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疑似圆明园流失文物“青铜虎鎣”在英国坎特伯雷拍卖行拍卖,最终以41万英镑(约合360万元人民币)成交。
12月11日下午,中国国家博物馆的白玉厅里,在文化和旅游部部长雒树刚、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国家博物馆馆长王春法的见证下,圆明园“虎鎣”由国家文物局划拨、正式入藏国家博物馆。
这一消息引起了外界的再次关注:除了这次被拍卖的“青铜虎蓥”,流失在异国他乡的圆明园文物有多少?现存海外的中国文物是如何流出去的?文物在国外状况如何?我们要不要追索?如何追索?
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有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到欧美、日本和东南亚国家及地区。其中,国家一、二级文物有100余万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数据显示,在47个国家的200多家博物馆中有中国文物164万件,而民间收藏的中国文物是馆藏数量的10倍之多。
中国文物流失海外的原因,大致有战争抢劫、代理征集、非法走私、移民携带等。
另一方面,欧美国家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基金会和私人收藏家,通过代理人到中国征集文物的历史也由来己久。他们利用当时中国文物保护法规的空白,到中国境内以各种方式获取文物。通过此种方式流出中国的文物不仅数量大,而且名贵文物极多。这股热潮始于上世纪初,终止于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古物保存法》。
除上述三种途径外,移民携带、合法买卖、赏赐赠送,也都造成了大量中国文物流向海外。
早在2002年,國家文物局就设立了“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用以购买具有代表性、文物艺术价值极高的珍品。同年10月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则开始允许私人收藏艺术品,这一藏宝于民的政策也促进了流失文物的回流。此外,中国民间公益组织也在同时发力,开始有组织地开展流失文物回归工作。
其中也不乏像刘阳这样,把寻找流失文物作为毕生志业的人。
通常来说,流失文物回流原属国,大致有依法追索、国家或民间回购、捐赠交换等方式,其中以追索难度最大。对于文物追索这一任重道远的工程,中国圆明园学会的顾问、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表示:“对于那些明火执仗抢的文物,只能在国际公约的框架底下通过法律、通过正常的渠道去追索,绝对不能买,如果买了的话,反而变非法为合法。流失的文物也不是一定非得全拿回来,比如有些艺术价值一般的文物,就没有必要劳民伤财追讨了,追索的重点在于那些珍贵的文物,或者是被掠夺的文物。”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面对那些流失在外的文物,痛心伤怀之余,国人也渐渐认识到,多健全法律监管惩罚机制、警惕文物走私风潮,似乎更具建设性意义。有些东西只有失去后才懂得珍贵,时间、文物,莫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