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乃康
(南通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 南通226019)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1]。从政治学视角来透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实现了执政党建设体系性基本架构的路向标定和轮廓描述,涵盖了执政党建设的政治路径、政治保障、政治考量、政治资源、政治目标、政治驱动等范畴,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提供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坚强可靠领导力量。
中国共产党正处于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由计划经济、封闭条件下执政的党向市场经济、开放条件下执政的党转变的历史阶段,执政使命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中国共产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从“革命党”“封闭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执政理念,转向市场经济和开放条件下执政的新理念。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着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推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一创新动力来自于中国共产党人对于理想信念坚定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2-1]。通过思想建党,明确党的纲领和宗旨,设计国家发展目标和未来愿景,广泛动员党员和人民群众超越自身和局部利益,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努力奋斗。历史表明,一个政党走向衰落,首先是从思想领域开始的。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缺失。”[2-2]当下,国内外局势错综复杂、社会结构急剧变动、社会思潮多元涌动的大背景下,从思想建党入手,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对于激发党的活力、焕发党的生机,提高新时代管党治党水平具有先导性意义。党的理想信念是党员及其党组织对政治价值的追求,既表现为政治主体对奋斗目标毫不动摇的信仰,同时也表现为政治主体行为过程中坚定不移的意志。党员对党的政治信念、政治目标的高度认同和积极倡导,是将其转化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使命感、上升为理想信念的价值前提。古巴共产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始终把思想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党的思想工作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使我国人民有这样的政治觉悟——首先要对社会主义原则坚贞不渝并具有坚不可摧的完美的道德品质。”[3]党情、国情、世情决定了思想建党是党本身的显著优势和特点。中国共产党从建立至今,把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思想建党的新道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全党,统一全党思想。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东欧国家的共产党失去执政地位的重要原因,首先是党在思想理论建设方面的严重失误或错误主张。这些国家多数起初是以教条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生搬硬套,党内思想严重僵化,执政党建设缺乏应有活力。此道走不下去后,他们选择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全盘照搬或移植西方的社会制度,党的精神支柱和意识形态顷刻瓦解溃败。
对政党而言,强制力并不是执政体系最主要的约束维系,而是政党因信仰而产生的自愿服从。“政治体系中的领袖通常维护一套多少持续和统一的信条,这些信条有助于说明和证实他们在体系中进行领导的合理性。”[4]执政党的政治意识是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党的执政理念、纪律和规矩意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等,都属于党的政治意识范畴。其中,党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是重要内涵。如果党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会销蚀党的章程、党的制度、党的组织,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党的利益会被碎片化,诱发执政过程的混乱,执政党手中的权力有沦为利益交换工具的危险。保持清醒的政治意识,严守党的纪律、遵循党的规矩,才能生成政治上的“明白人”,进而明白中国共产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担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5]
纪律和规矩是对党的组织及其成员底线性、约束性的规范要求,人无纪律和规矩则混沌,党无纪律和规矩则无序。共产党人只有以纪律和规矩意识来砥砺自身,才能激发自觉性,涵养党内政治生态。纪律和规矩意识涵盖和包容政治意识、组织意识、责任意识,这其中以政治意识为根本。政治意识是生成滋养党内政治生态的思想资源,清晰的政治意识是严守党的纪律,遵循党的规矩的价值前提。组织意识是纪律和规矩的保证。组织意识主要指遵守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组织意识集中而具体的体现。责任意识是约束机制,外在表现为责任和担当行为。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提醒全党同志要经受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并且,“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1]。这里,不仅清楚地阐明了从严治党所面临的严峻现实,而且体现了作为执政党所特有的忧患意识。
党内政治文化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风貌和内在品质的直接呈现。党内政治文化的熏陶,有利于营造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养成讲修养、讲诚信、讲廉耻的道德素养,追求积极向上、向善的生活情趣和操守,解决好思想源头和价值观问题。党内政治文化是党性实践的过程,需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身体力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要高度重视党员干部个体教育和道德养成,这是由于“关键少数”对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具有引领作用。领导干部不仅对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负有主体责任,而且其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带动大多数,会产生辐射效应,有助于夯实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巩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思想建党与政治文化是相辅相成的,政治文化是思想建党的灵魂,党内政治文化影响着思想建党的层次和水平。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需要在严格规范的思想建党过程中培育和提升。如果思想建党缺少方向性、政治性、时代性和斗争性,就会使得党内政治文化变得粗俗无聊、浮夸任性,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会泛滥成灾,影响政治大局。
