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阳县农机局 吴华兰
桂阳县是一个烟稻连作的农业大县,地处丘陵山岗地带,农业自然条件较差。近几年来,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尤其是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置农业机械从事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桂阳县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农业机械与设施得到迅速发展,广泛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为推动桂阳县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给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也带来很大方便,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同时,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一转三化”战略,不断引导农民和民间投资加快土地流转,不断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使农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乡村机耕道建设严重滞后,使一些农业机械无法下田、下到农业基地去作业,致使耽误农时、浪费投资、农业机械的效率和优势不能有效发挥,成为制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瓶颈”,投资农业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速度不快。加强桂阳县农村机耕道、建设是农业机械安全、高效作业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农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当前“三农”工作中一项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桂阳县的机耕道大多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前后,多为泥沙路面,坑洼不平、坡度大、弯多、基础薄弱,只能满足小型耕整机械和板车通行,随着农村实施家庭土地联产承包后,农村机耕道路建设、养护和规划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机耕道退废严重。198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以来,配套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每年部分机耕道得到或多或少地修建;2008年以来,随着烟水配工程项目在桂阳县的实施,全县机耕道建设得到大力改善,但也只是局限于全县重点烟区主干道,田间支路修道少之甚少,一些农业机械尤其是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无法下田,只能人工辅助“跳板”转移作业,使农机田间作业的有效利用时间降低25%,增加农田作业成本7%,既不安全,效率也低。据调查统计,,至2017年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625134kW/95253台,拥有各种拖拉机6893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046台)、联合收获机1804台、插秧机516台、耕整机23001台。目前,全县现有机耕道563.41公里/935条,路宽均在3~4.5米之间,全县现有水田58.51万亩(1亩=667m2,下同),约52.87万亩的耕地大中型机械无法由道进入,占水田面积的90%以上。
(1)先天建设不足,后天人为破坏导致机耕道退废严重。80年代初之前,受当时条件限制,为了少占耕地,节约建设成本,机耕道多为土积而成,机耕道修建标准较低,且柏油路面较少,主要用于人、畜力车的通行,宽度在2.5m以下的居多。同时,道路桥涵路堤和排水设施不配套,雨水冲刷等自然环境极易造成道路损毁。我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护,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个部门来具体实施,造成了有人问无人管的局面。由于对乡村机耕道缺乏统一的管理和维护,全县大部分机耕道处于无人管理无人维护的状态,人为破坏现象严重。许多农户为了一己之利,将田埂年复一年地向路面推进,使得路面越变越窄,时间一长,机耕道变成了人行道。也有的农户为了图一时方便,随意在道路中间开沟引水,经过水冲车碾,本来完好的路面,变得坑坑洼洼,破烂不堪。机耕道的现状完全不能和快速发展的农机化相适应,因“有机无路”、“有路难行”,很多农户望机兴叹,农机手也被迫减少作业量,农业机械的效率和优势不能发挥,成为制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瓶颈”之一,农民期盼机耕道建设比通村公路建设更为迫切。
(2)投入不足,无法兴修和养护。从80年代后,全县对田间机耕道建设投入微乎期微。大多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没有机耕道建设预算,苦于无建设资金,机耕道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不少乡镇村干部提出,兴修和养护农村机耕道路是农村中的公益性事业,应该由国家投资出钱;有的农民认为,兴修机耕道路应由当地政府投资出钱,养护维修机耕道路则由农机户(农机手)出钱;而有的农民认为,兴修和养护机耕道路是村集体的事,应该由村集体出钱。由于众说纷纭,兴修和养护机耕道路的资金得不到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后又不能摊派,致使兴修和养护机耕道路的事情大多搁浅。
(3)缺乏统一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近几年来,有的乡村在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时,也安排了兴修机耕道路。但由于乡村机耕道建设的规划、布局和管理没有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相当一部分缺乏长远规划,没有按有利于机械化作业的角度来规划布局,侧重于方便农民生活出行,随意性大,道路质量没有保证。这样既难以避免重复和浪费,又使机耕道对农机化的促进作用大打折扣。
(1)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目前,国家对农田水利和乡村道路建设的投入很多,但这些资金分散在多个部门,没有捆绑使用,不利于机耕道建设的整体规划。有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投入了大量资金修路,建水利以及土地整改开发,却忽视了与乡村机耕道建设结合起来,这种现象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会制约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影响农业生产效率。因此,各级政府应把农村机耕道路建设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做到农村机耕道路建设年年有规划,有措施,有督促检查,有责任。要把机耕道路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基本建设范畴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优势农产品基地、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中,统筹规划、同步建设。要做到机耕道路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相结合,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相结合,与村村通公路项目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政府部门应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按“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机耕道通用技术条件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580—2010》,做好调查摸底,制定详细规划,做到“一乡(镇)一图”。同时,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任务,建立考核机制,积极推动农村机耕道建设工作的落实,促进农村机耕道路建设有序快速发展。
(2)广泛宣传,多渠道筹集资金。乡村机耕道路建设要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主要依靠和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在自愿基础上投工投劳进行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机械化和机耕道路建设的重要性,广造舆论,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建设机耕道路、维护机耕道路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建设和爱护机耕道路的主力军。同时,要创新机制,实行政府扶持引导,农民主体投资,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机耕道建设。据测算,每公顷水田需建设机耕道150米,全县应建成机耕道5851公里。现成的机耕道只有563.41公里,占9.6%,还有90.4%需要续建。由于建设资金投入较大,农民无法承受这么大的经济负担,政府要积极引导,要切实增加资金投入,国家财政支持要占总投资的60%至70%。要采取“向上级争取项目经费、财政拨出专款、受益村农户投工投劳投资”三结合的方式筹措资金,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项目资金为推动,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多层次、有效的投入机制,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把机耕道建设落到实处。
(3)加快土地流转,推行适度规模经营。推行适度规模经营可以在短时期有效地推动机耕道建设,而机耕道建设反过来又可以促进规模经营和农机化作业。当前应尽快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把那些抛荒和闲置的土地集中起来承包给真正愿意集约化、专业化种植的农户,并从政策上给予必要支持。应大力推进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引导、支持、鼓励农业专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大户的发展,逐步实现土地、劳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壮大规模,从而实现农田耕作的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
(4)制定配套政策,切实加强管护。机耕道路建设与管理要同步进行,双管齐下,要根据《农机化促进法》的规定,建立机耕道路建设和管护机制,在加大机耕道路建设扶持力度的同时,加快制定机耕道路管护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明确管护义务与责任、违规处罚规定,提高农民群众管护责任心和自觉性,共造管护为荣、不管护为耻、破坏必纠的社会氛围。针对机耕道失养、怠养现象十分突出的问题,要按照开工一条、建成一条、管好一条的要求,引导群众从“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业人员负责指导机耕道的管护,行政村要落实专人负责机耕道的养护。要采取政府补助一点、乡镇安排一点、村级筹一点,解决机耕道养护的资金问题。乡镇与村、村与村民要层层签订机耕道路管护责任书和管护合同,严格考核制度,从源头解决无人管路,无钱养路的问题,推动机耕道路建管规范化、制度化,把机耕道路真正建设成为农民致富的康庄大道,使机耕道路真正成为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