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8-02-07 04:09
中国会计年鉴 2018年0期
关键词:新闻出版总局印发

2017 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财务部门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谋划,改革创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总局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好保障、管理、规划和服务职责,财务会计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助推事业产业发展

(一)全力落实资金保障。2017年全力聚焦总局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共落实中央本级财政资金102.87亿元,转移支付补助地方财政资金81.55亿元。形成了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多渠道共同支持共同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的良好格局,在阵地建设、内容创作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产业升级转型、融合发展、国际传播、技术创新等方面都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有力保障了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发展以及重大宣传任务、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积极争取产业发展政策。积极组织推动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深入落实中宣部、财政部、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了总局的分工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国网公司先后与河北、青海、宁夏等多个省(区、市)签订整合协议。积极推动企业减负。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总局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积极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争取出台优惠政策,继续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实施惠民工程

(一)稳步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任务分工的通知》,确保国家确定的“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任务和项目按职责推进、按标准落实。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要求,形成《总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安排》,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2017 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积极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7 年工作任务落实。

(二)扎实推进惠民工程项目建设。以争取项目和落实投资为抓手,推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十三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确定的重要任务落地实施。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12 个项目纳入实施方案,总投资约65 亿元。印发《总局关于落实〈“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地方新闻出版广电局的任务、职责,建立台账管理等制度,并积极组织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完成2017年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12.48 亿元,进一步提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落实2017年部门自身建设项目和专项工程,编报2018 年投资计划草案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为爱乐乐团音乐厅及排练配套设施、“网络出版监管(二期)工程”、中国版权登记系统网络基础环境建设及安全加固、中国印刷博物馆设施维护修缮项目和数字中国印刷博物馆建设项目、新闻出版大数据应用工程等重大项目提供资金保障;推进无线局、监管中心覆盖、监测监管等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并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立项和资金下达等工作。

(三)着力组织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加大对口支援和定点扶贫的帮扶力度,及时研究并向国务院扶贫办提供支持各相关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开展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情况和意见建议,积极研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扶贫工作与精准脱贫工作紧密结合的任务指标和体制机制,制定印发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贯彻落实〈“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实施意见》,配合中宣部实施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和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2017 年对1.7 万个行政村广播器材配置予以补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落实资金,研究制定援疆援藏工作计划,印发了《2017 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援疆援藏工作计划及职责分解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和对口支援省市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事业支持,积极开展向新疆少数民族群众赠阅出版物活动。协调中央电视台精准扶贫宣传工作拓展到青海省玉树州囊谦县,有力推动青海囊谦事业产业发展。

三、夯实管理监督基础,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一)强化预算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修订印发《总局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总局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责任,完善机制, 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发挥资金效益,加快执行进度,提高执行质量。按照国家科研经费改革精神,组织总局所属科学事业单位完成相关内部制度的制定完善工作。研究印发《关于做好民文出版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民文资金管理。研究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绩效指标库和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绩效指标评价体系,深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配合财政部完成出版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完成19 个重点项目总局绩效评价工作。完成无线局发射系统和监管中心监测监管业务运行维护费两项定额标准印发试行。及时公开2016 年总局部门决算和2017 年部门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总局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工作在财政部2017 年评比中被评为一等奖;国家出版基金在财政部开展的绩效评价中被评为“优秀”,由财政部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获得好评;总局部门决算工作被财政部评为“优秀”。

(二)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加强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核,严格审批程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落实提高广播电视设施安全播出、卫星上行和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建设,共审批建设项目23 项。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进行业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组织工作以及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研究编制工作,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化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监管,与国家发改委社会司组织6个督查组,分期分批赴贵州、云南等18个省(区、市)开展实地督查,按照重点工作安排,对总局直属5个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同时认真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季报制度,积极开展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建设安全、顺利开展。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狠抓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两方面资产管理要求,明确总局资产处置使用审批权限和程序,进一步提高了总局资产管理工作质量。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落实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新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所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管理职责,推动形成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规范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核批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事项50余项,涉及金额约2.5亿元。完成总局公车改革方案审核及相关单位车辆处置的审核、批复工作。

(四)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供给侧改革,深入贯彻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精神,保障公平、推进国内产业发展,将廉政建设与政府采购紧密结合,加强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监督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审核,抓紧报批,全年下达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共计25.5 亿元,其中非公开招标项目7 亿元,进口产品1.6 亿元。完成批量采购工作。细化流程,加强管理,进一步明确部门集中采购范围,规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服务采购行为。对总局有关单位12个重点项目的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定总局部门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召开座谈会,倾听意见,开展交流,印发《总局政府采购工作手册》。配合国际传播力建设,做好物资出口及机电产品进口工作。

(五)强化统计服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统计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中央文件、法律法规精神,立足媒体融合、行业转型,聚焦文化自信、国际传播,反映行业新媒体发展、国际传播力建设,做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出口专项统计工作。深化统计制度改革,全面反映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热点,修订《广播影视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有线电视专项统计调查制度》,力争统计全覆盖,为广播影视行业政策的制定提供助力。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要求,建设统计基本单位信息库管理系统,更新升级网上直报系统,搭建有线电视专项统计调查系统。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编印了《2016 年全国广播电影电视业发展指标统计》及《统计摘要》。为《中国统计年鉴》等多种书刊、中宣部等多个部委提供数据参考。

(六)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制定印发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同时积极开展审计全覆盖工作,组织总局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将审计全覆盖工作制度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监督能力。狠抓审计整改,强化审计结果应用,编制印发了2014—2016 年审计发现典型问题汇编,督促各单位对照检查,把问题抓早抓小。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总局本级和行业预算资金、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遵守财经法规意识不断增强,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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