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金融财务管理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财政金融工作各个环节,在完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防控财政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规范推广运用PPP 模式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一是根据中央深改组2017 年工作要点要求,研究起草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四梁八柱”,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二是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印发了中央金融企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修改指引,为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研究修订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研究起草中央金融企业市场化选聘负责人指导意见、国有金融企业境外业务财务管理办法。同时,推进中央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审核确认有关金融企业上报的改革方案。
(二)深入推进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改革方案,研究政策性银行业务范围划分等事项,报请批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业务范围划分方案。支持做好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董事会组建工作,推动完善治理结构。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股改—引战—上市”三步走原则,稳妥推进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关工作。推动银河金控和银河投资加快落实整合方案,履行公司治理和资产评估等程序。支持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性金融机构补充资本,促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三)夯实国有金融资产全链条的管理基础。在产权登记上,研究修订产权登记办法,简化登记事项和程序。加快登记网络化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由静态登记向动态监管转变。在资产评估上,加强评审专家机制建设,做好专家复审和遴选工作,充实专家库,促进评估结论的客观公正。在产权转让上,督促金融企业非上市产权进场交易,推动交易监测系统与21 家省级产权交易机构互联互通。同时,做好相关金融企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审核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参与有关金融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审核确认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并做好与之挂钩的负责人薪酬审核工作。
(四)加强中央金融企业派出董事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做好派出董事的联络、培训及协助考核等工作。与财政部人事教育司联合召开派出董事工作座谈会、举办培训班,深入了解董事履职尽责情况和有关意见建议,加强派出董事能力建设和沟通交流,推进派出董事更好发挥决策和监督职能,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同时,结合近年来派出董事议案审核工作实际情况,研究起草派出董事议案审核操作指引,拟按照依法合规、适当授权、程序规范的原则,明晰派出董事的议案审核权限。
(一)支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立足财政职责,密切跟踪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实施进展,通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税收和低成本资金等重难点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在此过程中,为推进工作进度,梳理相关问题,研究工作思路,财政部组织召开了降杠杆部际联席会议,积极引导和推动金融企业加快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同时,举办了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培训班,加强政策理解和执行,推动政策落地。
(二)支持化解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风险。围绕进一步扩大金融企业核销自主权、提高核销效率,做好对已核销资产保全和清收工作,防范道德风险并强化责任和问责的思路,修订完善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并印发实施。据金融企业评估,修订后的办法赋予其较为充分的核销自主权,有利于其根据自身资产规模、财务能力、风险管控等因素自主开展核销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核销效率、降低核销成本,能够有效满足其处置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的实际需要。
(三)印发地震巨灾保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为推动地震巨灾保险发展,逐步积累应对地震巨灾的能力,印发《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在鼓励再保险的基础上,允许保险机构按规定计提地震巨灾保险准备金,明确了准备金的使用、管理等规定,以不断积累应对地震巨灾赔付的长期资金,逐步构建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一)推动普惠金融加力增效。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方案。基金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困境为导向,通过市场化手段、专业化管理,支持担保再担保机构发展壮大,推动形成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统筹兼顾、多级联动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充分发挥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杠杆撬动效应,2017 年拨付77 亿元,在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推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困难就业群体就业和创业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二)促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在13个粮食主产省200个县市,以水稻、小麦、玉米为标的,开展了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大灾保险试点,推动将地租纳入保障范围,规模经营户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高约90%,增强了灾害应对能力。2017 年,中央财政拨付全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79 亿元,同比增长13%,为全国2 亿多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过2万亿元。
(一)健全制度体系,从严规范管理。法律法规上,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抓紧推进PPP 条例起草工作。政策制度上,会同有关部门就农业、养老领域推进PPP,开展PPP 项目资产证券化等联合印发指导意见,为PPP 项目推广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政策依据。信息管理上,出台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PPP 专家库、咨询机构库、项目库管理等办法。针对一些地方泛化滥用PPP,甚至借PPP 变相融资,加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问题,召开PPP 专题会议,全面部署风险防范工作,加大督查力度,组织入库项目清理,推动PPP回归创新公用服务供给机制的本源。
(二)推进示范项目,加大政策扶持。会同19 个部委启动第四批PPP 示范项目评审工作。不断健全示范项目的跟踪指导、对口联系和动态管理机制,督促示范项目规范实施、快速落地。截至2017 年11 月底,已推出的3 批共697 个全国示范项目中已落地597 个,总投资额1.5 万亿元,落地率85.7%,实现了增信和引领带动的政策预期。发挥PPP 以奖代补资金引导效应,2017 年拨付17.9 亿元。支持和推动中国PPP 基金研究制定三年战略发展规划,找准定位,优化投资方式,实现“速度”与“效益”兼顾。
(三)加强宣传培训,促进国际合作。组织举办全国PPP 以奖代补政策培训班,推动与科研院校设立PPP 研究机构,与主流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研究落实金砖国家PPP合作成果,提出制定良好实践框架和建立金砖国家PPP 项目准备基金方案。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以及英国、美国、以色列等国资金和智力合作,积极传播推广中国良好实践,持续扩大国际影响,国际合作逐步打开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