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形势下对我国房地产经济的理性思考

2018-02-07 20:10汪晓玲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8年2期
关键词:政府部门市场经济理性

汪晓玲

(安徽省六安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徽 六安 237000)

1 引言

相对于传统经济发展来讲,新经济的发展呈现出更加复杂的特征。例如:人们在获取信息时从原来的纸质传播方式转变为当前的网络形式,同时,新经济的发展也使得社会公众自身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从原来的出门消费方式转变为当前的网络平台购物方式。受到新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我国现有房地产经济运作形式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无论是生产的周期还是资金的投入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最终使得传统房地产经济与新形势下的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冲突。基于此,针对新经济形势下对我国房地产经济的理性思考这一课题展开深入分析相当有必要。

2 新经济形势下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非理性问题

2.1 市场化与城市化两者之间的实际发展进程衔接不当

由于受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熏陶,极大程度地影响了房地产经济发展诸如土地使用权、发展范围等因素的选择。但是,在我国部分城市区域内,政府部门会先行将房地产规划事业完成,为社会公众提供出住宅、交通以及商业区等房地产商品,然后在招商引资时为投资企业抛出更具诱惑的条件吸引资金加盟,该种不理性的做法不但严重与实际市场经济需求分离开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发展要求也存在偏差[1]。作为市场化发展的结果,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速度和方向,应该根据城市内企业、产品消费者需求共同抉择而出。与此同时,企业和消费者双方开展的投资活动还需要充分考虑到成本、效益以及投资风险等问题,不应该由政府部门提前替企业和消费者做出决定。

2.2 过于注重房地产经济体系中高层次产业结构的建设

我国正在走的社会主义道路中,企业产业之所以会发生结构性变化,主要是由于受到市场平均利润规律变动的影响。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经济市场发展处于“盲目+合理”并存的特殊情势下。首先,在房地产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拥有批租权,利用该种权力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可以在一定层面上促进区域性房地产经济结构的优化工作[2]。但是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并没有将“聚经济”的职能效用在产业经济发展的规划工作中体现出来,导致投资者的经营发展条件被忽略,政府单方面做决定将土地使用权发放给出资价格高者,盲目认为该种做法是在实现技术高、消费高这一正确的市场投资取向。

2.3 房地产市场中存在地价盲目定义行为

从本质概念角度分析,土地不具备一般商品的属性,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土地的价值并不能够通过劳动价格去衡量,其价值的关键参数在于地租资本化收益率的实际数值,并且受到市场的供、需变化情况影响[3]。土地价格的计算方式十分多样,但是只有事先拥有成熟的房地产市场才能够应用多样的计算方式,两者绝不能本末倒置。目前,我国在地产的买方市场上的运作能力较低,未形成成熟、有效的地产流通市场,最终造成我国各个区域中普遍存在土地批租价格盲目抬高、压低的交易行为。

3 新经济形势下对我国房地产经济的理性思考

3.1 合理规划城市土地

从整体角度来分析,单纯的炒作地皮不应该成为城市土地经营事业的唯一重点,相关政府部门也不应该一味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行为来提升本地财政资金收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城市房地产经济工作规划开展之初,从短期和长期两个方面分别分析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趋势,进而做出最理性的发展决策[4]。例如:在进行房地产经济的短期规划时,应该利用各个商品住宅、街道门市等土地使用权的出售使用来实现,而针对长期规划时则应该利用出租大型商场、办公楼等形式实现。另外,也可以通过娱乐用地、公共设施、旅游等土地使用权的销售来实现房地产经济长期规划目标。由此可见,政府部门、房地产企业在共同推进房地产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就必须整合多个发展角度,进行综合考量,完成城市土地规划任务。例如,城市中公园、旅游景点应该建设的位置;建筑物的实际建筑面积和规模;对开展的房地产建筑行为是否能够为城市经济提升带来帮助等问题都是新经济形势下房地产经济理性思考的重点内容。

3.2 引领城市土地市场面向成熟化进步

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经济发展角度来看,国内房地产投资领域处于较为繁荣的上升时期。但是,从整体的市场经济发展角度来分析,国内的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依旧介于成熟与不成熟两者之间的完善阶段,实际发展趋向缺少一定的理性支持。从房地产经济的综合发展角度展开分析时能够较为明显的发现,房地产是一种能够长期使用的商品,所以城市领导者在进行满足本地房地产供求平衡条件规划工作时,绝不能敷衍了事,只有从基础上确保房地产发展市场不出现“供不应求”问题,才能保证社会发展的安全、稳定性[5]。基于此,城市政府部门应该通过有效发挥自身经济服务职能的作用,积极行使经济管理干预职能,将科学发展观念融入房地产经济发展走向调整工作中去,才能为国民提供性价比高的房地产商品,实现城市房地产市场稳定经营,进而加快房地产经济的发展步伐。

3.3 提升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力度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房地产经济的提升对于社会稳定发展也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市场经济的存在,不仅能够为房地产经济发展提供一定的指导性,还是整个房地产经济的依赖体。此时,城市政府部门为了更大程度的实现“供需平衡”城市发展目标,就必须充分发挥出自身的市场经济宏观调控职能,根据市场的变化形势实时更改地产价位,保证地产商品的价位与社会公众的人均收入水平相契合。另外,在针对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进行理性思考的同时,还应该实地调查社会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正面引导居民养成科学合理的房地产商品消费观念。换而言之,唯有真正提升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力度,才能保证整个市场平稳运行,最终为房地产长久发展奠定基础。

4 结语

文中首先阐述了市场化与城市化两者之间的实际发展进程衔接不当、过于注重房地产经济体系中高层次产业结构的建设等几点房地产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非理性问题,然后提出了合理规划城市土地、引领城市土地市场面向成熟化进步等几点新经济形势下对我国房地产经济的理性思考和建议。在新社会经济形势的背景下,房地产经济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提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面对发展期间出现的多种不理性行为,只有政府部门不断强化宏观调控手段,才能营造出稳定、和谐的市场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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