执政党建设是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建设中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6-1]由于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和总规矩,制度建设“要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并加强同党内其他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确立起来。”[7]从而,使得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能为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是党内监督制度。比较社会监督,党内监督的范围更为广泛,行为规范更为严格具体。“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8],要把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范畴和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把维护党章权威放到重要位置,提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2-3]。党章是党内监督的最高法则,也是执政党建设的根本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具有体系性、标志性、引领性的党内法规制度陆续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发布(2015年5月),意味着党首次拥有了党内建章立制的基本办法。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制度治党”的概念,其后制度建党朝着纵深方向发展。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制度安排、制度约束来解决纪法不分的问题。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内监督制度的系列性、整体性、密集性出台,意味着新时期的执政党建设,需要转变依靠政治运动管党、治党的方式,走出依靠改革和制度治党的新路子。
二是国家监察体制。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启动了新一轮监察体制改革,致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努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整合监督、监察、执纪相关力量,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改革目标。首次将监察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并列[8]。这预示着监察权与行政权的分离,呈现着现代国家治理的权力结构的基本走向。党的建设和国家制度安排直接相关,英国和美国的政党,都是在选举权不断扩大同时得到发展的。“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纪委牵头抓总,落实改革方案,推动制定国家监察法,筹备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9]国家监察体制的变革,意味着我国反腐倡廉由政党自清转向国家行动,这一制度安排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具有里程碑意义。
三是党的领导权与党内监督权。从中国政治发展的走向上看,强化党内监督是实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安排的前提条件。反腐工作从治标转向治本的关键,在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当代中国反腐制度体系,既包括国家法律制度,也包括党内法规制度,是两种类别制度的分工合作、有机衔接和支持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7]
巡视制度是党内自上而下的监督制度,也是制度治党的一种成功实践。巡视制度是运用上级党组织的授权,借力党内严密的组织结构,按照严格的组织纪律,通过上级党组织派员对下级党组织进行流动式的监督,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严格约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制定了《巡视条例》(1928年10月)和《中央巡视条例》(1931年5月),目的是让中央能够真正了解各地党的工作,从而更好地加强党的领导,方式是上级党组织派巡视员至下级党组织督促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维护党的权威。2017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对2015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再次修订,充分吸收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新鲜经验,不断完善巡视监督的制度设计,为新时期的执政党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推动了制度治党的创新发展。
长期以来,党的建设在制度层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的不充分。制度虚设已经成为党建工作的一大难题,人们对权力敬畏超过对制度和组织的敬畏。诸如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团团伙伙”“小圈子”现象,致使制度权威和组织权威流失。二是制度供给不对称。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党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迄今还存在一些盲区。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依规治党,切实为党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诸如贯彻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程序,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等。实践表明,有效的制度安排能够给思想建党提供刚性支持,也是净化政治生态的持久保证。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1]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内容。执政能力建设体现的“是一个以执政党为核心主体的全方位的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10]。党的自身建设以及国家建设、社会建设,都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来推进和完成,这是党的各项事业向前发展的最大动力。同理,“只有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才能充分发动群众监督党的执政能力建设”[11]。不言而喻,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涵,走群众路线的能力和联系群众的能力也是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
