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西可
(一)
医院的走廊里堆满了人。外面淅淅沥沥的下着雨,是这一年的第一场秋雨。不很大,只是绵绵不绝。谭瑜站在走廊的中央四处张望,又好像只是在寻找一个能供落下视线好让她出神的地方。她右手边的座椅正坐着一对农村来的姐弟,说着叽里咕噜的家乡话,不时拿手掖掖破旧的棉袄,身上散发着若有若无的气味。谭瑜不经意地皱了皱眉,却自虐般的多吸了几口空气,仿佛必定要深闻下那令人作呕的味道以找些漫不经心的乐趣。只是再嗅时,那若有若无的酸味已经消散了。
她再转过头时便看到了在等的人。那人穿的很厚实,大概是走的赶,微微的喘着气。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原因,显得他面色格外暗淡。他们目光相碰一刻,男人朝她微不可见的笑了笑,她也笑了,就势把脚尖并起来,定住身子等他。男人走过来了,谭瑜随意地接过他手里拿的小本,换到另一只手去,便拿那一只手牵上男人。两人的面色如常,熟稔而亲密。
“回家吗?”她问。“你做饭了吗?没做我们就在这附近吃点吧。”谭瑜点了点头。于是他们继续牵着手走,电梯前站了许多人,遥遥看了一眼便改走了楼梯。谭瑜盯着脚下,每一步落下时脚尖都恰好点到台阶的黄线前。她走的有些慢,一丝不苟。像一个无聊或是有强迫症的小孩子。
选的是附近一家老北京菜馆,点了两碗面,一个砂锅。等菜的期间他们低声闲聊,说的无非是些家长里短的琐事。不时话题有了中断,他们不约而同地陷入沉默。或是看一眼手机,或是看一眼别桌的客人,然后由男人或女人中的一个,再从手机或客人中捡起话题。后来谭瑜写道:“虽然不曾言明,但我们都了然彼此的局促。这局促并不是对局面的,而是缥缈的一些东西。我当时的平静远胜过那几个月的任何一天,甚至无法生气,无法紧张。大概激烈情绪过后,人总会平静一段时间。”
吃饭的时候谭瑜忽然想起来,问他:“你下午做什么?”他早有预期:“Elvis下午有个座谈会,请我做嘉宾。”谭瑜“哦”了一声:“之前倒是没听说。”他极耐心地解释,一板一眼:“微博上有转,这几天没顾上和你说。”谭瑜抬头看向这个男人。他瘦削,面色苍白,带着一副斯斯文文的眼镜。浓眉,发也乌黑,又穿着黑夹克,中和了他的瘦弱之感,只显得温和有礼。谭瑜一时有些恍惚,仿佛一瞬间回到了人类的世界,吵吵闹闹的声音向耳边涌来,思维开始活泛,心也揪成一团,手指微微的发颤。
男人注意到了,但他很默契地没有询问,只是抱歉地一顿——那一瞬间气氛忽然变得微妙——转了话题。谭瑜看出来他眼底的内疚与不知所措,虽然只停留了一刹。
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对不住她,谭瑜刻薄地想。他也道歉过,无论当面还是写邮件。只是他们从未吵过架,他这样的男人似乎天生和这样不斯文的词无缘。哪怕谈及分开,谈及他的恋情,谈及他的逃离,他们都是平静的。或者,表面平静。
他好不舍得她,甚至违背自己理应明白的准则,不进不退的留住她。谭瑜有时想,他究竟有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痴缠十几年了。大概有,毕竟他那么通透,只是天性冷漠。
谭瑜时常想问,只是牙齿切切的打战也说不出口:“周致,你到底有没有心,有没有心啊?”
(二)
Elvis是周致的男朋友,由他给谭瑜说过的爱情故事来看,大致是第四任。
这一任是约一年前的事,Elvis是一位新锐的歌手,找周致做过词。谭瑜也见过,彼时只称“胡先生”,Elvis也客气称她“谭小姐”。那之后一直没断了交流,谭瑜有时给周致打电话,也只得一句带着笑意的“在同胡生聊天。”
女人天生的预感让她如鲠在喉,一个月后订了机票逃去丹麦。谭瑜是自由职业者,作家,因而一待待了三个月。丹麦的街道干净,气味凛冽,又带着点天生的童话的纯真,她几乎抛却自己了。谭瑜自己的家在香港,周致近期住在北京,再回来见他时只好打电话给周致借住,钥匙开门后才发现卧室里不止一个人。谭瑜看不见自己的样子,但她猜测自己一定是狼狈不堪的。
Elvis给她倒茶,三人一同坐在沙发上,这时她又看见周致歉意的笑。周致一贯不太会找话题,他们经常谈的反而是社会学术一类的事,此时更是没话可说。Elvis卻仿佛没看见周致的表情,笑吟吟地问起她在丹麦的事。谭瑜从容不迫地应答,只是心到底沉了下去。
既然早约好了借住,谭瑜也找不到推脱的借口,何况那两个人似乎都真心诚意的期待她住。Elvis大概压根不将她放在心上,周致则是为了自己心安的缘故。谭瑜乍回国,尽管困意阵阵,精神却清醒的很。她侧躺在单人床上,无意识地看着旁边的白墙。灯关了,但外面有霓虹,且还有很多住户,房间并不黑,又暗又有些黄光,显得极为惨淡破旧。她隐约听到有喃喃声,没规律的笑声,不禁在猜测他们聊着什么?
