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男 高小升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出发,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在基本经济制度建设、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方面均取得了重大进展,从而使我国经济更具活力和韧性。在改革开放迎来四十周年之际,回顾、总结、评析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进展和成就,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助于我们坚定信心,再接再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继续破除思想观念障碍和体制机制弊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产权制度保护、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经济增长,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54万亿元增长到80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1]
首先,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但由于思想观念及体制机制原因,国有资产流失、轻视非公有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部分地方政府行为不当侵犯公民和企业财产权等现象时有发生。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问题导向,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016年11月,以下简称《意见》),推动我国产权保护工作及相关制度与时俱进。《意见》以法律制定、遗留问题、司法保护、政府行为、财产征收、社会环境为工作着力点,提出一系列新举措,要求进一步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国有产权、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农村集体产权、非公有财产权和知识产权。《意见》下发后,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推进落地落实,修订了一批法律法规,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在全社会弘扬了重视产权保护的理念,起到了提高全社会投资创业热情的作用。
其次,国企改革全面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稳步建立。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总体上进展较快,但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布局结构上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年8月),有关部门出台22个配套文件,基本完成了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相关改革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不断增强。在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将国企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发挥不同类型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加速进行,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统计数据显示,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超过92%,绝大部分中央企业建立了规范的董事会;[2]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以管资本为主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以健全制度体系、构建工作闭环、盯紧重点环节、强化责任追究为改革重点,同时加大对国有资产损失问题的调查和追责力度;在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方面,国企党建工作虚化、淡化、弱化问题得到遏制,98家央企完成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进章程,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在国有企业布局结构优化方面,扎实推进国企重组整合,18组34家央企完成重组,中央企业总数从117家降为98家,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3]截至2016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54.9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了73.1%,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达到82家,[4](P237)由此可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国有企业在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和巩固。
再次,国有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宜改则改、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一企一策”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推动相关改革取得丰硕成果。具体来说:一是国企混改力度、深度、广度不断加大。截至2016年底,央企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68%,地方国企占比达到47%,除在三级企业、二级企业开展工作,集团层面改革也在持续探索,电力、石油、石化、电信、航空、军工等重点行业已分两批进行了19家企业的改革;二是鼓励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外资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目前已有超过2/3的中央企业引进了各类社会资本;[5]三是开启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国资委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2016年8月),对相关改革做出整体部署,并陆续在数十家中央企业三级子企业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持续深入,为国有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有助于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最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明显改善。一是完善政策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2016年7月)、《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6年10月)等文件,着力清除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允许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二是加强政府引导,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制定了办法,并允许企业及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为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其信心和投资营业意愿不断提升。十八大以来,以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为改革原则,通过完善金融体系、放开市场准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等举措,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改善,其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中发挥了重大作用。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创造了我国60%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80%左右的社会就业和超过50%的财政税收,[6]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市场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是现代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市场准入机制、价格形成机制、金融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开放的现代市场体系基本确立。
第一,市场规则公平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在市场准入上,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2015年10月),对负面清单的制定主体、主要类别、适用条件、适用对象、制定原则、制定程序作出规定,要求除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行业、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设置限制措施。相关改革在天津、上海、广东、福建先期进行试点,2018年起将在全国统一实行;在工商注册制度改革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工商登记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企业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企业登记注册试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这些改革使我国营商环境更为高效便捷,企业设立门槛降低、时间缩短、更加便利,2013~2016年我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提高了18位;[7]在市场监管上,加快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监管体系,并加大了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五年来陆续建立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制定或修订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启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上述举措,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环境不断改善。
第二,完善市场决定的价格机制,减少政府不当干预。为完善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年10月),明确指出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干预,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要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少数自然垄断行业及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十八大以来,已有近98%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由市场决定,中央政府定价项目由约100项缩减为20项,地方定价也由平均100项缩减为平均45项,[8]对于保留政府定价的项目,探索实行“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科学定价制度。总体来看,《意见》提出的农产品、电力、成品油、天然气、水资源、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我国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建立,价格作为市场经济重要杠杆的地位得到巩固,推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优化。
第三,金融体制改革有序推进,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一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关键进展,2013年7月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2015年10月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标志着存贷款利率管制基本放开,[9]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也按照主动、可控、渐进的原则稳步推进;二是鼓励民营金融机构发展,金融市场更加丰富,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和支撑功能得到提高。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政府取消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限制,目前已依法设立15家民营银行,民营银行进入常态化发展阶段;三是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步伐,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正式运行“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密切了我国股票、债券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此外,201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也将进一步推动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四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十八大以来,有关部门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加强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互联网金融、外汇市场的监管,有力保障了金融市场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第四,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十八大以来,为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弊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5年9月),通过修订法律法规、制定配套规则、部署具体任务,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聚焦,科技体制改革的主体架构基本确立。在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2016年2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6年4月)三部曲为标志,形成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制度体系,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畅的痼疾得到有效解决;在改革人才激励机制方面,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2016年11月),允许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不断调动科研人员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在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方面,制定《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2014年12月),初步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同时不断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多经费自主权,为科研人员松绑。所有这些使得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生产力进一步解放,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持续增强。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财税体制改革,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4年6月),稳妥推进相关改革,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中央和地方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持续得到发挥。
