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冠萍 赵怡芃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北京 100031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活动的增加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也在增加。因此,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建设用地面积逐步的在扩大,同时耕地面积却在逐渐减少,经济发展对于建设用地的需求与土地供应的紧张成为了我国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之一。因此,对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进行集约化利用,尽量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土地资源紧缺的现实情况加以缓解。但是,在对土地资源进行实际的开发利用中,依然存在大量的土地资源被闲置浪费,或进行粗放式利用问题,没有充分将集约节约这一理念贯彻落实到实际运作的过程中,对土地资源在整合利用方面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因此,相关部门和开发企业应提高对集约节约土地理论的认识。政府部门要不断完善土地资料的相关法制建设,并加强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构建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开发利用模式,提高土地管理的效率,对土地资源进行高效利用及优化配置,以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发展。
为了解决土地供需矛盾的问题,国家对土地资源的供给不断进行宏观方面的调控,制定并颁布了大量的政策和法规,加强了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等问题的管理,使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取得了一些的进步,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地资源紧缺问题。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城市化的推进,土地资源的粗放利用等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可持续性发展的主要因素,特别是在集体建设用地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
虽然在国家层面出台了大量的鼓励集约用地的政策,使地方政府及相关的开发建设单位在用地观念方面形成了一定的认识,然而在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对土地资源的大量的粗放式开发经营方式还普遍存在,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很多地区的集体建设用地在进行开发和利用时,普遍存在项目用地利用率和单位产出效益比较低的情况,对土地的使用比较粗放,缺乏集约化标准,没有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其作用,进一步加剧了土地的资源的供需矛盾,并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建设用地不断扩张,城市建设用地成本飞速加巨,许多工业生产经营转移至土地使用成本更为低廉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客观上对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供给也产生了负面的影响。由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制较国有土地管制要松散,大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并无统一产业规划和科学利用规划,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大多为租赁利用,企业个体行为突出,布局十分分散,产业发展无战略高度,缺乏长久发展的内生力量。
个别农村地区的集体性组织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利用各种非法手段将基础农田变为建设性用地,并且将这部分非法建设用地投入到土地的交易市场,触及了我国的耕地红线。另外,一部分集体土地的开发项目容积率过低,占地面积过大。一些征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工业园建设的项目中也出现了大量土地闲置或转用,以及征地后没有及时进行有效利用的现象。
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集约节约型开发利用是我国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为了满足我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土地资源的迫切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土地供应量与保有量的紧缺间的矛盾,必须提高集体建设用地的利用率,促进土地开发利用的集约化程度的提高,通过合理规划土地资源来使集体建设用地能够被充分、科学的使用开发。
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可持续性发展的战略意义,加强对构建集约型经济的意识,并在土地管理工作中提高思想上的认识,树立节约观念,在土地的开发利用中坚持降低资源的消耗和投入,提高土地资源在单位面积上的产出效益,从而平衡土地资源的供求关系,使我国的经济能够实现长期的稳定发展。
政府部门要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在严格控制耕地得到保有量的基础上,对集体建设用地要进行统筹安排,对基本农田要加强保护,对经营性建设占用农田的情况要严格管控。在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中要提高其集约化程度,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对与我国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以及可持续性发展战略不符的开发项目,以及改变土地现有性质的项目不得予以批准通过,从而有效减少对土地资源的浪费。
政府部门应定期对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以激励对存量的土地资源进行盘活。相关部门应建立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集约化使用的意识,科学规划集体建设用地布局,并优化集体建设用地的资源配置,促进经营生产的发展。对集体建设用地的总量要进行有效的控制,对土地资源的使用结构要进行相应的优化,使集体建设用地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并促使集体建设用地能够得到高效的集约化开发利用,防止占用耕地现象的发生,从而使国家所制定的耕地红线不受侵占。
政府部门应对耕地加强保护措施,并对农田的相关技术设施加大投入,对耕地中的中低产部分进行有效地治理,并根据耕地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提高耕地的产量,通过对耕地的集约化使用来促进经营性用地的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利用多种税收政策等调控手段来激励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集约节约性型的开发利用,督促相关人员加强保护耕地以及集约化利用土地的认识。在执法和监察中要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动态监察,加强事先的预防措施,对于违规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况要坚决查处,并加大整治力度。另外,对集体建设用地要建立审批机制,在审批的全程要加强跟踪监督,监督落实集体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型使用。
(1) 对土地的实际用途要进行严格的管控,平衡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间的矛盾.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征用流转等进行科学的管理,使其与经济建设的发展保持平衡。在保护耕地的基础上,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集约化使用的观念。
(2) 建立健全集体建设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要严格审批制度,制定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快集体建设用地相关制度的改革进程,落实集体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政策。另外,要建立健全土地使用的监管机制,对批而不建等浪费土地的现象要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对土地的利用情况要进行实时的监督,杜绝非法转让出售以及违法开发利用土地的问题。
(3) 利用价格手段对土地资源的供给开发进行调控。政府部门可以利用价格手段对土地的使用开发方向进行调控,可以根据集体建设同地的不用用途、开发方式等制定不同的土地价格,以价格机制来对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给予激励,用地价来促使集体建设用地向科学规划、节约使用的方向发展,从而达到对土地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目的,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由于我国城市人口数量在不断增加,而大量的基础设施需要进行建设,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不断的在增加,而土地的存量是有限的,在这一突出的矛盾背景下,集体建设用地却依然存在比较严重的闲置和浪费现象。加之相关的土地使用制度不健全,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很多人对集体建设用地私下进行转让出售,对集体和农民的切身利益都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因此,各地方政府要充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大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同一管理和规划,对集体土地流传的相关程序加以规范,并加大对于非法买卖土地行为的制裁力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保护好耕地资源,并加强度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促进集体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从而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以实现我国可持续性发展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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