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发展中谱写为民爱民辉煌篇章

2018-02-06 22:50
中国民政 2018年18期
关键词:民政救助全省

改革开放4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南省民政系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认真履行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职责,坚持“提标扩面、提质增效、融合共治、强基固本”工作主线,积极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谱写了辉煌篇章。

一、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

(一)城乡低保制度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实施,意味着针对城市贫困居民的社会救助由道义性向制度性转变。1996年,河南开始在郑州市探索建立实施城市低保制度。1997年10月,省政府发出《关于在全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1998年8月,全省158个县(市、区)提前完成城市低保建制任务,并于1999年6月初步形成了覆盖全体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网。2002年实施《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医疗救助制度, 2016年建立临时救助制度。2003年以来,河南省累计投入933亿元,救助保障了6366万人次低保对象和720万人次特困人员。2017年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6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88万人;城市低保标准为43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210元/人/年。完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已有11个省辖市、20多个县(市)建立了信息比对平台。

(二)特困人员(五保)救助供养水平显著提升。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40年来,农村特困供养工作不断规范完善,特别是2006年国务院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现了从政策供养到依法供养、从农村集体保障到政府财政保障、从分散供养到分散与集中供养相结合的飞跃。2017年全省特困人员为50万人,分散与集中供养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3595元和4595元。积极推进特困供养建设和改造,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由48%提高到90%。

(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河南分别于2005年11月和2006年7月先后实施了农村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了城乡医疗救助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同步结算的有效衔接。2017年全省资助860万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实施住院、门诊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达98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1.5亿元,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四)城乡临时救助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全面实施。2015年全省全面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实现各项救助申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2017年全省实施临时救助29.2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3亿元。

(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富有成效。40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防为主,防灾、抗灾、救灾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覆盖省、市、县、乡、村五个层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完善了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立救灾资金分担机制,健全灾害救助、救灾款物管理、物资储备等制度体系。社区减灾能力建设增强,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区377个,能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

二、着力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一)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河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河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发布了6个养老方面的省级地方标准,形成了相互衔接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2018年7月,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将惠及1500多万老年人。

(二)福利制度持续加强。全面落实百岁老人高龄津贴制度,标准是每人每月100至500元。大多数地方建立了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标准是每人每月50至100元。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养老护理补贴制度。建立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发放供养资金。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3300多家,各类养老床位达51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3.2张。全省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有1800多个,农村幸福院10400多个,到2020年,实现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城市社区。

(三)积极推动智慧养老。大力推行“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社区周边各类服务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餐饮、洗浴、保洁、医疗等多样化服务,努力打造“15分钟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全省建成“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43个,入网服务老人340多万人。积极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全省近80%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开展医疗服务。

三、着力由补缺型逐步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

(一)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逐步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和孤儿保障制度,惠及约3万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与致病儿童。2003年8月,出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取消了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2013年开始通过采取DNA信息采集、寻亲网和今日头条寻亲信息推送、人脸比对等措施,大力推进长期滞站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工作。2016年,国家层面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河南启动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82万名农村留守儿童纳入监护范围。目前,全省建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123个、示范性“儿童之家”851个。

(二)慈善事业稳步推进。2001年9月26日,河南省慈善总会成立,标志着河南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目前,全省省级慈善会1个,市级慈善会18个,县级慈善会156个,三级慈善组织网络基本形成。省本级2001年到2018年6月底,募集款物55亿多元。慈善救助范围不断延伸,助学、助医、助残、助老、助孤、济困、赈灾类慈善项目一应俱全,共计救助社会困难群众580多万人(次)。

(三)福利彩票事业快速发展。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始于1987年,1987年至2018年7月底全省共销售福利彩票639.8亿元,筹集公益金193.3亿元,实现税收10亿元,为社会提供了2万多个就业岗位。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建设了10000个电脑票投注站、139个视频票销售厅、3000个标准化投注站,修订和制定了《投注站管理办法》《内控制度》等20余项管理制度,建设运行了数据灾备中心、综合营销平台及彩票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了即开彩票销售系统建设。游戏产品不断丰富,销售渠道不断拓展,开拓与影院、商超等跨界融合新模式,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实体渠道体系。

四、着力推进基层治理和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河南省1983年开展建立村民委员会的试点工作,1984年完成了村委会建立工作(共建立村民委员会46383个),1988年启动村民自治工作。1998年开展的第三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最具里程碑意义,首次实现了全省性的直接选举,98.6%的农村进行了选举。2017年底,全省46255个村民委员会、557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截至2018年8月底,全省完成换届选举的村(居)委会51802个,占比99.9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20451名,占39.55%,高于全国水平9.55个百分点。

(二)城乡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得到加强。1998年探索社区建设工作,2001年社区建设工作由探索实验转入全面推进阶段,2006年全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2017年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截至2018年8月,全省建成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5075个,覆盖率91%以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34552个,覆盖率74.7%;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的社区服务项目达100多个。河南省逐步形成了以社区居民自治为核心,以社区组织建设和社区服务为重点,以管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为目标的城市社区建设新模式,并取得显著成效。如焦作市解放区创造了“334”楼院协商治理模式被民政部确定为“2015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等等。