他们一墙之隔。就如以前千千万万个日夜谭瑜和周致的关系一样,只是终究无法同眠。“世上最亲近的人”,这个看起来无比亲昵暧昧的定义,原来也有这么多做不到的事。
(三)
周致父母离异早,成年后就自己搬出来,最开始是给杂志写文章,后来有了名气,就什么都写点。周致母亲性子硬,又是典型的老牌思维。他虽然看起来淡,思想却锋利,因而不甚亲近。周致和谭瑜认识了十五年,无话不谈,甚至也接过吻,说谭瑜是他最亲近最爱的人,是没错的。
谭瑜认识周致一年后发觉他的性向,她本来大学也做的相关研究,并没什么意外。当时说怅然若失是有一点,更多是祝福。至于爱上周致,更应该说是命中注定、无法挽回的事情。
周致和她尝试了两个星期。他们一如既往地对坐聊天,每日不停地发邮件,针对一个问题旁征博引,犀利如同辩论,说急了也拍桌子,语速飞快生怕时间不够说一样。他们尝试做一些亲密的事,谭瑜和他紧紧挨在一起,将对方挤到逼仄的空间。谭瑜感受到他的气息,温热的,叫她心里也仿佛被烤着,颤颤的喘不上气。她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和他唇齿交缠。他们交换了一个湿漉漉的吻,哪怕如此公事公办,也意外的旖旎。尽管谭瑜看到,他们接吻前的一刹,周致不经意向后躲了躲。endprint
第二天谭瑜在家写文章,只和周致发了几个邮件,第三天只得到单薄的一封邮件躺在信箱里,只说他要出国,言语间仿佛能读出他平常温文的语气,却再没有多一句解释。
又需要什么解释呢,只是逃离,甚至不肯用尽心思去遮掩,只好说他坦荡。
半年后周致从荷兰回来,她也不知道。猜到他或早或晚该回来了,却无法开口去问。两天后周致却给她打了电话。后来文章中周致形容过那种忐忑,听不到心跳,只有一声一声的“嘟——”。他想象着接电话后她会说什么,各种情况他要如何回答,几乎后悔,又慌又失望,手却僵僵地不肯挂。电话那边传来一句“喂”,是她带着些睡意哑哑的声音,那一刻他却忽然镇静下来。他们谈天,熟稔如初。好像生疏没有发生过,那些故事也没有,一切停留在最该停下的地方。
后来谭瑜想,其实他们是一样的。有一根犀利的笔,多情又疏离的心。她其实也冷漠,本质上要逃离,又优柔寡断,直到一团乱麻。
(四)
两人并没有在餐厅聊天的习惯,吃完饭便叫人结账。谭瑜和他吃饭的次数也可以上千了,不知为何这次却忽然想留住他。眼前的男人一身黑,比起以往更显沉郁,没来由的让人心惊。她意识到自己可能抓不住这个人了,心里一恸,险些落出泪来。她仿佛失重了,慌乱、绝望,像新生儿不得已被别人摆布时的惊恐。
原来害怕会在这么多个缝隙冒出来。终此一生,她可能也躲不掉。
她叮嘱周致按医生的话做,说了些以往绝不会说的,有些絮絮叨叨的话。周致安静地听着,不知道听进去了多少,他一贯不耐这些的。他想说什么,谭瑜从他的眼睛里意识到了。她隐约知道周致要说什么,一时却无法言明,心悸的厉害,焦急的要拦他。只是周致已经说出口了。他心平气和的对她说:“阿瑜,别乱。”
谭瑜积攒已久的情绪,就此溃不成军。她指尖在抖,脚趾头缩了起来,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在尖叫。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无法看他,低下头时却正撞见他身上的黑,连呼吸也困难起来,如同深渊,暗无天日。
她惊诧周致怎么能以这样的神态说出这种话来。周致爱的人太多了,他根本不能停下爱人。可他压根不爱这个世界。他试图哄她,却毫不犹豫地把自己剥离开。她几乎要叫喊出来,但她忍住了。谭瑜颤着身子从牙关挤出话来问他:“不乱,啊,不乱——你不在乎吗?”
生命,和,其他。
艾滋不是真正的绝症。可那两个字摆在那里,与周致的名字紧密相連,重如千斤。
谭瑜有时脱离恍惚,像个旁观者注视着身边的一切,觉得真是一场荒谬的闹剧。周致圈子小,虽然换过几个男友,却不滥交,皆是有想法的灵魂,一起搭伴罢了。旁人若听说他得了艾滋,大概免不了心照不宣的一声“哦”。周致避过最易得病的途径,却偏偏被意外击中。一个酒吧,一场青年不知天高地厚的打架,一刻不小心的殃及,居然能改变另一个人的命运。可那个人偏偏是周致,温和多情,笔下有乾坤,领先世人的周致。
谭瑜爱慕他,“慕”这个词本身就很有意思,不是自己低入尘埃,而是将对方捧上高台。
周致查出病后将自己关在房里一天,谭瑜陪在外面一天,双双无言。像曾经的那个夜晚一样,只有一墙之隔却仿佛天差地远。
一天后周致从房里出来,面色平静地问谭瑜:“早上吃什么?”
