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剑龙(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一天注定将永载史册。我国现行宪法从1982年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先后作了四次修正。作为一名全国政协委员,笔者对于本次修宪感触深刻。
第一,本次修改宪法顺应了中国进入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任何宪法制定后都不会是固定不变的,都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及时作出修改和完善。我国已经进入了新时代,用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是新时代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地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将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载入国家根本法,是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的。这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二,此次修宪体现了全国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这次宪法修正案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将生态文明建设,将修改国家主席任期,将设立监察委员会等写进宪法,充分体现了全国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第三,修宪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定程序进行。这次宪法修改,在党中央领导下,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先由党中央全会形成建议案(草案),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形成宪法修正案(草案),最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完全符合宪法第64条对宪法修改的规定,修改程序完全合法。这次修宪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宪法修正案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为巩固和加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注入了强大的精神源泉。
第四,本次修宪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一个新高度。这次修宪,是我国法治建设新的里程碑,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为“法治”,一字千金,体现了国家对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视与全面依法治国、厉行法治的决心。通过修改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将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对于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具有深远意义。
第五,这次宪法修改有利于中国未来更好更优更稳地发展。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大法,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世界各国对中国发展的判断增强了稳定性预期,有利于调动一切有利因素,促进未来中国实现更好发展,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六,本次修宪体现了我们党反腐斗争的决心。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机构一章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既表明了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的鲜明立场,也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权威的宪法依据,更加彰显了我们党反腐倡廉、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