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树忠
随着全民医保制度的实现,医保基金规模的扩大,参保人员的增多,定点医药机构的增加,医保监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新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做好医保监管应多位一体打造全面监管平台。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法治医保是做好医保监管的根本保证,只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从顶层设计上明确医保监管的职能、机构、队伍等,才能为医保监管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加强完善医保监管队伍。建设一支医保专职监管队伍十分重要,只有解决好医保监管队伍力量薄弱、能力不足的问题,才能为提升医保监管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创新医保监管方式。近年来,按照国家要求,医保定点机构准入由行政审批改为协议管理。但提供医疗服务远比一般的服务复杂,容易引发各种矛盾与对立。医保部门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医保监管方式,更好地引入对话协商机制,由传统的行政监管,转变为战略性购买方对契约相对方的监管,应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努力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实现控费用、求发展、可持续的改革目标。医保监管信息系统是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基础。建立强大的医保监管信息系统,有效利用好海量医保数据,为提高医保监管效率、实现全方位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医保与公安部门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很好地起到了“打击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应该不断予以坚持和完善。同时,由于医保违规行为可能涉及卫生、物价等多个监管部门,因此还需要不断建立健全与卫生、药监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的联动模式,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