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强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焦作 45400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开放型经济体制”的提出,为了进一步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适应新时期的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首先就要对相关的资源信息进行全面分析与有效地整合,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化各国经济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同时,由于我们处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也急需把我国在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中面临的挑战积极地转变为新的发展机遇,不断提升我国综合国际竞争力,以此来发挥我国国际贸易在全球范围内的重要作用。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日益加强,我国的经济贸易在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下也迎来了新的重大历史性发展机遇,其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随着我国国际贸易地位的日益加强,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总体上也越来越符合我国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同时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中的一些具体规则也与我国长期的国家发展战略相统一,例如,大力发展服务业,极大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降低企业投资交易成本等,因此,相对于中国现阶段国情来讲,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对于国际贸易的加速发展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性发展机遇,这一新规则有助于我国加速由传统的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积极转变。
第二,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有利于促进我国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在贸易投资的过程中,传统的贸易方式已经被新型的贸易方式所取代。新的贸易方式不仅在交易对象上实现了由单一的货物交易转变为货物、服务、技术、知识产权等多种交易对象的交易,同时也实现了服务与投资为一体的贸易结构,因此,积极适应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高效发展提供新的强大动力。
第三,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有利于我国发展模式的积极转变。在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中,提出了崭新且系统的国际分工理论、国际劳工准则,其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的、旧的发展模式的束缚,以新的国际分工理论为依据实现了我国整体发展模式的创新与完善,因此,在新的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下,我国在国际价值链体系中由传统的外围逐步向中心转变,这一转变不仅加强了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往来,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国整体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
虽然我国在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中面临着诸多机遇,但随着世界主要经济体之间竞争的日益加剧,从我国当前具体国情与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的整体适应情况来看,其仍面临着如下几方面的挑战:
第一,由于美、日、欧等部分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想要建立符合自身经济发展的经济、贸易、投资新秩序,以期获得更大的收益,继续在诸方面取得领先优势,这些国家提出的某些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如消除所谓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边境的限制”、取消一切资本流动管制等一系列建议,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
第二,由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达、技术先进并且消费者要求高,因而技术标准、贸易标准也就相对较高,在制定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中,发达国家处于优势地位,多是政策的制定者,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落后、技术落后,同时在观念上与发达国家相比也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在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中处于被动和落后状态,往往只是规则的被动参与者和执行者,因此,受其影响就会出现发达国家以实施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为借口实行新型非关税贸易壁垒,从而阻碍我国对外经济贸易进一步发展。
第三,近年来,在国际贸易的现实发展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实际控制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向,决定着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发展目标,因此,我国在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制定的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中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并且容易受到“被边缘化”的影响与威胁,这将可能影响到我国国际贸易内生动力的生成。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培育新的贸易增长点,促进对外贸易的均衡发展。因此,为了有效应对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面临的挑战,首先就要解决我国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提升我国对开放水平,如对外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对外直接投资和对外间接投资的便利化等,以此来有效提升我国整体的服务水平与投资水平,从而实现我国产业内容的整体升级,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方式的转变[1]。与此同时,在健全与完善我国经济发展体系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资源消耗以及生态效益等多方面的问题,健全与规范生态文明制度,促使我国贸易标准日益与国际标准相适应。
另外,根据投资规则的不同,需要采用相应的态度与方法进行区别对待,针对与我国国情相违背的新投资规则,就要采取辩证的态度进行看待,以此来提高我国企业信息的安全性,确保我国经济发展可以实现自主独立,从而促使各个行业以及企业的相关体制能够得到有效完善与规范。同时,新的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不仅会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就要对其进行进一步控制与管理,从而提高我国产业与技术的开放度。
现阶段,由于我国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面临着新的挑战与发展机遇。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更加应该采用积极主动的态度来直面挑战,积极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大趋势,紧紧把握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发展机遇。同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在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有关要求下,在对外开放程度与开放目标相一致的基础上,对国内市场经济运行体制进行不断改革、创新与完善,并紧密结合国际劳工标准以及消除国企垄断等方式,与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实现有效对接,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适应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部分经济发达的国家已经制定并完善了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与TI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等一系列合作计划,从其中的相关具体内容就可以看出,“去中国化”的主张以及目标十分明确。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我国就要加大与美国、西欧等国家之间的谈判力度,并以中欧的BIT(双边投资协定)与中美的BIT为契机[2]。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我国不能参加TPP、TIPP的合作与谈判,但我国能够利用BIT谈判来对国际贸易以及投资新规则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有利于我国对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进行更加充分地了解和把握,并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以及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的制定中,掌握谈判的主动权,占据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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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具有一定差距,因此,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的主导权主要由发达国家掌握,但这并不代表在新规则制定的过程中,我国没有任何发挥作用的余地。在发展中国家当中,我国的综合国力相对来说还是较为强大,因此,在原有多边贸易与投资体系受到挑战的情况下,我国应当积极寻求并开展包括与发达国家在内的有关国家双边或多边区域贸易与投资合作,并在全世界范围内,积极寻找诚信、可靠、互利的贸易合作伙伴,以此来缓解与弱化“被边缘化”的局面[3],并在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一特殊地位的积极作用,主动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声,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维护我国的根本经济利益。
构建国内经济贸易与国际贸易的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区域经济贸易组织的积极作用不仅可以对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进行有效调节,同时也能够继续保持我国在WTO、APEC等国际经贸组织中的有利地位。为此,我国不仅要大力发展国内经济,同时也要进一步促进与其他国家的区域经济的合作发展,以此来更好地应对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减少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压力与限制[4]。另外,建立国内经济贸易与国际贸易的合作平台,不仅可以利用区域经济组织的力量,对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的垄断现象进行均衡,同时也有利于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大趋势下,实现各经济体制间的有效制约、融合与交流,从而进一步避免垄断与限制等现象发生。
总而言之,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活跃的形势下,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要想得到进一步提高,首先要明确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向以及投资新规则的发展目标,以此来不断健全与完善我国已有的国际贸易体制,并对投资新规则进行规范,从而有利于我国从容地应对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以及国际贸易发展过程面临的挑战,促进我国贸易投资与国际市场实现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