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资》记者 张涛
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12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保障春耕化肥供应和价格稳定进行了全面部署,受到行业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在当前春耕备肥的关键时期,如何全面理解《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春耕农资市场走势,对于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十分重要。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资料局局长、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会长、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李殿平。
记者:今年下发的《通知》跟往年相比有哪些特点?
李殿平: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化肥是粮食的粮食”。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产增收,国家高度重视春耕化肥供应工作,每年春耕前期,多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保障春耕化肥供应的通知,已成为近些年来的惯例。今年下发的《通知》与往年相比,主要有3个特点。
一是文件下发时间较早。今年是1月15日下发的《通知》,可谓近10年来最早的一次,这充分说明国家对2018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提早谋划部署。
二是特别强调价格稳定。回顾往年下发的《通知》题目主要是做好化肥供应工作,今年将“价格稳定”放到标题中予以强调,可谓近年来的首次。
三是联合发文单位增加。与去年相比,今年增加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联合发文单位,这是自2010年时隔7年后,中国人民银行再次作为联合发文单位出现,“信贷支持”内容也是7年后再次出现在文件中。
记者:“全力保障化肥生产”是历年来《通知》部署的第一项工作,今年也不例外。对此,您怎么理解?
李殿平:的确,化肥生产是保障供应的基础。2017年以来,伴随化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逐步深入,受煤炭、天然气、磷矿石等原材料供应紧张,2017年化肥行业开工率持续处于低位,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7年1-11月,我国累计生产化肥5750.9万吨(折纯,下同),同比减少4%,其中,氮肥行业减量明显,氮肥、尿素产量分别为3563.3万吨、2821.2万吨,同比分别减少8%、11.8%;磷肥产量为1560.2万吨,同比增长0.8%;钾肥产量为620.3万吨,同比增长3.7%。氮肥产量大幅减少的原因,一是受环保常态化政策影响。二是受上游原材料供应影响。
为全力保障化肥生产,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相信《通知》下发后,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协调和努力下,化肥生产供应情况会逐步好转。
记者:《通知》中强调“做好淡季储备调控”,并明确指出国家将追加安排550万吨化肥淡储任务,对此业界高度关注。您如何看待追加化肥淡储任务这一部署和安排?
李殿平: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自2004年建立以来,在缓解化肥常年生产、季节性使用矛盾,保障春耕化肥供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尽管我国化肥行业产能过剩且已基本完全市场化,但稳定化肥淡储制度,保障一定的淡储量仍有必要性,化肥产品仍有其特殊性,政府还需保留一定的主动调控能力。第一,作为粮食的粮食,化肥供应影响粮食安全和农民收益;第二,尽管当前化肥产能过剩,但化肥供求的季节性、区域性和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第三,我国化肥淡储制度实施多年,成效显著,在当前基层经销商基本不储肥的现状下,化肥淡储确实发挥了化肥市场的“压舱石”和“蓄水池”作用。
鉴于以上因素,考虑到目前社会库存量同比降幅较大、流通环节基层经销商储备积极性较差等紧急情况,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高度重视,并就有关工作作出部署。总社农资局、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和中国东盟农资商会积极呼吁尽快启动新的淡储招标计划,确保淡储量保持在1000万吨左右,并优化储备品种和完善对承储企业的考核办法。可以说,代表化肥行业生产流通企业的这一共同呼吁,受到国家有关部门重视并采纳了政策建议。
1月17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正式启动了招标工作,并明确550万吨淡储任务分成要两批(300万吨和250万吨)进行,在化肥生产供应增加、价格稳中有降时,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与中标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协议。550万吨淡储任务量分成两批开展且要在市场平稳运行前提下、启动第二批淡储任务的制度设计,有助于确保市场稳定。相信化肥淡储制度的实施,将成为春耕用肥时期保障化肥价格平稳的有力保障。
记者:“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也是年年强调的重点,但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仍屡见不鲜,使正规生产经营企业、广大农民均深受其害。对此,您怎么看待?
李殿平:国家每年在农资打假方面都花费了很大力气,也取得了显著成果。连续多年,每年春季,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多部门都会联合启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2017年2月,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29个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并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要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虚标含量、偷换养分等手段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等违法行为及其他坑农害农行为。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农资局、中国农资流通协会、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在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方面,也一直在积极努力开展有关工作。2017年11月底,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向会员单位发出《关于维护农资市场价格秩序加强行业自律的通知》。加强农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2017年9月,协会和商会联合发布中国农资行业诚信示范企业名单。11月,协会向公开发布了《中国农资流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行业自律公约》和《中国有机肥料行业自律宣言》,并组织会员单位签署企业信用承诺书。加强追溯体系和智慧农资建设。经过7年多的努力,目前总社农资局、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在化肥、农药、种子等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已形成了成熟完整的技术应用体系,并于2017年9月1日上线运行了中国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记者:《通知》中强调“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发挥好农资流通的示范引导作用”,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对此,总社有哪些举措?
李殿平:这次下发的《通知》对供销合作社系统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认为这也是对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供应服务工作的认可和鞭策。供销合作社系统是我国农资流通的主渠道。据统计,全系统化肥供应可满足社会需求的70%,农药供应量占社会供应总量的40%,农膜占1/4。
12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立即行动,于1月17日向全系统发出了《关于做好2018年农资供应服务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及农资协会、农资企业:一要全力保障农资供应,二要切实做好淡季储备,三要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四要着力加强质量管理,五要努力强化市场监测,六要大力创新经营服务。
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和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作为总社主管的社团组织,将继续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市场信息监测,及时了解和反映行业情况,推进行业规范自律,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一是继续做好市场监测预警。协会建立的中国化肥价格系列指数,已经成为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经营决策的重要参考。同时,充分发挥商会的国际平台优势,加强对进出口化肥市场的监测,积极促进国内外农资农业交流合作。二是大力加强行业调研。认真听取行业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为行业宏观调控积极建言献策。三是深入推进行业诚信和农资追溯体系建设。协会今年将进一步落实《信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着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农资追溯体系和智慧农资建设,加快农资物联网示范应用,推动农资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发展。
当前正值春耕备肥的关键时期,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将在前期扎实工作的基础上,按照12部门《通知》和总社《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采取多种积极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春耕备肥期间和用肥旺季以及全年农资供应服务和价格稳定工作,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