(三)社会组织有序发展。1990年建立了归口审批、分级管理、统一登记的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2014年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依法直接申请登记工作,2016年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同年9月全面开展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截至2018年8月,全省共登记慈善组织94家,其中39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河南基本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形成了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格局。

(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从2014年11月1日起,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审批权限由省级民政部门下延至县级以上民政部门,6项审批环节被取消。在全国率先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同时通过严格审查社会组织发起人(单位)和拟任负责人、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年检、全面开展评估、推进信息公开、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行政处罚、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内部治理等措施,全面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编制了《河南省民政厅行政职权目录》,制定了社会组织登记规范指引和办事指南、社会组织档案管理指引、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财务管理指引,开展了社会组织“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换证工作。

(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作用不断突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2010年的3994人增加到2017年的20500人。全省成立社会工作行业组织7个、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59家,城乡社区和事业单位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1730个。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范围涵盖扶贫济困、减灾救灾、普法宣传关爱特殊人群等方面,在扩大社会参与、解决社会问题、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截至2018年8月,全省注册志愿者达到1165万人。

五、着力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加强

(一)双拥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河南是驻军大省、兵员大省和优抚工作大省。1990年以来,河南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涌现出国家级模范城(县)88个,省级模范城、县(市、区)460个。2016年启动“地方助力改革强军,促进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部队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双助双促”活动。

(二)优抚保障政策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和落实优抚各项政策制度,全面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医疗保障制度。截至2018年7月,全省共有各类优抚对象75万多人,年发放优抚金37亿元,1978年以来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每年以约10%的幅度增长。与1978年相比,各伤残等级的抚恤金大约增长80倍。2015年开始,每年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河南籍现役官兵家庭16万多户,帮助7.7万多名优抚对象解决生活、住房、医疗问题,受到中央军委领导充分肯定。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截至2017年底,全省拥有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144处,褒扬烈士24万人,圆满完成零散烈士墓54002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632处抢救保护任务。

(三)安置政策体系不断健全。适应改革开放形势要求,河南实现了计划经济的指令性安置向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安置转变,建立了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完成了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任务,全省80%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副师职以上军队退休干部享受到当地同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升级改造全省60%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基础设施。

六、着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行政区划调整不断优化。稳妥推动撤地设市、撤县设市、撤县(市)设区和撤乡镇设立街道、撤乡设镇、乡镇撤销合并等行政区划调整,初步形成了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中心、中等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40年来,河南省共完成南阳等5个地区撤地设市,济源、汝州等19个地区撤县设市,乡镇撤销合并后共减少155个。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街道650个、镇1151个、乡640个。

(二)地名管理更加规范。河南省地名管理工作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1988年由当时的城建部门移交至民政部门。1989年8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在《河南省地名命名更名暂行实施办法》基础上,颁发了《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全面系统地规范地名管理工作。先后于1998年、2000年、2005年三次开展国道、省道两侧村镇、城市(地级、县级)和县乡镇大规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从2005年至2010年重点开展地名规范、地名标志、地名规划和数字地名四个专项事务建设。2005年起,河南省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新郑县等10个县(市)被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会认定为“千年古县”,并由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中国分部(国家民政部)授牌。1980至1986年、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开展了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开展了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全省共清理整治“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563处。

(三)界线管理工作扎实有效。1996年6月至2001年10月,河南开展了大规模的全面勘界工作,次年向社会公布全省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界线全部勘定。经过勘界,河南6条省界全长4993.32公里,有6个三省边界线交会点,共埋设界桩115个,标绘协议书附图321张;36条市界全长5343.87公里,有20个三市边界线交会点,共埋设界桩322个,标绘协议书附图285张;225条县级界全长10128.45公里,106个县级边界线交会点,共埋设界桩766个,标绘协议书附图712张。

(四)婚姻管理持续向好。建章立制,推进婚姻管理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2003年开始,婚姻登记由原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改为县级民政部门办理,2012年实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实时在线登记,2015年实现婚姻登记网上预约,2015年10月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等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17年4月1日起,全省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用。

(五)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完善殡仪馆、火化设施设备、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等殡葬设施规划,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殡葬设施设备种类、数量、服务规模与当地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相匹配、与殡葬改革推行相适应。大力推动文明殡葬和生态安葬,落实惠民政策,把遗体接运、暂存、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5个项目纳入基本殡葬服务范畴,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落实,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市县全覆盖。严守殡葬事业公益属性,为群众提供价格更优惠、服务更优质的殡葬服务。

七、着力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民政服务效能不断优化

(一)民政综合能力建设在深化改革中全面加强。全省现有乡镇民政所(办)2442个,工作人员7675名,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有民政工作人员3.14人;民政所(办)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共2092个,平均办公面积31.41平方米,确保有机构办事、有人员办事。一些地方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增设村级民政协管员等方式,增加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民政事业投入逐年加大,2017年全省民政事业经费达到162.8亿元。

(二)民政部门良好形象在政风行风加强中塑造。深入开展民政基层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基层民政服务机构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民政,民政工作直接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与配套政策达到559件。推进民政领域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建设,紧盯“微权力、微腐败”,重点对社会救助、孤儿供养等领域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加快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工作,整合技术力量,聘请专家团队,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省级开发、五级应用”的原则,建设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新时代的民政工作责任与光荣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全省民政系统将永怀初心,不忘使命,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责任担当,以“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的奉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河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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