执政能力是政党通过执掌国家政权实现政党目标的领导水平。西方政党政治下,民众对于执政党的选择,既要看政党主张所代表的利益,也要看党的执政能力。孙中山毕生致力于把中国建设成为资产阶级共和国,为什么他所领导的同盟会会很快地将政权拱手相让呢?重要原因之一是同盟会当时还属于比较幼稚的政治集团,执政经验和执政能力缺失,还没有充分具备有效控制国家政权、主导中国社会各种力量的能力。苏联东欧国家的共产党丢失政权,似乎发生在一夜之间,实际上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他们也试图进行改革,但是到90年代初,改革夭折、政权丢失。这是因为在全球化浪潮冲击下,这些国家的执政党束手无策,执政能力迅速下降,难以挽回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的颓势。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内涵,即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那时,我国正处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时期,这是根据当时国内和国际的形势和环境新变化而提出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世界经济和政治局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8000美元向10000美元迈进,各种矛盾和冲突比过去任何时候来得更加尖锐、更加复杂。这就对党的执政能力在综合性、全局性层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临着更多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执政能力提高主要通过党的治理能力、国家治理能力、全球治理能力表现出来。针对执政党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着力提高党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通过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全面增强党执政的有效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实际显现了党的执政能力,而党的执政能力唯有通过党对国家的有效治理才能得以充实和落地。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时,是把两者看成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来分析的,国家治理体系蕴涵包容着党对国家的领导能力、治理能力。“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2-4]。“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2-5]。具体地说,一是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这里明确了国家治理体系的领导者——中国共产党,治理对象——国家和社会事务,存在形态——制度体系。治理现代化就是把包括党的领导制度在内的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现代国家的管理效能,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这在实际上呈现了党的执政能力。二是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体现在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治理完整过程中,执政党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是执政能力和治国理政能力基本表现形态。
执政党履行执政使命,必须要聚集、生成、开发、维护执政资源,将其转化为执政能力,即要通过对治理资源的整合和转化。一是对于思想资源的整合和转化。党执政的思想资源主要包括政治理想、政治信仰、政治纲领、意识形态等。国家通过对意识形态的管控,生成与之匹配的政治理想、政治信念、道德准则、价值观念等,并渐进积淀为政治理念和政治文化,影响社会公众,形成政治认同。二是对于经济资源的整合和转化。政党执政后掌握着国家的主要经济力量,执政党运用公共权力的优势,使之成为执政的经济资源。执政党通过公共政策将其及时转化为民众的实际利益,赢得民众的支持。执政党对于执政资源的开发和转换能力体现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主要是公共政策、公共投资、基础设施、调节收入、分配财富、基本公共服务。三是对于政治资源的整合和转化。主要包括政治权力、政治制度、政治组织、政治权威,其中政治权力是最具根本性的执政资源。政治权力的掌握和驾驭水平是政党执政能力直接表现。因而,应“尽快大力开发和聚集市场经济转型所必需的政治资源,增强政治动员和管理能力”[12]。作为执政党应借助于公共权力来实现自己的执政理念和执政纲领,扩大执政党的政治影响力、号召力。这一转化体现了政党执政能力,“习近平执政绩效验证了全面超越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本质的优越性。”[13]执政资源的开发、转化效率越高,意味着执政能力越强。
执政考验,在一定意义上表现为能否抵御权力的诱惑。执政党建设重要指向就是使得权力回归到为民所用,通过持续动态地正确处理权益关系,让人民能监督、约束公权力的授予、使用。如何保证权力沿着正确方向发挥作用,真正成为国家的公器?建立严密合理的权力制约机制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政治共识,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政治建设描述十分清晰。
权力授受作为执政的起点,是整个权力体系合法高效运行的基础,也是实现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前提。在坚持为人民执政、依靠人民执政的价值理念基础上,建立科学的、民主的权力授受机制,对于破解权力结构失衡的难题,避免“塔西佗陷阱”,具有重要意义。毛泽东说“人们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忠实的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1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15]“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2-6]习近平总书记表述了群众观与权力观之间的因果关系,即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只有将权力行使与对权力的约束、限制、监督、纠偏置于同一进程,才能真正地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最高标准,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到最高位置,把为人民服务纳入最高境界。
我国现有权力运行以协调为主导,权力制约不足。权力配置“议”“行”“监”实行一体化架构,缺乏对权力的合理分解和制约,权力监督主体和权力行使主体角色交叉重叠,职能界定模糊不清,监督权、决策权、执行权之间均衡性、对称性缺少有效的制度安排和体制保障。这就需要创新或重构权力配置机制,让不同权力之间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强化制约,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16-1]这要求将公共权力划分为若干个部分,交由不同的权力主体来分别掌握,使之相互独立、彼此牵制、保持均衡关系,达到防止权力恶性扩张和异化的目的。再深入一步说,在党作为领导核心的框架内,权力配置中明晰相互间的界限,保持监督权的独立性和应有张力,让权力运行全部过程、每个环节都受到制约和监督,“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17]。权力正当性源于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如何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间均衡对称,从而让权力免于作恶,服务人民群众,除了合理权力分工、明晰权力界限之外,权力“瘦身”也非常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发挥决定性作用,减少行政权力对市场的过多干预,积极推进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权力运行边界,防止权力过度扩张带来的权力滥用、权力寻租、权力腐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16-2]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18]。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19-1]。并且,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核心部分——党内监督系统描述更为明晰,“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19-2]。这里非常清晰地勾勒了党的监督体系的主体架构。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契合,彰显发挥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协调性的中国特质、整体性的中国优势。
