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改革与财税法治化

2018-02-06 12:53栏目主持人熊伟
中国法律评论 2018年6期
关键词:财税法治化法定

栏目主持人:熊伟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财税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预算、税收、政府间财政关系是其重点领域,分别涉及财政权力的横向配置、政府与纳税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平衡,紧紧抓住了政权建设的“牛鼻子”,其成就如何,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影响至深且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作为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财税改革必须建立在法治轨道上,法治成为新时代财税改革的“操作系统”。改革求变,法治求稳,二者需要达成平衡,在特定情境下甚至需要妥协。因此,财税法治化所关注的不仅是形式意义上的“法定”,更要重视法治本身的规律性,在实质法治的意义上,观察其如何影响现实中的财税改革,包括支持,也包括制约。

新一轮财税改革已逾五年,以规范支出为核心的预算改革是急先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紧随其后,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改革则刚刚起步。无论是其中的哪一项,在法治原则的检视下,都会发现其中的不适应症状,一方面,财政权力内部的制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另一方面,以权利制约权力的观念也没有深入普及。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保证财税改革的大目标不至于偏离。

基于财税法治化的立场,本期专论栏目约请国内知名财税法专家,除对财税改革进行整体评价外,还分别从财政预算权的开放性配置、纳税人基本权利的保障与实现、税收征管程序的重塑与再造、基于法律正义的增值税设计等角度,全面深入总结新一轮财税改革,既有财税制度优化方面的探讨,也有基于理念的方向性建构,希望为读者提供丰富信息,激发进一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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