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多证合一”于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以及“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扩容,商事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在工商登记便利化实现新突破之际,市场主体准入也进一步提速。
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国务院于日前印发《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天津、遼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熟做法。
相关专家认为,“多证合一”的全面实施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扩容,对于鼓励投资兴业、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降低初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政府简政放权、全面深化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监管体制改革,更好地营造投资友好型的营商法律环境,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在商事制度改革上,下一步应着力推动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联动修改,核心是加强中小股东保护,完善退市制度特别是僵尸企业破产和清算制度,依法让僵尸企业退出市场。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