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2018-02-07 18:06
中国合作经济 2018年11期
关键词:现代农业供给培育

2012年以来,中央多个重要文件都对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作出了部署。特别是2016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要定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指向更加明确。

那么,新型职业农民应该怎么定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今年两会四川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这是习近平“农民观”的新表述,与习近平先前相关表述是一脉相承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说到底,关键在人。要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

我们看到,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主动选择离开农村的土地。与此同时,新型职业农民登上历史舞台。这两个群体的“离开”和“出现”,是时代的进步,历史的必然。从经济角度来说,它有利于劳动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尤其是在当前人口红利萎缩、劳动力资源供给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更是意义重大。从政治和社会角度来说,它更加尊重人的个性和选择,更能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事关农业发展道路、事关全面实现小康,意义重大。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这意味着,现代农业,不仅是数量农业,更是质量农业;不仅要提供大路货,更要生产农业精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村的职业农民,也包括返乡下乡的农民工、大学生、科技人员和退伍军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适度规模经营对结构调整的引领作用。

如今,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已经到了必须更加依靠科技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历史新阶段。发展农业现代化,需要一大批善于思考、有创新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用他们的智慧把互联网科技融入农业中,实现智慧农业;把品牌意识带到农产品中,实现品牌农业,使之成为农业转型升级的新生力量,引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不仅如此,新型职业农民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具有鲜明的示范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既能发挥传导市场信息、运用新型科技的载体作用,还可以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整合金融、科技、土地等各种要素资源,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农业、农村改革综合效应的形成。

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现代农业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他们将传统农民从土地里解脱出来,进一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农业将会成为一个可以赚钱的行当,让农民成为一个体面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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