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2018-02-10 03:12吴俊清中共山西省委高校工委书记山西省教育厅厅长
教育家 2018年4期
关键词:现代化体系制度

吴俊清 / 中共山西省委高校工委书记、山西省教育厅厅长

吴俊清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这一重要论述,不仅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也深刻揭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科学内涵和精髓要义,为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理论基础。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治理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需要,通过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推进各项教育制度日益完善,实现教育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教育治理体系的框架下,增强按照各项制度治教的本领,把制度优势转化为高效管理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山西是革命老区,是国家转型综改试验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领导下,经过各级教育工作者的开拓进取、奋发努力,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呈现出喜事不断、好戏连台、亮点频现的良好态势,初步具备了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坚实基础。但对照人民群众上好学、读好书的新期盼,山西教育发展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其中最为根本的是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相适应,制约和影响了当前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教育领域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深入领会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的深刻变革。从传统“管理”到现代“治理”,虽只有一字之差,却蕴含着深刻的创新理念,也宣示着教育领域从思想观念、管理方法到组织结构、制度机制等各个方面的深刻变革。从“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对当前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诸多全新的要求。具体来说,就是要围绕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治理能力提高,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充分认识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意义。首先,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一个国家就是一个大系统,教育是这个大系统中的子系统,并发挥着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在教育领域,只有不断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实现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更好地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克服现有教育体制机制的弊端,突破其束缚,建立有利于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体制机制。

其次,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促进教育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教育转型势在必行。实现我国教育转型,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和机制作保障。只有加快实现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好更公平教育的需求。

再次,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破解热点难点问题、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现实需要。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能仅仅被理解为概念的更新,关键在于其内涵意义的变更。当前,山西教育工作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问题仍然是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发展不均衡,“农村空、城市挤”现象客观存在,高等教育综合实力较弱,在一些领域和环节还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破解,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教育的愿景就很难实现。

准确把握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在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必须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适应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强大思想武器。二要坚持依法治教,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我们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三要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是要让教育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四要坚决守住阵地,切实维护好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保持校园和谐稳定,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前提条件。五要加强舆论引导,努力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这既是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现实需要。要通过扎实有效的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凝聚改革的正能量。

山西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实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思想是时代的先声,旗帜是奋进的引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关键。只有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才能不断提升立德树人的能力,才能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教育成就。近年来,我们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三基建设”,有力促进了全省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工作能力的提升。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向多所民办高校委派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围绕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注重效率最大化与最大限度地促进教育公平。只有不断推进各类教育事业内涵式发展,才能提高教育的服务能力,提升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近年来,山西教育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义务教育呈现出“老典型影响扩大、新亮点不断涌现”的良好态势,催生了农村义务教育现代化雏形。持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建立了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和办学条件改善达标条件,保障学校健康运行。职业院校资源整合启动“破冰之旅”,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特别是下大力气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进高等教育“1331工程”实施,并将这三项工作作为保证教育方向、改善教育民生、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显著成效。

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实现教育体制机制全面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对既往教育管理体系的历史超越,使教育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我们坚持把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服务贯穿在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在推进依法治教方面,全面实行教育权力清单制度,积极推进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了全省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制定了章程,基本建立了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在推进教育改革方面,制定印发了《山西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2016—2020年)》,促进改革向纵深突破。抓住招生考试改革这个关键点,深入开展中考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中考改革;积极应对新高考改革,启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选课走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三项试点;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文化知识+职业技能”的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省教育厅取消了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牵头起草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依法依规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推动教育行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进一步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思考

构建现代教育价值体系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在教育治理体系中,教育制度是根本,因而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实现体系建设与能力提高相结合。

以价值观为导向,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构建现代教育价值体系是我国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选择和基础性工程,要努力冲破不合时宜的旧观念的束缚,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的全过程,确定教育治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方式。顶层设计要有高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兼顾多元需求,综合体现民主、参与、共享、责任和法治等理念。同时,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还应包含鼓励基层创新、自下而上的改革创新。要善于总结、提炼地方和基层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将创新经验和优秀成果上升为省级或国家教育制度。

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在教育治理体系中,教育制度是根本,是决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的关键因素。面对教育理念深刻变化、教育格局深刻调整、教育体制深刻变革的新时代,我们需要更加前瞻性地把握形势,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破旧立新,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构建山西教育现代治理体制机制。在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首先,要完善权责统一的教育领导体制,提升各级政府的管理服务能力,转变政府的管理方式,明确各部门在教育治理中的职责权限。其次,要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办学体制,对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办学体制做出明确定位。再次,依法改进教育管理体制,明晰涉教部门权责,推进“放管服”“管办评分离”改革,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管理。第四,积极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促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制度是政策的基础,制度需要政策的支持。而制度和政策的全面落实,还要靠教育督导来完成。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是促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保障。要依法加强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督促其切实负起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责任,确保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学校规范办学的督导,促进学校科学管理、内涵发展。建立贯通大中小幼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对国家和我省各级各类教育重大决策项目,对群众关注、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专项督导工作机制。完善教育追责问责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教育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面临的时代命题,也是十分艰巨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大背景下,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建立和完善现代教育制度体系,推进和深化各级各类教育的全面改革,最终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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