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红
随着教育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学生的健康成长不仅要发挥家庭和学校各自的作用,还需要实现家庭和学校的沟通与合作。近几年来,在山东省教育厅的推动下,淄博市各小学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家校合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在现有的家校合作中,还存在着各种问题,从而影响了家校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本课题为更好地调查淄博市小学家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淄博市内进行了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以期促进淄博市小学家校合作工作的可持续性开展。我们课题组根据淄博市小学家校合作的开展状况,在淄博市内抽取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为样本,考虑到目前家校合作在城区小学和城乡结部小学开展较好,而偏远小学基本没有开展,因此抽取了市属小学1所,在每个区分别抽取了城区小学2所,城乡结合部小学1所进行问卷发放和访谈,其中问卷采取网上发放的方式,最终收到家长答卷1998份,班主任答卷95份。通过统计,采用定性、定量等方法进行了分析。该样本数量大、代表性强、覆盖面广、回收率高,能够基本真实反映淄博市小学家校合作的现状。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目前淄博市小学家校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被调查的小学绝大部分都建立了正式的家校合作组织或机构,但是还有23.16%的小学没有成立正式的家校合作组织或机构,这必然影响淄博市小学家校合作工作的开展。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建立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学校主导作用”,该意见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家委会建立过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而不是主体作用。但是通过深入调查我们发现:淄博市小学家校合作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关于家委会还存在错误理解,在调查中发现几乎所有的学校都存在凌驾于家委会之上的现象。如:有的学校的家委会有分管校长或政教处、班主任负责,家委会完全听从学校安排,家委会完全成了学校的下属单位;有的学校的家委会有名无实,形同虚设;有的学校将家委会变成了自己的公关组织,所有学校不方便出面做的工作都安排家委会去做,如下达收费通知,通过家委会将其合理化,如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由家委会牵头组织;某些校外辅导机构与学校的合作,不方面通过学校层面进行传达,私底下学校会与家委会的家长达成一致,由家委会的家长以家长的身份进行动员组织。家委会的构成是独立的,是独立于学校这一行政单位管理的单独的组织,家委会如何行使自己的职能,如何开展工作都应由家委会自行决定。但实际上这一切都是由学校掌控,家委会成员由学校指定,开会时间及发言人员均由学校说了算。简单来说,目前的家委会就是学校决定沟通的时间、地点、人物、方式,家长只需要按照要求给予配合即可。
在关于家校合作的家长问卷调查中,家长被问及“以下哪些因素最有可能让您不去参加家校合作的活动”,33.64%的家长选择了“觉得自己水平不够”。被问及“如果学校设有家长委员会,您是否愿意参加”,86.6%的家长选择了“愿意”。被问及“您对于学校、教师的教学活动是否愿意提出自己的建议或意见”,74.46%的家长选择了“愿意”。而被问及“您是否了解学校每学期的学期教学计划和校务安排”,45.26%的家长选择了“基本了解”,21.71%的家长选择了“了解很少”,8.77%的家长选择了“不了解”。被问及“您是否曾受邀或作为志愿者参与过孩子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学校活动”,27.62%的家长选择了“否”。被问及“家长委员会会议的举行情况”,21.36%的家长选择了“经常举行”,17.43%的家长选择了“有重要的事情临时举行”,26.55%的家长选择了“不清楚”。这些数据充分表明家长尽管有愿意与学校教育进行合作的意愿,也有自己独立的教育主张,但是整体表现出比较被动的现状。
杭州大学的刘力教授按照家长参与活动的层次将家校合作分为三种:“形式上的参与”——这是最表面化的参与层次,家长在得到邀请时访问学校,参加家长—教师会议、开放日、作业展览等活动;“人际的参与”——是一种双向交流式参与,家长与教师在较亲切的气氛中相互交流信息和建议,像家长参与课堂教学、为学校筹集资金等均可列入此类;“管理式的参与”,如参与学校决策。[1]在被问及“在家校合作活动中,您认为在其中您应承担的角色”时,只有7.78%的家长选择了“学校工作决策的决策者”。更多的家长认为自己主要是“子女学习的监督者”和“学校工作的协助者”。从调查结果来看,家委会参与学校管理的内容过于狭隘,大多只停留于第一个层面,且比较被动。
