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脱贫攻坚进入攻城拔寨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时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这是中央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再部署、再督促,为各地各部门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
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是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民政部先后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和《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别从民政工作总体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两个层面作出了安排。为了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8月22日,民政部召开了全国民政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系统地部署安排了民政脱贫攻坚工作;8月23日,在民政部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总结了近年来民政系统开展脱贫攻坚取得的新进展,概括了《指导意见》对民政系统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行动方案》和《实施意见》出台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和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是民政系统参与脱贫攻坚重中之重的任务。江西省乐安县和陕西省千阳县分别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和六盘山片区扶贫开发县,在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四川省在经历了汶川地震以后,社会组织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本刊特约这些地区介绍其做法经验,希望对其他地区有所启迪和借鉴。
让我们同心协力,撸起袖子加油干,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奋力做好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