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平
(怀宁县农机管理局,安徽 怀宁 246121)
加强农机监理工作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符合农村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标志,能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近年来,我国农业部和财政部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对于农机监理专项资金投入却存在不充分和不稳定的现象。很多基层农机监理部门只能依靠财政划拨的人员工资维持生存,严重掣肘了农机监督管理水平的提升,导致基础设施不完善和人力资源流失,使得对农机的检验工作浮于表面,很多地区仍然采用眼看、手摸、耳听的人工方式进行检测,工作效率低下,极易产生人为误差。尤其是制动性能检验、前照灯检验、烟度检验及喇叭入声级检验等项目,对农机安全检验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较高,而相应人才队伍综合素质良莠不齐,进一步加剧了安全事故风险。与此同时,农业机械作业环境恶劣、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也加大了农机监理工作的难度,致使违法驾驶、擅自改装改型、非法载客、违法超载等行为屡禁不止[1]。
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从思想上规范人民群众的农业机械化操作。首先,农机监理部门要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和农机经营维修场所,积极组织开展关于农业生产安全的专项活动,绘制安全宣传展板,设立农业生产服务站,并免费分发《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农机驾驶员驾驶、操作知识读本》等资料,以促进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其次,要加强宣传工作创新,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构建省、市、县、村全覆盖的服务网络,开展具有人性化的农村安全生产月和农业咨询日活动,坚持安全宣传专项活动为主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逐步扩大农机安全宣传的辐射面积和社会影响力。最后,农机监理部门要提高安全宣传工作的广度和力度,强化对学校、社区及公共聚集地等地区的宣传,将宣传对象拓展至知识分子、公职人员等广大群众身上,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以促进农机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农机监理部门要依法行使自身职权,完善受理、审查、检验、考试等具体工作,从源头上规避安全生产风险。第一,要严格按目录注册登记,依据《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强化对目录参数的核对和检测,贯彻落实“生产准入”和“行驶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第二,要认真开展年度检审,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法》中的相关内容,结合农业生产情况、机具种类、作业周期和频次等实际情况,重点加强对转向系和制动系农业机械的定期检验,以有效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率。第三,农机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联合整治,加强与交通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道路动态监控,实时检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的安全状况,减少驾驶操作人员的违规行为,以有效排查事故隐患,遏制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四,要完善农机安全监理网络,提高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构建“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2]。第五,要积极探索农业机械保险新模式,强化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密切合作,建立农机安全互助基金,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身损失互助和驾人意外伤害互助,完善事故、损失补偿处理,以避免负面影响的扩散和蔓延。
理顺农机监理工作职能,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不断优化和完善农机监理工作,对于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首先,农机监理部门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响应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实现农机监理业务全面免费化发展,取消联合收割机号牌、驾驶等收费业务。其次,要落实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提高区域安全监理站的自主性,优化农机登记、申领和使用审批流程,提高农机监理部门的工作效率,促进农机经济高效、安全、发展。再次,启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试点,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广泛调研,探索人民群众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真正需求,明确领导责任分工,完善对报废农机的档案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和“互相推诿”现象的发生,重点强化对农机号牌回收核销工作,加快老旧农机淘汰步伐,将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纳入农机监管部门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管理的工作中。最后,要积极开展农机、公安联合执法,建立健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优化“警监联勤”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化生产责任体系和农机安全员队伍体系。例如,近日,河南省新郑市农机监理站联合当地公安交巡警大队深入城关乡贾庄村、敬楼村、刘庄村等村组,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收割机、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以及不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并对相关的违法人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下发“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以提高农业机械操作者自觉遵守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3]。
加大多方投入,优化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能够为提高农机监理部门的监理能力提供保障。首先,地方农机监理部门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争取地方财政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保障资金的稳定性和充足性,促进全面免费监理的实现,保障监督管理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权威性。其次,要加强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技术优势,建立网上教育平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专业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现场处置、现场勘查、事故认定及事故调解的能力,促进依法执政观念的确立,完善监理业务履职能力和水平,以不断强化农机监理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从而有效规避安全事故风险。再次,要建立健全农机监理执法工作法律机制,积极开展针对农机监理法治建设的专题调研,提高农机监理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性、合理性和客观性,加速推进安全生产和农机监理工作的正规化和法规化进程。最后,要完善农机安全技术监管体系,加快农机安全综合执法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化基础设施配合,落实立体式、网格化的组织领导体系,构建高效畅通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以点带面、统筹兼顾地推进农机监管的现代化发展。
在新时期,健全农机监理机构,保障农机监理经费,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综合素质,能够提高对农机安全生产情况的控制能力,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