在关于家校合作的班主任问卷调查中,被问及“您认为家校合作活动是否需要征询学生的意见”,38.95%的班主任选择了“非常需要”,32.63%的班主任选择了“可能需要”,21.05%的班主任选择了“不需要”,4.21%的班主任选择了“不清楚”。
要实现家校合作的教育性,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家委会在行使职能时,就应该充分尊重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而就不能忽视学生,甚至置学生于不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家校合作的有效性。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淄博市小学家校合作中存在严重的学生主体地位不被尊重的现象。如有的学校存在为了搞活动而搞活动的现象,学校借助家委会的力量开展活动不倾听学生的心声,在组织活动过程中不尊重学生的感受,不注重过程中对学生的引导,活动结束后不注重对活动的总结等现象。如在开展活动之前不与学生沟通交流,每年家委会开展的活动都大同小异,重复开展活动,导致学生参与活动的兴趣不高。在活动中流于形式,手机不停照相,为开展活动提供证明,而忽视在活动中对学生的关注和引导,活动结束后没有任何总结提升,导致活动效率极低。学生在家校合作中成为配合大人表演的任人摆布的木偶。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90.64%的家长都非常愿意与家长沟通。但是却存在沟通较少,沟通方式以网络沟通、电话沟通为主,沟通不深入等问题。如只有在不得不沟通的时候才沟通,只局限于学生的学习问题进行沟通的问题,这都是在家校合作中沟通不深入的问题。在关于家校合作的班主任问卷调查中,被问及“您以各种形式与老师联系的次数(一学期内)”时,只有37.89%的家长和老师联系次数多于5次,沟通次数较少导致沟通不深入。
在被问及“您与老师保持联系,一般采取哪些方式”时,“电话、QQ、微信”是被选择频率最高的方式,这样的方式方便,且不容易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但是也决定了难以进行深入的沟通。
在被问及“您通常在什么情况下与家长联络”,89.47%的班主任选择了“当学生学习或思想行为、出现问题”;被问及“您与家长交流、沟通主要涉及学生的哪方面”,94.74%的班主任选择了“学习方面”。
通过分析,我们课题组认为产生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缺乏家校合作相关理论的学习。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与教师群体缺乏家校合作理论的学习有很大的关系。目前尽管我国家校合作的理论基础还比较薄弱,但是家校合作逐渐引起关注,在国内产生了一些积极的进展,也有许多相关研究,并从国外引进了一部分先进的经验。作为教师,应主动意识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认识到家校合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学习家校合作的相关理论,自觉提高家校合作的能力。
2.缺乏科学的评价制度。家校合作的深入开展离不开健全的考核制度。调查中我们发现虽然大部分老师和学校都认为开展家校合作非常重要,也有相应的评价制度,但是对如何科学合理地考核家校合作工作还有许多疑惑,认为对家校合作的考核难度较大,不知道从哪些方面对家校合作进行考核。如有的学校把 “每个学期进行家访,深入走访学生家庭”纳入教师考核制度,但是考核时只对数量提出了要求,要求老师提供照片、视频进行证明,这种只注重数量不重视质量的考核方式导致班主任较为关注家访次数。如此,班主任要花许多时间和精力放在多走访学生家庭上,导致其身心疲惫,与家长的沟通却收效甚微,以致于其根本不愿开展家校合作。
3.校长领导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学校选家长委员会成员时“只选能服从的”“让怎么干就怎么干的家长。”这说明教育管理者在家校合作问题上存在某种程度上不自信的心理,不敢放权,不愿家长过多参与。我国中小学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事务方面行使最终决定权,“只选能服从的”一方面暴露了家长委员会的先天不足,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学校的气量不足。另外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家校合作表现出明显的校际差异,家校沟通问题的存在从本质上来看与一个学校领导的领导力有直接关系,校长的领导能力特别是组织开展家校合作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4.教师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提高。调研组在访谈中发现班主任在开展家校合作过程中工作方式方法有失妥当。如有的在家长平台上每天公布学生评比结果,把纪律差的、写字不规范的、作业出错多的名单公布于众,这种工作方式引起许多家长的不满。甚至有的老师像训斥学生一样训斥家长,如在访谈过程中,课题组接触过这样一位家长,她是孩子的姥姥,因为孩子爸妈工作忙,接送上学放学、辅导作业等事务就由她来代理,她哭诉:“有一次就因为给孩子检查作业没有检查出错误就签字了,第二天被老师叫去学校痛批了一顿。”
