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晓峰
自2015年浙江省提出特色小镇建设的概念以来,经过3年时间的建设与发展,俨然已成为中国经济的新增长点和扩大就业的新抓手;它带来的争论和迷思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三年全国性特色小镇建设风潮中,涌现了很多具有示范意义、发展良好的区域,也有大量一哄而上、名不符实的“特色小镇”。无可否认的是,对于特色小镇这样的特殊的新名称,3年时间就对之概括定论是远远不够的。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于特色小镇的定义和理解都还存在着歧义和偏差。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问题已引起各方的重视。2017年12月5日,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2017年12月29日,浙江省质监局批准发布了全国首个特色小镇评定省级地方标准《特色小镇评定规范》。
无论是上述的规范文件,还是本期的封面故事所涉及的专家论点,关于特色小镇发展的一些共识是令人欣喜的:比如特色小镇不是房地产开发;不是建工业区、开发区;特色小镇的建设要重规划,等等。这反映了我国的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相对理性的阶段,大跃进式的发展、掠夺式的开发已经没有市场。
特色小镇的理念,在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阶段,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它为消除城乡差别、加快城市化建设提出了一个十分具有可行性的方向。然而,在警惕头脑发热型投资建设的同时,在关注产业升级的同时,绝对不能忽视的是城镇建设背后最重要的因素:人的发展。“宜居宜业”也好,“小而美”、“特而强”、“聚而合”、“青而绿”、“新而活也罢,特色小镇终究是因人而设,为人而建。政府的引导,企业的介入,往往容易忽视作为个体的人在其中的体验。所以在特色小镇的建设问题上,不妨多问问当地居住者的意见,或许会有不同的思路。因地制宜,因的是当地地理人文环境,更应当因的是当地居民之宜,如何保障特色小镇中居民的可持續性发展,才是一个更为长期,更为深入的课题。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