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辉
(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杭州 310012)
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在全面把握经济发展形势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浙江实际,就工会事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特别是在实施“八八战略”①的过程中,针对浙江省工人阶级新变化和新情况,习近平同志要求工会认清形势、着眼大局、创新工作,增强活力、凝聚力量、激发动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有力地推动了当时浙江工会事业的发展,为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提供了思想和实践素材,为做好新时代工会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指明了前进方向。
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多次发表关于工人阶级的重要讲话,以工人阶级构成变化为着眼点,以工人阶级地位和作用为切入点,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主要包括对农民工群体的认识、对职工队伍素质的要求、以及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等内容。
浙江作为市场经济起步较早的省份,外来务工人员问题十分突出。在这个问题上,时任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有着自己的思考,他认为,解决农民工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关系着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巩固的政治问题。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人员,从农村走向城市,从农民逐渐转化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农民工群体是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是新时期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需要社会各方加以关注、给予关爱的队伍,要营造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2005年3月23日《人民日报》刊发《李学生:农民工的人生壮举》一文,报道河南农民工李学生在温州舍已救人的事迹时,习近平同志就该文作出重要批示:“李学生是新时期农民工的好代表”,并指出农民工是农民的一部分,也是新时期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既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2005年“五一劳动节”到来之际,习近平同志于4月29日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人生本平等,职业无贵贱》一文,再次赞扬李学生“是新时期农民工的好代表”,强调农民工是农民的一部分,在进城务工的同时加入到工人阶级队伍中来,转化为新时期工人阶级的成员,一样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并进一步阐述道,农民工是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应该得到社会的重视和尊重,农民工的先进典型同样是劳动者中的楷模和示范。省委、省政府还大力宣扬李学生事迹,召开了先进事迹专题报告会,号召全省党员、干部和职工向李学生学习,积极营造了善待农民工的舆论氛围,使“优者有其荣”、“工者有其誉”成为一种和谐融合的社会风尚。
习近平同志关注到,外来务工人员远离家乡和亲人,从事高强度劳动,往返于城乡之间,其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和消费观念受到了城市生活的影响,普遍有融入城市生活的强烈愿望,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平等待遇和人文关爱。他明确指出,以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角度,要让农民工真正有 “归属感”,就要消除“职工”和“打工”的区别,要使“外”来务工人员有其“归”,这个“归”就是工人阶级的大家庭。[1]浙江省还率先在全国倡导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积极推动全省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公平化。习近平同志对新世纪工人阶级构成变化以及对农民工群体的认识,是符合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与历史方向相符,与中央精神相符,与职工意志相符,真正做到了与时俱进,有力地促进了浙江社会各个阶层的和谐。
职工队伍素质事关现代化进程,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同志强调,“八八战略”中有人才兴省、科教强省、建设文化大省等,这些与职工队伍的总体素质密切相关。例如,浙江省要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遇到的问题之一就是人才缺乏,严重缺乏高级技工。全面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建设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既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又是对实施“八八战略”作出的实际且重要的贡献。
全面提升职工整体素质,包括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职业技能、身体健康等各方面素质。在整个素质提升的进程中,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注重精神引领,着力提高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广泛持久的学习实践活动,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者和建设者。
习近平同志非常注重加强职业理想教育和职业精神培养,提高职工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006年8月22日,浙江省职工技能运动会举行之际,习近平同志在贺信中写道,“希望省职工技能运动会围绕职工的全面发展,以赛促练,增强素质,为推动我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希望广大职工发扬创造精神,发挥创新才能,全面展示技艺,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勤学苦练当尖兵、脱颖而出作模范。”2006年11月21日,习近平在省委常委会上听取了省总工会的工作汇报后,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教育广大职工树立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贡献的崇高理想,而不是仅仅把工作视为打工,作为谋生的一种手段。在他看来,职工的每一项技术发明,每一个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都是在为伟大的事业作贡献。引导职工树立为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的职业观和事业观,就是教育职工尊重劳动、尊重知识、爱岗敬业,调动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热情,为实施“八八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习近平指出,这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要发挥工人阶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中的主力军作用,就必须发扬全省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增强工人阶级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工人阶级切实担当起领导阶级的光荣使命,在浙江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2003年4月8日,习近平在浙江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号召全省工人阶级,“要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伟大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同全省人民一道,为加快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共创浙江更加美好的未来”。2004年9月30日,在浙江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再次号召全省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充分认识肩负的光荣使命,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本职、学赶先进、再接再厉、争创一流,充分发挥现代化建设主力军的作用”。
要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和主力军作用,就必须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深入贯彻和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面对浙江新世纪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要求,通过政治、经济、法律、舆论、行政等多种手段及必要措施,使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得到更好贯彻,切实保证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坚定工人阶级作为领导阶级的信心,激励工人阶级真正肩负起时代使命。
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这不仅是对工会的要求,更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层面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习近平同志强调,要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落实和坚持这一根本指导方针。他在许多场合,利用各种机会向全省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明确,党委、政府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将广大职工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努力激发职工群众的干事热情和创造激情。