在家校合作中,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虽然不是领导者,但其在身份上类似于学校的代言人,而家长往往是与班主任直接互动,在互动的过程中,家长会通过“班主任如何对待自己”来揣测学校和班主任的行为和态度。家长在一定程度上会把“班主任如何对待自己”视作学校态度的一个“风向标”来思考当前班主任、学校方面对家校合作的态度和观点。[2]因此,不恰当的工作方式方法往往导致家校合作出现各种问题。
1.缺乏主动与学校合作的意识。在关于家校合作的家长问卷调查中,被问及“您是否能主动寻求学校或老师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指导和咨询”,29.36%的家长选择了“经常”,50.76%的家长选择了“偶尔”,19.88%的家长选择了“没有”。另外,课题组在访谈调查中也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家长存在“坐等靠”的思想,只要把孩子送进学校就把教育的责任全都推给家长。家长委员会成员有时也不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益,不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学校召开家委会,大部分成员不主动也提不出任何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2.家长受教育水平整体不高。在关于家校合作的家长问卷调查中,被问及“您的文化程度”时,4.59%的家长选择了“小学”,18.76%的家长选择了“初中”,29.77%的家长选择了“高中”,43.17%的家长选择了“大专及以上”。家长的受教育水平整体不高也是影响家校合作的一个重要因素。
3.缺乏专业的培训。专业培训的缺乏也是造成家校合作不畅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关于家校合作的班主任问卷调查中,被问及“您认为影响家长参与家校合作活动的主要原因”时,43.17%的班主任选择了“家长文化程度低”,84.21%的班主任选择了“缺乏家校合作意识”。在相继的访谈调查中也发现许多家长认为自己和孩子的老师相比在教育孩子方面是“非专业”的,这就促使教师和家长的地位先天失调,无法平等对话,有的家长甚至丧失了话语权。在关于家校合作的家长问卷调查中,被问及“学校(教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频率”问题,只有50.85%的家长选择了“经常进行”,从中可以看出,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也较为不足。
4.时间、精力有限。时间、精力有限是影响淄博市小学家校合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关于家校合作的家长问卷调查中,被问及“以下哪些因素有可能让您不去参加家校合作的活动”,74.87%的家长选择了“没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在关于家校合作的班主任问卷调查中,被问及“您认为影响家长参与家校合作活动的主要原因 ”时,77.89%的班主任选择了“家长工作忙”。
家校合作需要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学生的通力配合,我们认为淄博市小学家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从学校、家庭、学生主体三方面构建“三位一体”的应对机制。
家校合作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的有机配合。在被问及“您认为家校合作是否需要校方组织进行统一规划和指导”时,72.63%的家长认为“很需要”。校长作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应首先树立家校合作的意识,带领全体教师加强家校合作相关理论的学习,积极主动营造有利于家校合作的良好氛围,并自觉提高开展家校合作所需要的能力,扎实开展家校合作工作。
如上所述,目前在淄博市小学的评价中存在没有将家校考核纳入考核制度、不知道怎么考核家校合作工作的现象。考核制度就是评价制度,评价制度具有决定作用,它决定着家校合作能不能切实开展,也决定着如何开展的问题。目前就课题组目力所及,国内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可以借鉴的家校合作的考核办法。但是,没有成行的考核办法以及不知道怎样考核,并不意味着就不要进行考核,这样只能导致家校合作工作流于形式。调查组认为针对目前的现状一方面应该加强对家校合作考核方法的研究,另一方面也应在实践中边实践边努力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
在家校合作过程中,教师与家长都有尊重的需要,都希望得到对方的重视,希望得到对方的认可与悦纳。这就要求教师在开展家校合作工作中应以尊重为先,特别是在目前许多家长还心存许多顾虑的情况下,教师更应当注意方式方法。教师在与家长沟通中尤其应当改变高高在上的姿态,应将家长与自己放在同等的位置上,并且在目前家长教育素质整体不高的情况下,班主任还应放下身段,体现服务意识。
