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天津市会计管理工作按照市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贯彻实施各项会计制度,健全人才考评培养体系,支持中介机构发展,各项会计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及时传达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区财政部门明确定位、认真履职,加快实现思想理念和行为模式转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二)制定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天津方案。组织市级单位、各区财政局召开天津市会计管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十三五”时期天津市会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制定了《天津市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天津市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具体任务和贯彻要求,对天津市会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推进会计工作转型、提升会计工作水平提供了指引。
(一)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举办编报工作会进行专题部署和培训,对16 个辖区和114 个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5 452 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进行整理、汇总,摸清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基本情况,完成了天津市首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情况报告并报送财政部。开展内部控制督查评价。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重点抽查、组建督查组、执行穿行测试、反馈督查结论等主要环节步骤开展督查评价,督促各单位注重内部控制建设的持续性、有效性。有关经验被《中国会计报》以头版头条向全国推介。举办“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推动会”,指导和促进基层财政部门有效组织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对各单位2017 年内控建设组织工作情况进行了考评,对16 个市级主管部门和5 个区内控管理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二)推动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举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师资精讲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对会计准则制度的修订背景、主要变化、新旧衔接作了讲解。转发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7 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4 项、会计处理规定2 项。指导天津市国企集团、上市公司等相关单位贯彻实施。提供日常政策咨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指导市会计学会举办“引领财务转型2017管理会计实践中国行天津站”“2017中国管理会计人才建设(天津)高峰论坛” “管理会计推动财务转型与价值创造”3 个论坛,推广应用管理会计。联合市会计学会对2016 年度优秀会计案例成果进行系列宣传,发挥会计案例的借鉴作用。推动全市会计工作转型,启动了天津市2017年度优秀会计案例征集活动。
(三)加强会计学术理论建设。组织2017—2018 年度天津市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联合市会计学会完成了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招标、评审、立项工作,受理申报100 项,批准立项74 项,其中经费补助50 项,经费自筹24 项,首次单独设立20 个青年项目并给予经费支持。围绕会计改革和发展重点领域,指导市会计学会创新会计理论研究组织方式,加强会计学术成果展示,建设会计学术研发展示平台。一是组织2017 年度会计学术年会,交流会计学术研究成果,表彰优秀会计学术论文作者。二是开展学术报告会、讲座等活动,全年共举办12 场。三是发挥学术出版物载体作用,改革《天津财会》办刊思路,突出有用、实用、管用,出版《2017 会计学术集萃》并免费发放,促进会计科研成果转化。四是举办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化”第三届会计人员职业技能竞赛,促进理论联系实际。
(四)搭建会计专家平台。开展了天津市会计咨询专家公开选聘工作,设立企业会计准则类、政府会计制度类、管理会计类、企业内部控制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类、会计信息化类、资产管理类7 个专业领域,全面覆盖天津市财政会计资产管理工作。
(一)健全会计人才评价体系。优化考务安排,组织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一是继续采取超排编场模式,并结合天津市考试的基本情况扩大了超排率,提高了考试机器使用效率,减少了资源浪费,得到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的肯定,并在全国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二是完善应急保障制度,拟定保电方案、《无纸化考试常见问题应急预案》等制度,坚持人防与技防并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三是拓展考情报告渠道,建立3 个考情微信群,保障考情上传下达。2017 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合格5 811 人,中级合格1 864 人。规范评审程序,更新评审专家。组织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的重新选聘工作,经对申报材料审核,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保留56 人,更新44 人,专家库规模维持在100 人。同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将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增加至23 人。采取“三随机抽签”模式组织述职答辩,即随机抽取参加答辩的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考生入场顺序、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提问顺序,保证了述职答辩的严肃性和公正性。2017 年,137 人通过评审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5 人取得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二)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强化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报请市人才办修订印发了《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大幅度提高人才培养经费资助标准。组织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基地招标工作,通过签订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基地的职责分工,加强了制度保障。组织开展2017 年天津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确定了最终入围人选48 人。为2017 年毕业的45 名学员颁发毕业证书,对2 名学员予以淘汰,对15 名优秀学员及10 名优秀毕业论文作者进行了表彰。截至2017年末,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已累计招收6 期283 名学员(包括企事业类学员212 人,注册会计师类学员71 人),累计毕业89 人。组织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推荐。推荐21 人参加全国企业类选拔, 推荐1 人参加全国学术类选拔,最终两类各1 人入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截至2017 年,天津市已累计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2 人(包括企业类9人,事业类2人,注册会计师类8 人,学术类3人)。
(三)开展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做好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政策衔接。认真做好新《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转发了《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解读新《会计法》的重要意义及其基本精神,引导会计人员依法从业、遵守职业道德和持续保持专业胜任能力;跟进做好会计从业资格取消后续工作,及时终止办理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及时关闭天津市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业务。搭建会计人员诚信平台,发布了《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会计诚信系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将天津市原有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为会计人员诚信系统。对会计人员相关信息进一步更新与完善,对会计考试作弊人员、严重失信人员进行备案记录。指导各区财政局做好诚信信息采集的审核验证、信息变更等。2017年,全市共有41万条个人信息纳入会计人员诚信系统管理。
(一)做好会计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审批及管理。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发布了《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启用新版表格样式、换发新版执业证书、规范名称设置规则、严格执业许可审批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等有关事项作出部署。对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认真梳理,结合编制行政许可操作规程,准确区分主审材料和非主审材料,将非主审材料比重调整为全部申请材料的20%,最大限度方便机构办事,降低了申请人办事成本。严格把关,做好事务所行政许可。按照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进行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变更备案等日常工作,在审批过程中强化“约谈”环节,由单一监管转化为面对面的管理和服务,指导事务所深入了解相关管理规定,做好警示服务,降低事务所的经营风险,提高执业水平。全年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6 家,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33 项。优化会计师事务所2016 年度基本信息备案流程。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措施,采用邮件报备和系统报备相结合的网上报备模式,通过报备工作QQ 群在线指导,减轻现场送件工作压力,降低时间成本,全市报备率达到100%。2016 年度全行业实现业务收入合计12.67 亿元,同比增长14%。撰写了《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2016 年度行业管理综合报告》上报财政部。
(二)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结合新上线的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组织对各区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系统辅导和讲解过渡政策。协调审批局与财政局的业务衔接,明确具体业务事项的办事主体及有关流程,避免责任不清、管理缺位,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做好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对报备和换发执业证书工作作出部署。组织区财政工作人员开展了代理记账机构报备工作培训,通过报备工作QQ 群及时发布各区报备工作进度,加强交流和沟通,做好信息推动和反馈,对报备工作进行实时督导。认真做好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换发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证书样式及技术要求印制新证书。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完成天津市700 余家代理记账机构的新版证书换发工作,推动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