习近平同志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强调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既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密切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又能更充分地激发工人阶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浙江现代化建设进程,做出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关于工会工作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深入的思考,重点围绕新形势下党与工会组织的关系、工会的工作定位、基本职能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展开,主要内容如下: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多次在重要场合反复强调,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把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时期工会工作要在党委统筹领导下开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工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2002年,习近平刚到浙江不久,任省委副书记、代省长之时,在 12月18日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就明确指出,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领导,积极支持群众团体依照法律和群团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群众团体在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2003年4月8日,在浙江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强调,党委要定期听取工会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困难,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到浙江工作后,习近平同志一直在思考,如何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角度,在实践中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更好地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2004年3月底,习近平同志专程到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调研。在省总工会调研时,他重点讲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问题,提出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角度,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开拓创新地推动群团工作。4月21日,浙江省委召开了全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积极肯定了工青妇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研究针对新形势新要求下工青妇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如何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各方支持的机制,努力开创工青妇工作的新局面。在这次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5月25日,省委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从制度层面上进一步明确:完善“党建带工建”的建设机制,将工会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建立健全党委研究工会工作制度,要求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建立工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由党委分管副书记负责,每年定期召集;规范政府领导联系工会工作制度;建立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将工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可以说,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浙江省委在实践中切实地加强和改善了对工会的领导,形成了党委领导班子集体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完善了人大、政府、政协联系工青妇工作的各项制度,[3]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统战部门和群团组织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做的党的群众工作总体格局,为工会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更好地推动工会依法依章开展工作。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浙江是改革先发地。新世纪以来,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民营经济迅速壮大,国有集体企业继续改革、改制,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推进,随之而来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及利益格局的调整变化,在浙江出现得比较早、也表现得较为明显。如何有效解决这一系列问题,成为浙江工会的一个重要课题和难题,在全国范围都有重要借鉴意义。
习近平同志认为,协调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是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如何维护各方面群众权益、构建各方面和谐关系,是工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在2003年4月浙江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要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新变化,重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促进发展中搞好维护,在推动改革中搞好维护,在积极参与中搞好维护,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反映职工合理的利益诉求,竭诚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在推动经济改革和发展中,浙江工会要突破禁锢,增强活力,不断创新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工会工作放到全党全国全省的大局中思考。他反复强调,面对企业转制带来的用工制度改革以及劳动关系新变化时,工会要充分发挥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推动改制过程按民主程序规范运作,保证企业改革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协调劳动关系,推进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面对日渐壮大的农民工队伍时,工会要认清新形势,适应新情况,关注农民工群体,重视农民工问题,扩大工作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起来加入到工会,加强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坚持管理与服务结合、教育与维权并重,积极给以真切的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农民工群体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4]
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工会要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最广泛地团结并引领职工群众,要积极引导职工群众站在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前列,支持党和政府的改革发展措施,为浙江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浙江工会要在服务大局、服务职工、创新工作的过程中,以“走在前列”的信心、“干在实处”的精神,积累新的经验,探索新的模式,形成浙江品牌,体现工会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为全国工会工作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带来全国性示范效应。[5]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工会要站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维护职工。2004年11月,在胡锦涛总书记和王兆国主席对浙江省义乌市工会社会化维权工作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后,习近平同志多次就贯彻落实好总书记和兆国同志批示精神作出指示,要求全省工会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认真落实,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总结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的经验,进一步突出维权职能,完善维权机制,创新维权载体,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在强化工会维权职责的同时,习近平同志提出,做好职工维权,不仅是工会的工作,而首先是党委、政府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和管理义务。维权问题,本质是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稳定问题,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职能部门、社会团体等在维护稳定中的责任。[6]因此,他提出要把维权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7]
2005年5月22日,习近平同志就浙江省总工会向省委呈报的《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完善推广义乌市工会社会化维权经验的请示》作出批示,“应进一步完善义乌市工会社会化维权制度,此基础上向全省推广。可先做好协调工作再做部署。”这里提到的“协调工作”指的是打破部门分割,协调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有关厅局共同参与。5月24日,省委副秘书长陈一新主持召开省委政研室、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委、省人事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就上述请示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形成了《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完善推广义乌市工会社会化维权经验的协调意见》,并决定要以省委名义在义乌召开全省工会维权工作现场会,全力以赴做好义乌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推动全省维权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2005年8月2日,习近平同志在义乌调研工会社会化维权工作时,对各级党委提出要求,要从全局的高度来判断,从政治的角度来认识,把化解劳资矛盾、协调劳动关系,作为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推动。同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主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努力打破部门间的分割,整合维权力量和资源,为工会维权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和帮助,为工会履职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努力构建互联、互动、互补的维权管理网络。[8]
