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国庆
(大连艺术学院,辽宁大连116600)
近年来,以大连艺术学院大型舞台剧《和平颂》与《丝路·青春》、中央戏剧学院音乐剧《名扬四海》、上海音乐学院音乐话剧《瞬间不是永远》等为代表的优秀高校原创剧目陆续公演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但与此同时,这些高校原创剧目的知识产权由于其自身存在的较大的经济价值正在或潜在地被侵权,却无法得到有效的救济。其原因主要在于各相关主体对于原创剧目知识产权的保护缺乏深入认识,未实施有针对性地保护策略和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使得进一步的知识产权开发问题受到影响甚至无以为继。
高校原创剧目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是著作权。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法律赋予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者的一系列专有权利,其范围包括人身权、财产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邻接权等[1]。
2.2.1 著作权的归属
高校原创剧目的著作权归属,应遵循下列原则来确定。
①单位作品。如大连艺术学院的原创剧目《和平颂》与《丝路·青春》即因具备以上特征而成为典型的单位作品,其整体的著作权归属于大连艺术学院。②一般职务作品。如原创剧目《和平颂》、《丝路·青春》中的原创剧本、原创音乐等如果未加约定,其著作权是归属于创作者本人的。③特殊职务作品。在高校的原创剧目中,此种著作权主要由合同来约定。④委托作品。由合同约定。
2.2.2 表演者权的归属
如《和平颂》、《丝路·青春》等原创剧目,从法律上来说,其表演者权是归属于大连艺术学院的。这种规定和《罗马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及绝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都规定表演者是自然人是截然相反的,也和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其他规定如表演者权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等是存在内在矛盾的。因此在实践中,表演者的人身权,如表演者身份权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权等归属于演员个人,而财产权则一般由演出单位享有和行使。
3.1.1 著作权的确权
著作权实行自动保护主义原则,作品一旦完成,不会因为任何人为因素而丧失,由此能够更好地保护著作人的利益。但著作权的确权是对作品著作权情况的事后确认,这就使得一旦发生著作权纠纷时,确认著作权的归属存在着一定技术上的困难,致使被侵权时可能无法得到救济。因此,高校的优秀原创剧目的著作权要得到有效的保护,确权是重中之重,这就要求在作品完成后必须及时地确认作品的著作权情况,并注明该作品及素材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这种确权看似简单,实际上是较为复杂的。
以下三种策略在当前相对有效。
①合同约定。以大连艺术学院的原创剧目《丝路·青春》为例,首先要进行剧目整体的确权,其次由于剧目是由众多素材构成,而素材本身也可能构成作品,因此其确权过程涉及素材分解,需要逐一确认各素材的版权情况,才能最终确权本剧目的版权情况。如文稿构成文字作品,舞台设计构成实用艺术作品等。如果作品在创作时就通过合同对著作权加以约定,将会有效地减少著作权纠纷和侵权现象。②确权登记。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保护中心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办理时,需履行一定的程序,提交作品登记申请表等文件[2]。③版权开发。如在下文所述的知识产权开发策略中,以大连艺术学院的原创剧目《丝路·青春》为例,提出由学院署名出版剧目的创作档案等开发策略,即会对剧目的著作权形成有效证明,起到确权的作用。
3.1.2 证据的保存
可以作为证据保存的有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
3.1.3 防范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高校的教学活动中,使用他人的作品通常是不需要得到授权的。但如果高校的原创剧目进行公开演出,即使是免费的,如果剧中引用了他人的作品,那就必须得到权利人的许可。在进行商业开发的情况下,更是要支付相关权利人的费用并得到其授权。此方面如果忽视的话,则可能不但自身的原创作品无法得到全部的著作权保护,更会因为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而遭受损失。
由于我国著作权法的不完善,在作品为单位作品时,演员个人的表演者权利往往无法得到保证。在高校的原创剧目中,演员通常是高校的教师和学生,演员个人为保护其自身的权利可以与单位在合同中约定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并确认其优先地位,如在合同中规定就他人使用该作品时获得合理报酬等。
高校原创剧目是以著作权为支撑的,正是由于著作权的存在,作品才具有可控性,著作权带给作品的交换价值可以视为核心利益。同时,高校优秀原创剧目也会营造吸引力,制造衍生利益。
因此,其知识产权开发可从版权价值与衍生价值两方面着手。
以大连艺术学院的原创剧目《和平颂》与《丝路·青春》为例,除传统版权开发方式以外,还可通过以下创新策略进行版权的开发。
①出版创作档案。当公演成功后,将剧目创作和演出的细节制作成精美的创作档案出版,作为剧目的延伸和总结。一方面可以作为知识产权确权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除其艺术价值外,在特定的领域如高校范围内也是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的。②网络直播。这种创新版权开发是当前新兴的模式,效果较为显著,而且极为符合高校原创剧目的特点。由于在技术上还存在的一定的难题,高校可以和一些视频网站合作进行此种版权开发。③翻译出版。高校可将剧本或制作档案翻译成外文出版,用于高校课堂教学或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此项策略可以充分展现和发掘高校原创剧目的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④微电影、动画制作。依托原创剧目的版权,在其尚不具备电视、电影等大规模视听作品版权开发的情况下,可以利用艺术类高校的特点和资源进行微电影制作、动画制作等版权开发策略,并可参加各领域的竞赛评比活动,从而进一步扩大原创剧目的影响力。
高校原创剧目展示了一系列场景与情节,塑造了一系列人物角色。这些内容在当前的注意力经济下会得到较大关注,从而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同样以大连艺术学院的原创剧目《丝路·青春》为例,其由学院精心打造的舞台服装、道具等极具特色,如果再加以改造加工,可以推出以《丝路·青春》为主题的系列服装与工艺品等商业产品,使其知识产权价值得到进一步的开发。
对于优秀的高校原创剧目而言,其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是较为复杂的,实施起来也是较为困难的,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分析和解构,进而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知识产权的创新性开发,从而达到最大化程度地保护和开发其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