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川市编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以构建群众满意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为关键,以创新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抓手,依托现代信息化建设,不断拓展为民服务的途径,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初步形成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银川模式”。
一是创新审批管理体制,集中审批。银川市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2年,重点实施“三减两提”,即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取消、合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75项,减轻群众和企业行政审批负担2.34亿元。第二阶段:2014年初,重点推进“清零”改革,即对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部门管理等事项进行清空,重新梳理、重新论证、重新确认,再次取消事项31项,下放17项,合并254项。开展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清理规范工作,建立行政审批目录并实行动态化管理。第三阶段:2014年末,重点是将分散在26个部门的153项审批及管理事项统一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7个业务处室负责,永久封存59枚印章。同时,将公积金、出入境、烟草、车管等57家单位的窗口统一进驻到市民大厅,使企业注册、房屋交易、五险一金、水电气等1100多项政务服务事项在市民大厅400多个窗口办理,实现了“推开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在2015年至2018年间,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一划转、集中审批”的原则,将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规划局等12个部门的25项审批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截止目前,73%的审批事项已集中至行政审批局,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
二是优化审批运行流程,集成服务。借助“互联网+”,按照一体化运作的要求进行流程描述和业务重构,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由“集中审批”向“集成服务”转变。注重优化内部运作,实行“一表通”“审批改备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同城通办”等改革,最大限度地减材料(减少申请表格材料291个)、减环节(除法律规定外,“经营范围”由登记机关核准改为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减时间(7大类58项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可就近就便选择办理机关),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制度性、经营性成本。注重再造建设项目流程,以项目需求为导向,着眼于跨部门业务的整体优化,通过共享申报材料、调整办理事项前后关系、相关费用前置变后置、容缺受理、跨部门联合评审、联合踏勘验收等方式再造审批流程,实行“分阶段并联审批、分主线并行推进”,打破部门间互为前置、相互制约现象,逐步实现一般建设项目30个工作日完成立项到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注重智慧政务建设,开发“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网上办事大厅”,推行“视频勘验现场勘验”,搭建“证照云”服务平台,推出404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和72种“云证照”,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和平台,100%实现网上办理,真正达到了“不见面、马上办”的目标。据初步测算,办事群众每人每办一件事可减少来回路程约50公里。注重构建不动产登记规程,围绕行政相对人办事指南和行政主体工作细则两条主线,建立54项登记实践中常用规程,将责任和时效落实到每个登记环节,使登记程序环环相扣、紧密衔接,实现“流水线”登记方式和“车间式”管理模式,登记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减少到5-2个工作日,整体减幅达85%。
三是完善协同配套机制,强化监管。积极探索建立监管体系,推动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第一,横与纵相结合,强化协同配套。强化横向部门之间、纵向层级之间的联动与协同。对机构整合带来的业务对口问题,部门、层级之间做好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注重从源头破解行政审批相关部门的权力牵制,增强改革的整体性、关联性和配套性,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第二,内与外相结合,做好监督管理。内部制定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勘验评审工作制度、审管互动信息交流制度等40余项制度规范审批工作。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实行审批终身负责制,对审批过程实施全方位、无盲点监控和督查,确保审批环节依法依规。外部利用各类媒介全面详实公开审批事项所涉内容,破解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同时派驻纪工委,设立监察室,强化“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监督机制,使行政审批服务局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既有权、又无权”的“服务局”。第三,审与管相结合,提高监管水平。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科学划分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公布37个部门的监管清单,进一步厘清审批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权责边界。建立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类项目由相关部门协作进行。研发以“事前征询、事中参与、审后告知、审管互动”为特点的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互动平台,以审批局为主体,以业务处室为单元,以审批事项为点,以涉及审批的监管部门为对象,通过网络实现审批信息与监管信息的共享,不断增强审管互动精细化、提升审管工作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