首先,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基本确立现代预算制度主体框架。在严格制度规范方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国人大修订预算法,对预算提出四个“明确”:一是明确要求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必须纳入预算,不得再设置预算外资金。二是明确要求健全闭环式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并探索地方融资新模式。三是明确要求系统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对转移支付的种类、原则、目标,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及其管理制度作出规定。四是明确要求将预算管理公开透明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严格落实预算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主体;在贯彻落实方面,国务院制定《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针对现行预算制度存在的管理和控制方式不够科学、预算体系不够完善、约束力及透明度不够等问题,提出一系列针对性要求和改革措施。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预算透明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有更多机会参与监督。中期预算编制正式实施,政府预算平衡更加注重长期性、动态性、整体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得到强化,对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允许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缓解了地方政府债务压力。预算制度的不断完善,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其次,完善税收制度,税收职能有效发挥。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税收制度方面,营业税改增值税全面推开,开征66年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改革红利,仅2016年5月至2017年9月就已累计减税10639亿元。[10]与此同时,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面推进,环境保护税法制定出台,房地产税立法、个税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加快制定;在完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方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2015年12月),提出6大类31项改革举措,着力解决现行税收征管体制执法不够统一、职责不够清晰、纳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推动形成现代税收征管体制;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党中央审议通过《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要求新开征税种一律由法律进行规范,同时将现在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的税种上升为法律规范,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税收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发挥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再次,推动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为解决我国现行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存在的不同程度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历史遗留问题,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8月)。意见遵循权责对等的原则,对中央事权(外交、国防、国家安全等)、地方事权(社会治安、市政交通、农村公路、城乡社区事务等)、中央地方共同事权(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科技研发、社会保障等)进行了明确划定,对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划分、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践中,2016年从国防、外交等领域入手探索改革,2017~2018年深入到教育、医疗、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领域,2019~2020年将全面完成各领域改革,形成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格局。在相关改革推动下,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在保持既有格局不发生大变动的前提下日趋合理,为建立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今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2015年5月),在外资管理、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健全,不断以对外开放的主动赢得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动。
第一,放宽投资准入,创新外商投资管理方式。在外资法律法规制定方面,以商务部制定《外国投资法》(草案)为标志,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加快制定,同时对涉及外资的现行法律法规开展清理行动,对不符合对外开放方向和原则的法律法规和条款,限期废止或修订;在外资的管理模式上,建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基本形式,在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展开并取得显著成效,行政审批大幅减少,设立外资企业的时间由过去1个月减少到3天左右;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方面,明确了新时期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同时大力发展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开放平台。外资管理模式的改革带来了十八大以来我国利用外资规模增长、质量提升。数据显示,连续25年我国引进外资居发展中国家首位,目前不到全国企业总数3%的外资企业创造了近一半的对外贸易和五分之一的财政税收,[11]为国内改革发展引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人才、技术、管理。
第二,自由贸易区建设提速升级,理论、实践均取得丰硕成果。为推动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2015年12月),对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战略布局作出全面部署。十八大以来,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由1家拓展为11家,数量增多、规模扩大、经验成熟。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投资管理制度、改革贸易监管制度、改革金融创新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风险防控等方面深入探索,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为在全国范围内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充分发挥了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
第三,着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先后出访中亚和东南亚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规划》(2014年)、《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2015年),对相关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十八大以来,“一带一路”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深化政策沟通,建立起与俄罗斯、东盟、哈萨克斯坦、土耳其、蒙古、越南、英国等沿线国家的规划对接机制;加强设施联通,已初步形成以中巴、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等经济走廊为引领,以陆海空通道和信息高速公路为骨架,以铁路、港口、管网等重大工程为依托的复合型基础设施网络;提升贸易畅通,大力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14~2016年,我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超过了3万亿美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累计超过500亿美元[12](P6);扩大资金融通,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资金来源,初步形成“一带一路”金融合作网络;促进民心相通,建设良好的人文环境,有关各国在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民间交往各领域开展了广泛合作。“一带一路”建设不仅成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载体,更为经济全球化前进方向提供了中国方案,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了重大贡献。
总体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统一开放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现代财政制度、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工作重点,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重要步伐,为引领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和体制基础。尤为重要的是,这五年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观大势、谋全局、干实事,在驾驭我国经济发展大局的实践中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新时代做好经济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书写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新篇章。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受制于思想观念障碍和体制机制弊端及相关利益掣肘,目前我国经济体制依然存在一些制约生产力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具体来说:一是在国企改革方面,国企发展仍面临较多的体制机制问题,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现象仍然存在,对国企的监管缺位、越位、错位现象时有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有待根除;二是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仍面临较多的政府干预,银行业市场化改革有待继续深入,对互联网金融等新产品、新业态的监管措施有待加强,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和有效的金融监管框架任重道远;三是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相较于预算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进展较为落后,离中央的要求和社会的期待有一定差距。我们即将迎来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13](P69)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明确部署、描绘了清晰蓝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通过改革不断完善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必将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更广泛、更深刻的历史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