课程组认为,之所以存在教师不尊重家长的情况,是与“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这种观念有关系的。既然教师认为自己是从事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相比较而言,家长就是“非专业人员”。这种固有的认识导致在教育孩子面前教师可能更多地扮演权威者、专家的角色,而家长则被认为是非专业的门外汉,从而导致教师和家长不对等、不平等的关系,出现教师不尊重家长的现象。实际上,许多研究表明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各自有独立的存在价值,家长和教师在影响孩子成长的历程中都发挥着各自特殊而重要的角色。尽管目前淄博市小学生家长教育素质整体不高,但是随着育儿知识的普及、家长文化素质的整体提升,家长整体的教育素质必然也在不断提高。因此教师应抛弃上述固有的刻板印象,改变高高在上的姿态,从思想深处,更重要的是从儿童健康成长的角度树立尊重家长、与家长平等合作的意识。
另外,在家校合作中家长对家长的尊重还体现在注重沟通的策略上。首先,做好沟通前的准备工作。对于要沟通的问题、家长的类型(专制型、放任型、权威型)、学生的表现等都应当了然于胸、统筹规划。其次,要精心选择沟通的时机。良好的沟通也依赖于恰当的时机的选择,过早或过晚都收不到相应的效果。再次,与家长进行沟通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对待学生的表现应以表扬鼓励为主,批评为辅。
教师只有首先尊重学生家长,营造一种良好的合作氛围,才可能使家校合作顺利进行。
我们认为,导致目前淄博市小学家校合作现状家长方面的原因主要有家长缺乏主动与学校合作的意识、家长受教育水平整体不高、缺乏专业的教育培训、时间精力有限等。针对这种现状,课题组认为针对目前的现状,应首先在学校重视家校合作的基础上,要积极欢迎和鼓励家长参与家校合作。在被问及“您对于学校、教师的教学活动,教务是否愿意提出自己的建议或意见”时,有74.04%的家长表示愿意。因此,如若学校态度积极,并能积极宣传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家长主动与学校合作的意识就能得到激发。
其次,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尽管家长都非常重视家庭教育,会通过阅读书籍、查看网络知识、报育儿辅导班等方式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但是存在着教育知识不系统、碎片化、偏重于具体方法的学习等问题,所以家长非常渴望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被问及“您是否愿意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家庭教育的活动时”,84.29%的家长表示愿意。因此学校应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对家长进行全面、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以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的水平。
第三,家校合作,不仅需要家庭教育水平的提高还需要提高家长与学校合作的能力。目前淄博市开展家校合作的实践比较短,全国范围内开展家校合作的历史也比较短,因此可资借鉴的经验不多。因此学校一方面应在实践中探索如何与家长开展合作,另一方面也应当与家长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和交流,以总结探索出家长与学校开展合作所需要的能力,并在实践中对家长进行指导。
第四,时间和精力有限也是影响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重要原因。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这与部分学校开展活动重复、低效导致家长抱怨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学校在开展家校合作时一方面应积极开展家校合作工作,另一方面还应学会转换角色,体谅家长的实际情况,尽量探索如何避免消耗时间、如何高效地开展家校合作。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了家校合作方式的多样化。这些现代化的方式不但逐渐被家长和学校采用,而且逐渐成为主要的沟通方式。在被问及“你与老师保持联系,一般采取哪些方式”时,被选择最多的是“QQ或微信”,第二位的是“电话联系”。现代化的沟通方式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增加了家校沟通的便利,为家校合作提供了方便。但是现代化的沟通方式不容易产生深入的沟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家校合作的深入开展。一方面应将这些现代化的家校合作的方式与传统的方式相结合,另一方面也应努力将传统的方式进行创新才能确保家校合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