掌握公共权力主体具有运用权力进行腐败活动的可能性,公共权力出现腐败,关键在于掌握公共权力的主体。减少腐败的机会和可能,需要加强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重点在掌握公共权力的“关键少数”。对“关键少数”缺少有效监督和制约是权力“任性”的根本原因。因此,防止权力越位、错位、“任性”,应以“关键少数”为监督重点。应对“关键少数”锁定权力边界底线,构建内部相互制约、整体协调的权力运行闭环系统,这是具有治本意义的制度安排。并且,对“关键少数”的任前、任中、任后的收入支出、日常消费、家庭子女状况等信息都按规公开,形成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通过领导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和配置各级权力,下移管理重心,转变政府职能;聚焦“关键少数”,以制度铁笼锁住“集中的权力”,“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做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19-3]。
执政党建设与治理现代化不可分割、相辅相成,执政党建设与治理现代化是同步推进的政治过程。执政党建设以国家治理为依托,才能具有时代价值和现代意义;国家治理必须以执政建设为引领和保证,才能沿着中国特色的现代化轨道向前发展。“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16-3]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着选择什么样的现代化模式或路径的问题。当时的党情、国情、世情决定了需要学习、仿效苏联模式,启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从新中国建立至改革开放前,我国体制机制始终是以苏联模式为参照系,这对于集中有限资源,快速启动现代化进程具有明显优势。问题在于,在正常的社会生态下,这种体制忽略了市场和社会的功能,缺乏弹性、趋于僵化。邓小平说:“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20]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新起点,中国共产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历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新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改革开放给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变革带来巨大活力,与此同时,国际国内形势风云变幻、充满变数,新的矛盾和挑战错综复杂、层出不穷。深化党的建设体制改革,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稳定成熟的党的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治国理政全过程、全领域,是消解矛盾、应对挑战,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治理现代化是当代各国政党所面临的世界性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的理念,强调“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21]。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而非一元化,这有别于单一的国家治理主体体系,市场、企业、社会、社会组织、民众等都是国家治理主体体系的组成部分,能够更充分、更有效地整合、运用国家治理资源,放大国家治理的最大公约数。不仅如此,对于世界而言,各国政党要努力成为全球经济治理方向的引领者、治理力量的培育者、治理进程的推动者。我们主张开放包容的治理、合作共赢的治理、循序渐进的治理、标本兼治的治理、务实有效的治理,让治理成果惠及世界各国[22]。应将国家治理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加快简政放权进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社会在公共服务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将传统公共权力主体承担的部分社会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有效整合治理资源与执政资源,激发与释放党执政过程中的市场和社会活力。
“一个现代化政治体系的安定,取决于其政党的力量。一个强大的政党能够使群众的支持制度化。政党的力量反映了大众支持的范围和制度化的水平。凡达到目前和预料的高水平政治安定的发展中国家,莫不至少拥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23]所谓强有力的政党并不完全取决于政党规模和对国家资源的支配能力,而是聚焦于政党的现代化,这里最为重要的是执政主体现代化,取决于群众对政党支持的制度化水平。治理体系现代化,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应把握党的执政规律,选择现代化的执政党建设路径。这里考量尺度就是执政党建设的制度化水平、政党制度与国家制度间的耦合程度。
在现代政治条件下,国家治理体系主要包括政党、政府、社会三大治理体系,各主体所组成的空间结构和内部运行、主体间互动以及公共权力有效实施,都需要相应机制连接与保证。从性质看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从现代化进程看中国是后发国家,国家性质和历史逻辑决定了国家治理体系生成模式,治理体系现代化包括核心治理主体——执政党的现代化,与此同时执政党的现代化也影响和决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党的八大提出了执政党建设的历史使命,逐步形成了党政一体、一元化的国家治理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政治改革和政治建设的深入,政党、政府、社会应有的治理主体地位逐步复位和明确,现代意义的国家治理体系在促进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意味着要形成一套更加稳定、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国家治理制度。党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党的建设制度创新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关键地位和作用。改革和创新党的建设制度,不仅事关党的自身建设,而且影响和决定着整个国家治理制度安排的基本方向、运转机制和总体效能。
“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6-2]国家治理能力是对治理资源整合、开发的功能呈现,增强国家治理能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也即是运用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过程,需要拓宽公民与各社会群体利益诉求的渠道,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复杂而多元的需求和期望,不断增强执政党与政府的治理能力。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寓于国家现代化进程,党的执政能力最重要的考量维度是国家治理能力。因而,要把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政府履行职能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融于治国理政的全过程。这一过程中,必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21-2]这揭示了执政能力与全面深化改革之间的内在联系,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我们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16-4]
