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笛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0507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建筑行业也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建筑工程的项目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的增加和扩大,而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将直接经济生产和社会生活的正常开展,对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建设施工中所产生的质量或安全方面的问题不仅会为工程项目造成隐患,还会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企业的经济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因此,必须对建筑工程的施工加强监理工作。通过高效的监理工作能够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及时地发现和纠正,从而保障建设施工的安全和质量,减少安全隐患因素的产生。但目前在监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此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并积极探索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有效途径。
监理工作要以“安全第一”和“质量至上”作为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筑工程一旦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工期的延误,还会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施工企业的经济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甚至影响工程项目的后续使用,因此监理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在开展监理工作时应遵循科学性和计划性的原则,根据相关的监理制度,并充分结合施工过程中的具体环节和工种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所有施工工序制定明确的质量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范,按照计划安排对施工的所有环节进行实时的监管,这样才能保证监理工作的及时和有效。
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并明确了解自己的工作范围以及相应的职责。对于施工监理工作必须严格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的安全或质量问题。同时,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对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进行完善,提高监理工作的规范性。
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理需要监理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不仅需要全面掌握相关的施工技术,还要具备经济、行政以及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很好的完成监理工作,对工程的施工进行有效的监理。然而,目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普遍缺乏足够的职业素养,不仅在专业技能方面的掌握达不到监理工作的要求,而且在对监理工作的责任感方面也存在严重的缺失。很多监理人员的工作流于形式,或是只能对建筑施工中的表面问题进行有限的监管,而对于施工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隐患因素却难以察觉,不仅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对于监理行业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目前的监理工作往往还停留在施工现场的监理阶段,缺乏对于监理工作的准确理解和认识。监理单位缺乏完整系统的监管体系建设,无法将监理工作覆盖到施工建设的整体。另外,即使在现场施工的监理工作中也存在很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导致了在技术复核、质量报告以及事故处理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之处,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监理单位在施工前要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质保体系,以及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核,另外,对于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组织设计以及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都要进行审查,在确认具备了施工建设的基本条件后才能批准开工建设,对于未达到开工标准的,严禁开工,从而为保证施工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
监理单位应加强质量监管制度的建设,对监管内容以及所涉及的测定方式和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的规定,另外对技术实施和相关的责任人员要逐一落实,将各项监管任务落实到人,从而减少建筑工程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机率。另外,要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执行自检、互检以及质检员检查的逐级质量检查制度,对各工序所应承担的责任加以明确的界定。同时监理单位对一些比较关键的环节和重要工序要严格落实旁站制度,加强监管,对于一些相对隐蔽的工程项目也要加强检查巡视。
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要对各种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重点要检查各种试验报告及合格证是否齐备,另外还要检查轴线、标高等参数,验收工作要严格把关。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质检员的工作加强监督,避免其工作流于形式,随意签字,必须严格进行检查和验收后才能签字并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核实。如果监理单位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要通过书面方式,正式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或返工通知。而在施工单位完成相关的整改施工后,监理单位必须进行复检,确保整改质量能够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
在监理工作中对于施工所涉及的基坑工程、拆除工程、模板工程等都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施工中所采用的新型工艺材料、施工设备和技术以及一些新的结构方式等,都要对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查,检查其是否具有可行性以及潜在的危险因素。在对于一些安全风险较高的施工环节,比如脚手架的搭建、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配电设施的相关操作以及防护措施等,监理单位要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对于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监督施工企业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监理单位还应要求施工企业采取定期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施工作业的各个环节开展安全检查,并加强对施工人员在安全意识方面的教育。另外,监理单位还要监督施工单位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周密的维护、保养和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在监理人员上岗前,监理单位要对其进行相关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考核,必须严格落实职业资格的规章制度,在考核通过后,监理人员才能正式上岗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对于已经取得上岗资格的监理人员也要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其对监理工作的责任感。另外,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监理方法及相关能力的考核测试,同时应将考核结果纳入到绩效考评中,以此促使监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理方法。监理人员要加强学习最新的监理知识,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并参加国家、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职业资格认证,通过自我修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来实现自我价值和职业发展。
监理工作除了要对工程建设的过程加强管理外,一项重要的监理职责就是加强对施工的质量问题的整改复查,要保障整改后的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且达到施工合同中的质量目标。同时,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秩序的监督管理,促使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维护招投标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另外,政府部门还应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多方参与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的监督,从而提高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的促进,使其能够规范施工,防止施工出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也能够在客观上促进监理工作提高其监管水平和效率,使监理工作能够真正发挥出其对建筑工程施工的监管作用。
监理工作对于建设工程的施工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对监理工作的责任感,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加强监理工作。为了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所有监理人员应准确了解监理工作的相关规范和制度,充分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及时了解施工进度的具体情况,对施工的每个环节都要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质量监督,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并对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复查,做到“闭环管理”。通过严格高效的监理来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及质量,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生活的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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