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财会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预算改革,加强财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为有效履行中央档案保管利用和全国档案事业行政管理两种职能提供有力保障,推进档案事业持续协调发展。
(一)做好三年支出规划和预算评审工作。按照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大力整合二级项目。按照预算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完成馆局机关本级、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一史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二史馆)共5 个项目的预算评审。接受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对一史馆档案整理数字化项目的预算评审。2017 年“二上”部门预算三年支出规划中已评审的项目资金为77 081 万元,占应评审项目资金的69.71%。
(二)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工作。2017年,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批复数57 440.75万元(含追加),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 427.8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3 012.95万元。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含结转资金支出)56 26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 331.24万元,项目支出31 930.85万元。机关本级财政拨款预算批复数38 371.17万元(含追加),其中:基本支出13 434.15万元,项目支出24 937.0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 139.87万元(按国库统计口径),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90.8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949.04万元。
2017 年本部门继续实行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下半年每月印发预算执行通报,适时约谈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负责人,通过会议加强督促,抓好预算执行工作。2017 年预算执行率达到98.02%,在列入排名的147家中央国家机关中位列第28 名。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7年,经财政部批复确定“明清历史档案整理保护和数字化”“民国档案征集、整理、保护和数字化”“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维护”“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等6个二级项目和“档案征集、保护、数字化与安全保障”1 个一级项目为绩效评价项目,预算金额22 497 万元。一史馆和二史馆整体支出列为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所有项目均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2017 年1—3 月,组织中介机构对局本级、一史馆和二史馆3 个单位2016 年列入财政部绩效评价试点的4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均为有效。
2018 年“二上”部门预算1 个一级项目和10 个二级项目列为以国家档案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基层预算单位5 家。申请纳入预算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资金规模24 267 万元,占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规模的71.73%。
(四)做好厉行节约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财政部批复内容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经费支出规模。2017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9.32 万元,实际财政拨款支出359.01 万元,比2017 年预算数少150.31 万元,比2016 年财政拨款支出数减少42.64 万元。2017 年制定的年度采购计划、会议计划和培训计划经馆局务会研究通过后执行,全年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80.71 万元,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593.57 万元。
(五)做好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部门预算的中央部门之一,2017 年4 月在国家档案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2017 年预算,2017 年7 月公开2016 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经费、绩效考评情况等财务信息。
按照财政部转移支付清理整合方案,自2017 年起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由专项转移支付转列国家档案局部门预算。做好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召开项目管理和实施座谈会,修订印发《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制定《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操作指南》。与相关档案部门签订《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任务委托书》。2017 年批复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资金2亿元。
组织国家重点档案项目和资金管理调研。组成调研检查组先后到安徽省、江苏省、辽宁省、山西省、福建省、广东省等任务承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管理与执行情况,汇总各地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困难,深入研究,总结经验。2017 年,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预算执行19 651.23 万元,结转资金348.77 万元(按国库统计口径)。其中:开发项目预算执行12 370.21 万元,结转金额29.79 万元;基础条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7 281.02 万元,结转金额318.98 万元。全年调整9 家任务单位项目预算,19 家任务单位进行绩效目标调整备案。
(一)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修订印发《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要求,做好财务审核和资金支付工作。严格审核每一笔支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全年审核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国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5 100 多笔,保障机关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推进内控规范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财政部、中直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2017 年继续深入推进内控规范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机关本级和所属单位梳理业务流程、各岗位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修订部分预算财务规章制度,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等工作,切实将内控规范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各单位和各业务环节。
(三)开展事业单位财务检查工作。落实《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的方案》《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完成一史馆、二史馆、教育中心等7家事业单位及三十一所的财务检查工作,提交财务检查报告,向各单位反馈财务检查情况,做到了事业单位财务检查全覆盖。
(四)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配合中直审计室对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针对中直审计室提出的问题,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制定审计问题整改措施,并及时反馈审计整改情况。
(一)加强财会干部队伍建设。机关本级及有关事业单位充实财会干部队伍,全年新进财务人员4 人。组织机关本级和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等工作。有针对性的安排培训, 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财务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做好2016 年部门决算编制工作。财政部批复核定2016 年度部门收入38 746.39 万元,支出39 096.46 万元,年末结余4 341.25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73.44 万元)。核定2016 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4 852.39万元,本年支出35 879.51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7.52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73.26 万元)。2016 年部门决算编报工作获得财政部考核评定为“优秀”。
(三)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完成馆局2018—2020 三年支出规划与2018 年“一上”和“二上”部门预算编报工作。2018 年“二上”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控制数为56 274.56 万元,比2017 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批复数增加3 188.24 万元。
(四)做好资金支付工作。2017 年,按时报送用款计划和预算执行计划,按照“二上”预算数和预算批复数合理确定支付范围划分建议表。执行公务卡制度强制结算目录,全年通过银行转账2 300 余笔,办理公务卡还款1 600 余笔。完成退休人员2017 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测算审核工作、同城同待遇第二步津补贴兑现工作。
(一)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按照馆局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完成固定资产入库出库登记手续、资产卡片信息录入及对账等工作,全年登记新增固定资产卡片503 张,价值470 多万元。继续推进中国档案出版社资产清算工作,完成中国档案出版社读者服务部的税务、工商注销工作。
(二)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编制国家档案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组织召开馆局机关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会,选定4 个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完成各类采购涉及金额约1 036 万元,馆局机关采购办公用品、打印机耗材、档案用品等约55 万元,发放各类办公用品近53 万件、提供办公用品领取服务 1 045 人次。在国家档案局官方网站公开2017 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2016 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