显然,习近平同志把浙江省工会维权工作,提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层面,从全局的角度来看待维权问题,集全省资源统筹协调,打破了部门分割的局面,又积极地发挥了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工会运作、各方支持的社会维权机制,建立了互联、互动、互补的维权管理网络,切实把维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面推动了浙江省工会社会化维权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在组织建设方面,强调坚持“党建带工建”的原则,突出基层,推进创新。习近平同志指出,组织建设是根本,有组织做事才有人去管事。只有不断地增强自身组织建设,才能够真正地实现组织的功能、体现组织的作用、实现组织的价值。他把工会组织建设与政权建设联系起来,认为“我们执政党没有党群组织支撑,政权的基础就不牢”。工会加强组织建设,重点是抓好基层工会建设。在非公有制经济活跃的浙江,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加快建设步伐,加强未组建工会的规模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有效覆盖,最广泛地把职工群众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另一方面,要加大建设力度,增强已建工会组织的活力,提高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把工会组织建设成“职工之家”。
在队伍建设方面,强调造就一支热爱群众工作又得到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习近平同志认为,工会干部是党的群众工作的干部,要纳入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部署,要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增强群众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首先要加强干部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工会中的先锋示范作用,还要提高工会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真诚服务群众的政治素质,乐于开展群众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是加强干部的群众工作的本领,要有较好的文化素质、基本的工会经验和一定的业务水平,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还要提升干部的学习思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够根据形势变化不断改进工作内容和方法,敢于创新。[9]
习近平同志还多次指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工会的领导班子建设,要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交流到领导岗位。党委推荐的人选要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坚决克服把群众组织的领导岗位作为安置性岗位进行配备的倾向。2005年8月,习近平在义乌调研时指出,要切实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有关要求配强配好工会主要负责人,保证工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职工中更好发挥作用。[10]
在阵地建设方面,强调加强管理,注重实效。习近平同志明确,群团组织对自己的活动场所守土有责。工会的阵地建设,不能单纯讲经济效益,要考虑政治、文化、社会效应,例如工人文化宫,要从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文化领域占领的角度来考虑,在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教育和引导方面真正发挥作用。他还提出,要把群团组织的公共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鼓励社会投入,加强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在中国的新概括和新发展,其中许多重要内容发端于他在浙江这片市场经济繁荣沃土上的前瞻探索。他从省域层面对工会在新世纪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行的思考和实践,具有深刻的时代洞察力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力,为当前工会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实践依据,为全国工会工作和党的建设全局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从发展脉络看,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思考与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在方向上是一致的、在逻辑上是契合的、内容上是相通的、要求上是连贯的。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重托,是贯彻一切工作的始终。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贯穿工会工作始终的政治红线,是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引领和联系工人阶级的政治前提。无论在浙江,还是在中央,习近平同志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与浙江实际、中国实际相结合,推动工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工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放在首位,同时,把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作为提高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群团改革的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的,把切实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放在首位,坚持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的领导,其方向和思路是一致的,都是强调工会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工会组织要始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承担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
21世纪以来,在浙江这块市场机制发育较早、非公有制经济占主体、社会竞争激烈的土地上,工人阶级队伍发生了明显变化,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如全省职工队伍迅速壮大;内部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知识分子比重大大增长,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就业的职工比例迅速加大等。习近平同志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新变化并没有改变工人阶级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他号召全省工人阶级要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伟大历史使命,积极发扬主人翁精神,为推进浙江改革开放事业创造新的业绩。这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的,我国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不容动摇,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其要求是前后连贯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国工人阶级发出号召,要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紧紧联系在一起,以主人翁姿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始终做坚持中国道路的柱石,始终做弘扬中国精神的楷模,始终做凝聚中国力量的中坚。不论时代怎样变迁,不论社会怎样变化,习近平同志始终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不动摇,强调要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多方面探索保证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实现的有效途径和具体形式,充分地肯定了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和主力军作用,极大地激发了工人阶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定了工人阶级以主人翁姿态投身社会主义事业的决心和信心。
革命斗争年代,工会组织充分发挥无产阶级在阶级斗争中的作用;现代化建设时期,工会注重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面对新世纪浙江发展中出现的先发早发问题,创造性提出实施“八八战略”的部署,要求工会着眼于围绕全省实施“八八战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大局,凝聚力量,激发动力,发挥作用,作出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复杂经济形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出工会要“增三性去四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引领职工群众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积极发挥作用。从围绕实施“八八战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两者精神内涵是一致的,都是强调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工会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需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在服务大局、聚焦主业中把握职责定位,带领职工群众积极作为、主动投身改革和发展大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
习近平同志在破解浙江先发先至矛盾问题中进行前瞻性思考探索,更先也更深切地感受到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以及资本逐利本性所带来的劳动争议问题快速上升的挑战。他多次撰文,提出要把农民工纳入工人阶级队伍,最大限度地将农民工组织起来加入工会,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平等待遇和人文关怀,以及坚持管理与服务结合、教育与维权并重的做法,其本质就是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参与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和维护职工,夯实党的群众基础,着力维护和谐稳定,实现公平正义。这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群团组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其价值取向和工作目标是一致的,方法是相通的。近几年,随着网络经济、共享经济不断发展,我国新经济新业态经济组织中的职工维护问题,类似于当年浙江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农民工问题。要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工会必须适应经济新变化,创新工作方式、组织模式,从维护稳定的角度,积极参与并创新社会治理,最广泛地把新群体组织起来加入工会,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