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新考验,对推进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党的建设要与提高执政党和政府公信力结合起来。二是党的建设要与构建高效权威的决策体系结合起来。三是党的建设要与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四是党的建设要与增强党对于不确定的、快速变化的外部环境的变化回应能力结合起来。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执政党建设的政治动力。如果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全面从严的执政党建设就会缺少政治动力和政治支持。
党内政治生态研究旨在探索党内政治现象所产生的环境因素以及环境系统之间联系形态和相互关系。“把政治生活看作一个行为系统,它拥有一定范围的外部空间,这个空间就是环境,它要与这种环境进行能量和信息交换,既受到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又反过来对环境起到影响作用。”[24]动态性、平衡性和开放性是衡量政治系统完备与否的重要指标,“将中国政党制度置于广阔而复杂的社会环境系统,通过分析中国政党制度与社会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探索并把握这一政党制度与社会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25]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渐进地对新兴社会阶层成员的政治吸纳,意味着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包容性、开放性比较过去有了显著增强,这能够有效提升执政党的调适能力和社会整合能力,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加大党组织建设的工作力度,意味着党的建设的触角已经深入到既有盲区和空白点。从功能上看,农村和城市基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范围和能力比较过去大为扩大和增强。基层党组织通过服务群众,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由于政治吸纳的开放性、包容性的提升,执政党在加强社会整合的同时,党的政治生态建设面临着新课题、新挑战。
政治生态理论比较关注政治本体与政治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它改变了传统政治学的原子化、封闭化的方法和路径,为分析纷繁复杂的政治问题提供了全新的工具和视域。评判政治生态的优劣,主要看政治本体与政治环境之间能量交换的速度和质量,即政治能量的输入与输出的顺畅程度、平衡程度。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是一个系统工程,应着力于:
一是以社会约束政府。以社会约束政府是建设、培育优良政治生态的前提,“没有社会体系的规束,政治体系的生长就会漫无节制;没有社会资源源源不断地输入,政治体系的运转就会失去动能。”[26]如果社会对于权力拥有者的制约力量缺少刚性,其只会对权力以及权力精英怀有尊崇之意,而对于民众以及民众诉求缺少敬畏之心,如果缺少社会监督不仅会诱发权力的畸形裂变和异化扩张,而且会损毁政治生态的平衡。二是畅通民主参与渠道。公众参与不仅是检验执政党建设水平的试金石,而且是体现执政党公信力的重要平台。在政治决策过程中,扩大民主参与范围和渠道,不仅强化政治决策的合法性基础,而且也是执政党和政府提高公信力,获得公众支持的重要环节。三是重塑积极的政治文化。政治文化是政治价值的积淀和呈现,直接影响着公众对政治生活的认同和行为选择。健康向上的政治文化和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能有效地抗衡政治潜规则对政治生态的侵蚀和破坏,有助于政治输入和政治输出的准确、客观、公正、平衡。执政党经过健康政治文化过滤或滋润,会使得政治合法性进一步增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7]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对党的组织和成员的底线性规范和约束性要求,其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根本性和基础性,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要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来不得半点含糊和马虎。每一个共产党人,绝不允许游离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之外,“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6-3]这表明,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绝不允许存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要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要始终确保“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28]
一是坚持高度政治自觉。要在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的基础上形成思想共识,将来自各方的意见和诉求凝练转化为统一的方针政策,将人民群众分散的利益整合为国家最高利益,加强党的权威和政治认同的基础。党的政治自觉和政治领导保证了国家现代化进程尤其是重大转折时期的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即使在西方国家,政党成员的政治自觉也是不可或缺的,必须拥护和赞成本党的意识形态和政治主张。
二是从遵循和维护党章入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6-1]。党章是最大的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必须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1985年戈尔巴乔夫上台后,从突破和修改党章条例规定入手,背离抛弃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放弃苏联共产党领导地位,最终导致苏共丢失领导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要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和各项事业中。
三是提高纪律的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铁的纪律就必须执行。毛泽东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如果党的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2-7]当然,执行组织纪律要有明确责任、边界、程序,要从民主集中制、党的团结统一的高度来认识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严格性、规范性。“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6-4]从国外一些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看,加强党的政治纪律重在党纪党规及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如果党的组织及其成员在政治上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没有政治纪律的刚性约束,党就必然丧失战斗力和凝聚力,会失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地位。“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不能听之任之。”[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