可根据治理成效,提前提出申请,一并纳入年底省级达标验收。对于通过省级达标验收任务的县(市、区),省政府将统一颁发农村垃圾达标验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