谭瑜一下子哭了。
(五)
爱情,唉,爱情。和生命一比它仿佛什么都不是,却在生死攸关的时候也要来插一脚。
谭瑜不知为什么,近日来对周致身边的人抱有极大的恶感,说不清是轻蔑还是别的什么。难事既然有了痛苦,总该在其他细小的地方给些补偿,例如“患难见人心”这句话给谭瑜带来的,几乎可以称为龌龊的窃喜。她害怕听到和Elvis有关的事,却又迫不及待地向周致旁敲侧击,就为了等一句被逼急的承认,“我们分手了”或“他还不知道”。每每这种时候才能感到自己是有特权的。诸如“我就知道只有我能待在他身边啦”“他最信任的还是我啦”一类话,明明心里清楚,偶然被提醒仍会雀跃。
午饭后的对话时谭瑜大哭一场,几乎抛尽了这辈子自己为周致忍下的眼泪。周致有些无措,有些好笑,似乎难得一见她这样小女儿情态,心中多少心酸也未可知。周致自然地拢住她,任他们被路人指指点点。
谭瑜道:“我从没做过这么丢脸的事。”说话时她已经逐渐平静了,只眼睛还红肿的可怜,声里带着抽噎,细细小小的,周致忍不住笑,心也化了大半:“今天尝试了。尝试完大概觉得还是不要试下一次的好?”谭瑜低低的笑。心里蓦然微苦:十几年来的第一次,第二次他们等得到吗?
虽然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就是了。
人在哭过后总能陷入一种异样的平静与自信,觉得什么都不紧要了。她借着胆问能否跟他一起去座谈会,周致愣了一刹,自然答应她,又笑说给她安排一个前排座,抑或干脆就搬个凳子上来一起当嘉宾,粉丝们应该也高兴的。
谭瑜便仰头问他:“你当粉丝不知道关于我们三个的吗?”
周致兴许诧异于她的直白,然而他仔细思索过后却回答:“那有什么要紧呢?人们总爱听故事的。”谭瑜就笑:“你把自己放到好远离人世的地方。”又觉得他本来应该这样的。
坐上的士,周致一向坐在后座。他总觉得前面同人挨得太近,有种挤逼感。何况和人坐在同一排仿佛无处遁形。谭瑜和他一起坐在后面,座位不窄,两个人又瘦,反倒显出空旷来。中间一条无形的界限,这样分开两个位置端坐着,说话也禁不住变得礼貌起来,幸而少了尴尬。
谭瑜问起下午的内容来,原来是Elvis出的书,要做签售,先同他解读一下其中的内容。谭瑜见过他的文笔,不是专业的自然称不上多好,零零散散的一些念头和事情,可见是有一些概念和思想的。今天下午便要聊“情”,亲情和爱情,算是挺严肃的研讨,却免不了涉及到Elvis自身的事。他们先前并没仔细交流过,只是各自找了些内容,本来就是想法不断的两个人,灵魂又投拍,聊起天来顺畅自然。一个内敛些,一个外放些,有时三个人在茶餐厅小聚,谭瑜都不得不承认,他们两个是很般配的。
但Elvis不如她,他们都知道。他好像是谭瑜一部分灵魂的复刻,又加了些音乐上的灵性,不过如此。Elvis能吸引上他,谭瑜自然更能,只是命定的事情,又从哪里说起呢?
周致接了电话,他声音不疾不徐,很有礼貌又显得亲近,一听就知道是Elvis。他细声慢语的和他商量着事宜,大概是不自觉,将头偏到了另一侧望着窗外,谭瑜只能看见他一半身子。
可她能清晰地勾勒出他的轮廓。
她脑子里有一搭没一搭盘算着之后周致接受治疗的事,耳朵里又听着他们闲琐的话。大哭的遗留还没过去,她依然平静,只知道他们在说话,甚至听不进去他们在讲什么。
堵车了,司机师傅小声哼着歌慢慢的开。谭瑜不知何时也望向周致望向的那片窗,和窗外的景。一排排的栏杆,前面是又一马路的车,车再前面是树,很大一片,墨绿色的。树在人认真看时往往会变得更绿,平时竟注意不到它们这样惹眼。树前面不知道是什么,上面可想而知是天,只是只有小小一个车窗,又被很多无聊的客人拿手指勾画过,模模糊糊的。
谭瑜盯久了,刚才忽然察觉出的色彩也慢慢消退了,只觉得眼睛酸。可能无事可做的人总觉得时间过得慢,她的兴趣已经变更了一轮,周致仍然保持着那个姿势打着电话。她悠悠地翘了翘脚,却撞上车前座下面的布。
他们双双望向窗外,心不在焉。路上堵的厉害,景色依旧停在那里。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