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河南省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的发生,按照《河南省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豫国土资发〔2017〕6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1〕11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2017年7月10日、10月11日、12月18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分3批公开挂牌督办了11起国土资源领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目前,11起案件已依法依规对人对事处理到位,根据国土资源挂牌案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
基本案情:2012年,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坡刘村村民刘建中租用中牟县郑庵镇砚台寺村、航空港区龙岗办事处树头村集体土地65.2亩(基本农田47.8亩、一般耕地17.4亩),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宗土地上建设大型仓储房,并对外租赁。
查处情况:1. 经实地核查,该宗地违法建设已拆除并复耕。2. 航空港区和中牟县对3名责任人给予处理:一是航空港区检察院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龙港办事处土地所所长袁立伟和龙港办事处树头村村主任徐超立案调查,检察院已提起诉讼;二是中牟县郑庵镇党委给予郑庵镇砚台寺村村主任张进财予以停职处理,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基本案情:2015年,开封市鼓楼区南苑街道办事处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宗土地上建二手车交易市场,该市场占地36.6亩,地类为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处情况:1. 2017年8月,开封市鼓楼区政府对违法建设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了强制拆除并复耕,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已按程序拟对该宗地进行规划调整;2. 鼓楼区监察局给予南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翀行政警告处分。3. 鼓楼区南苑街道工作委员会给予牛墩社区支部书记张国强党内警告处分。
基本案情:2016年4月,顾县镇杨村村民肖海峰,未经批准在租用顾县镇营房口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农家乐庄园。
查处情况:1. 偃师市“违法建设遏制办”组织顾县镇政府、国土、规划等部门对其依法进行拆除,目前已复耕到位;2. 顾县镇党委决定给予杨村党支部书记王景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杨村村委会主任王福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镇规划办主任刘信阳诫勉谈话。
基本案情:2013年6月,黄岗镇黄岗村东上组村民常根朝未经批准,擅自在个人承包的集体土地(一般耕地)上建设7套14间两层楼房,并对外出售。
查处情况:1. 2014年12月,桐柏县国土资源局对常根朝违法占地建房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3月30日,桐柏县国土资源局将此案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2. 县纪委常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岗镇政府正乡级干部殷泽臣党内警告处分。3. 桐柏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决定,给予黄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任峰予以免职处分。
基本案情:2016年3月,河南华葛机械设备防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长葛市董村镇高车贾村20.5亩土地,建设厂区大门和硬化厂区道路,地类为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处情况:1. 2016年10月31日,长葛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2016年12月2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 长葛市监察局决定,给予董村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杨军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董村镇产业园办公室主任王晓宏行政警告处分。3. 2017年5月,该宗地已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用地已完成组卷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目前,省政府(豫政土〔2018〕122号)已批复。
基本案情:2017年4月,蒋集镇孙岗村单庙组村民刘玉柱未经批准,擅自在租用的沙河铺乡湖沿村湖沿组集体土地上建设沙场和工人住房,占地20余亩(基本农田18.6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处情况:1. 2017年4月,固始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6月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2. 2017年7月,违法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消除违法状态;目前,已复耕到位。3. 沙河铺乡政府决定,给予湖沿村党支部书记张祥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 县国土资源局给予沙河铺乡国土资源所所长降为副所长处分。
基本案情:2015年3月,兰考县神马驾校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三义寨乡吴庄村集体土地51.3亩(耕地48.85亩),建设驾校训练场,其中,24.1亩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处情况:1. 2017年5月,兰考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329786元已执行到位。2. 兰考县监察局决定,对负有监管职责的三义寨乡乡长肖峰,给予记过处分。3. 三义寨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吴庄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4. 兰考县国土资源局将该公司法人黄红升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基本案情:2015年7月,邓州市宏达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以每年每亩3000元的价格,违法租赁邓州市古城街道办解放居委会刘东组土地31.79亩,其中耕地23.8亩,建设农业机械加工厂,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处情况:1. 邓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此案移送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处理。2. 2016年5月,市公安局已对企业当事人张明端依法刑事拘留,经市检察院公诉,已移交至市人民法院判决。3. 对负有监管职责的2名分包该辖区的执法人员耿东生、梅亚彬,市检察院以渎职罪立案侦查。
基本案情:2015年10月,郭高峰未经批准,违法占用滑县上官镇谢寨村集体土地28.5亩、郭固营村集体土地30.4亩,建设豫丰门业制门厂,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处情况:1. 2017年4月,滑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 对违法行为处以的1177163.70元罚款,已全部到位。3. 上官镇给予谢寨村党支部书记谢国卿、郭固营村村党支部书记王善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4. 上官镇政府给予副镇长杨立权调离原工作岗位处分,给予谢寨村村委主任谢建英行政记大过处分。5. 滑县国土资源局给予上官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崔国社免职处分。6. 目前,该宗地规划已调整,并按增减挂钩项目报批。
基本案情: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铝矿(采矿许可证号:4100000120490),2017年期间,在新安县石寺镇渠里村与贾沟村交界处越界违法开采铝土矿,越界采出矿产品1048立方米,违法占用土地4.48亩。
查处情况:1. 新安县国土资源局没收该公司采出的矿产品1048立方米,对其越界开采及非法占用土地违法行为共计处罚10.9万元。2. 新安县石寺镇政府给予非煤站站长汪海波诫勉谈话、非煤站工作人员宋军国行政警告处分。3. 新安县国土资源局给予石寺监察中队中队长高富强诫勉谈话、中队工作人员李鹏行政警告处分。4.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决定给予公司护矿队队长、资源管理科副科长郭会宇行政警告处分。
基本案情:南召县崔春青山灰岩矿(采矿许可证号:C4113212010127130100678),2017年期间,在南召县白土岗镇青山村违法开采建筑用灰岩矿206583.2 立方米,违法开采面积为23.93亩。
查处情况:1. 南召县国土资源局没收该公司非法所得52.47万元,并处罚15.741万元。2. 该矿违法采矿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南召县国土资源局已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3. 南召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给予白土岗镇副书记曾祥杰党内警告处分。4. 南召县国土资源局决定给予局监察队队长孙浩、白土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刘延、原监察队队长余涛、原白土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王小兵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