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苼
陈尸于高楼前的死者
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芝加哥办公大楼有壮观的城市轮廓全景视野。但是,探员玛莉提丝在某天早晨来到大楼上班时,她的目光被门口地上的东西吸引了——那里躺着尸体,十多具尸体。
这些死者是橙胸林莺,它们有着亮黄色和橙色的羽毛,且一般情况下很少出现在城市当中。探员推断,它们应该是在飞往南美洲越冬地的路上不幸与这栋大楼的玻璃相撞。它们一直是这么过来的,但是这次,它们死了。
类似的事情并不只此一件。就在此前不久,395只迁徙候鸟因撞击得克萨斯州的某摩天大厦而陈尸于商业街道。当人类将建筑物、机器和光线延伸到天空中,空中生物的生命正在受到严重的威胁。就鸟类而言,它们的死亡数量远超乎你的想象。2014年一项调查显示,在美国,每年因撞击建筑物而死亡的鸟类数量在3.65亿到9.68亿只之间,此外,每年还有14万到32.8万只鸟儿死于风力涡轮机和民用飞机;在英国,每年会有1亿只鸟撞上玻璃窗户;在加拿大,每年有超过5000万的成年鸟被认为與大楼、风电场、通讯塔和其他人类入侵天空的建筑物相撞而亡。
而且,我们知道的只是鸟儿死亡计数,却没有数据说明这占了总数的1%还是10%,因为我们并不知道具体有多少生物喜欢以天空为家。目前科学家们正在努力,以遥感和GPS等技术来估计鸟类的数量。
谁是罪魁祸首?
许多生物其实都是以天空为家的:除了那些在树林中飞掠栖息的鸟类,还有其他诸如信天翁、高山雨燕这类大部分生活时间都在高空中度过的;蝙蝠,主要在夜间飞行,捕捉大量的昆虫进食;从蝴蝶到甲虫等昆虫,在日间也占领着天空;微生物、种子和孢子等可以随风飘散到千里之外。当它们飞向天空的那一刻,是如此地期望着无拘无束的自由,然而,曾经的天高任鸟飞,如今却到处充满了人类蛮横霸道的入侵。
虽然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人类一直努力加快保护陆地和水中等生态环境的步伐,但天空这一领域却基本被忽视了。如果有环保主义者对此提出呼吁,也许情况会有所改善。他们可以要求还给空中生物一片友好的天空,建立一个天空自然保护区和重新设计建筑物以避免鸟儿的死亡。
作为保护天空生物多样性的第一步,有专家提出,我们应该将天空分层,类似于海洋栖息地那样以深度划分。他们建议将对流层细分为三部分,从最低的低空到高于地面大约13千米的高空。
低空栖息地是从地面延伸到1千米的高度,在这个区域集中了人类主要制造的威胁物,从高层建筑到风力涡轮机以及移动的车辆不等。中空栖息地,即1千米到8千米的高度,特点是温度和含氧量都逐渐降低,主要的威胁物是光污染或直升机。高空栖息地是再往上攀升至13千米左右,这里的平均气温已达到–56℃,基本只有微生物这类能适应特殊条件的才能在此生存。所以,最需要保护的区域是低空和中空。
如何保护鸟儿的天空?
鸟类会撞上建筑物通常是因为上面装有的能够反射日光的玻璃窗户,因为这会映照出一个天空栖息地的海市蜃楼,欺骗鸟类,从而产生致命的后果。因此,鸟类的安全现在通常都纳入了许多城市的建筑规划和建设中。我们可以给窗户涂上特定的薄膜、半透明的胶带或者间隔线让它们对小鸟是清晰可见的。避免在窗户外面附近的位置种植植物也许也有帮助。还有专家提出,在迁徙季用网将大楼围起来,保护鸟类不受建筑的影响以免害死它们。这可能会暂时影响了建筑物的美观,但总比看着一连串的死鸟而无所作为要好的多。
此外,在空中,为了避免这些高层建筑,鸟儿需要绕更长的路,但是它们进行迁徙所能持续的时间有限,它们身体能量的储备能够支撑它们到达目的地吗?这也是值得反思的问题。
只关心建筑物的改进是不够的。在加拿大,每年有超过2500万只鸟被认为是死于与电线相撞,特别是一些诸如猫头鹰、红隼和老鹰等猛禽。我们也可以通过在电线上铺设一些标记让其更加显眼来解决。而由于跨越两个电线杆而被电死也是它们的一大致死原因,特别是欧洲白鹳,那我们也可以通过增加电线之间的距离来减少这种危险。德国就要求将鸟类保护措施纳入新的电线设计中。
在风力涡轮机方面,联合国发起了候鸟飞行计划,启动新的风能项目,在经由东非和中东地区重要的候鸟迁徙路线上建立起保护措施,包括使用雷达传感器,当检测到一群鸟儿正在接近涡轮机时在几分钟内就将其关闭。
关于光污染的问题,经常会有这样的报道,海鸟的幼鸟在第一次腾空飞向大海的时候会受高架照明灯的迷惑而胡乱撞击,或者是迁徙的鸟儿在夜晚的旅途中被光源诱骗过来打转而浪费时间。未来的研究旨在找出人造光的亮度级的临界值,期望能够找到一个合适的亮度,既不会影响灯光传播、交流和导航的功能,又不会对生态系统里的生物产生干扰和影响。
观念的偏见与法律的忽视
人类对于空中的入侵早已无处不在,为什么保护空中栖息地的想法没有早点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因为我们是陆生生物,进化历史中,我们一直以陆地为生并对自己栖息地的观念根深蒂固。我们可能需要远离感官和教育的偏见才能让我们可以向上凝视。我们应该更多地去思考蓝天,天空保护区的概念是如此的新奇,至少还仍在理论上,仅凭我们的想象得出的解决方案还很局限。
而我们保护天空领域的努力关键在于是否能让它置于环境法的伞下。目前,甚至是我们定义生态系统的方式都对天空保护区不利。以国际自然保护联盟为例,仅承认了陆生、水生和“其他”栖息地,但并没有明确地提及天空。这种疏忽延伸到国际政策,比如联合国订立的《保护迁徙野生动物物种公约》。我们对于将天空领域作为栖息地的忽视对那些以空中旅行为生活方式的生物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不过,法律对于天空领域的保护也不是没有先例。在政治或军事力量等敏感区域的领空,划分出无人机和飞机的禁飞或限飞区;早在1948年,明尼苏达州北部水域的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禁飞区也已存在;在美国一些国家海洋保护区的上空也有一些限制措施,保护海洋哺乳动物和海鸟不受干扰。但是我们希望能够看到更多的相关法律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