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司法改革进程的步步推进,基层检察队伍年轻化、专业化特征越来越明显,加之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多元的价值观念也进一步呈现。在当前时代背景下,社会人与职业人的双重属性注定了检察队伍要经受外界多元价值的考验。
一、司法改革背景下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所呈现出的问题
(一)人才结构单一、专业化程度不高
当前基层检察机关人才结构过于单一,专业化程度不高已成为最实际的问题。以金凤区检察院为例,法学(法律)专业毕业在检察官序列中占比达87%,其余计算机专业、汉语言专业、会计专业均未能进入检察官序列。在具体工作中,干警多为法律专业毕业,强于诉讼业务,对于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来讲,多多益善。但是,对于自侦部门、综合部门来讲,缺乏系统的侦查、讯问业务培训,更缺少信息技术、财会、金融,甚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人才,对于开展相关工作,常常显得力不从心、捉襟见肘。
(二)知识水平滞后、更新速度过缓
基层检察院一直面临案多人少的问题,随着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入,司法办案责任制的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忙于办案而无暇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补充和研修新知识,不但在业务上不能做到与时俱进,更为严重的是极大限制了干警的思维广度,囿于惯性思维,落入经验主义的桎梏,这显然与职业化队伍建设要求背道而驰。
(三)处于社会转型期,客观因素影响逐渐增大
新的犯罪类型,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等高科技犯罪呈高发态势,对检察官的办案方法、办案思路、办案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者,涉检信访案件的大量涌现,对检察官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协调运用法律、政策的技能水平都是巨大的考验。
二、如何科学化管理基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
(一)正确理解科学化管理内涵
科学化管理的内涵是:精准定位,精益求精,细化目标,量化考核。“精准定位”是指对每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能职责都要规范清晰、有机衔接;“精益求精”是要求对待工作标准高、要求严,做到尽善尽美;“细化目标”是指以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指标落实到人;“量化考核”是指考核时,做到定量准确,考核及时,奖惩兑现。检察机关科学化管理在内涵上应包括“分类管理科学化、流程控制科学化、考评机制科学化”三方面内容。一是以分类管理为基础,实现管理部门和对象的科学化。对检察工作可以按照职能不同和管理权限不同进行合理的分工,推动由过去的纵向化管理向扁平化管理发展。同时,对检察人员按照检察机关职能需要和各类人员的岗位特点,推行分类管理。二是以流程控制为中心,推进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科学化管理。同时,对案件要进行实时的全方位的纵深监控,办案流程还要具有可操作性。三是以科学考评为依托,提高考核评估水平。只有在“分类管理、流程控制、科学考评”管理模式下,检察机关才能实现全面科学化管理。
(二)科学设置岗位,合理建立办案单元
一是科学核定部门职数,合理设置工作岗位。职数的核定要以部门的性质及其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繁重程度为主要依据,适当向重点部门倾斜。二是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对于“员额制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检察岗位进行科学化设置,定岗定责,并合理确定考评要素,各个考评要素的分值设定必须科学、合理。三是合理建立“两类人员”办案单元,确保办案单元设置符合单位实际情况,对于每一个岗位所承担的具体职责以及履行职责所应达到的质量、效率、效果,提出明确要求。
(三)科学划分考核内容
检察机关实现全面科学化管理,就是运用各种现代管理手段,在对检察机关内部结构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打破原有层级管理的界限,依据职能不同,对检察机关部门进行科学的划分,充分发挥专业部门的职能优势,以实现检察机关管理水平整体提高、核心能力不断增强的目的。简言之,科学化管理的核心部分即是考核。就基层检察机关而言,主要就是将检察工作中队伍、政务、业务3大管理的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通过岗位责任制分值设定,严格层级管理与奖惩兑现,强化干警的责任、质量和效率意识,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符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的科学化管理举措
检察机关实现全面科学化管理,要特别处理好提高效率与追求正义的关系、规范执法与科学发展的关系、科学管理与人文关怀的关系等。以科学化管理为抓手,狠抓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合理、有效管用的方式、方法。
(一)调整人员结构,岗位职能再定位
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基础,对干警思想动态、业务素能、工作业绩进行科学剖析,结合个人意愿,进行岗位再定位,将年轻干警调整重要业务岗,“以老带新、以新促老”,采取新老结对的形式,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加快年轻干警成长。
(二)运用“二八管理”机制,发挥骨干的带动作用
抓准关键岗位、关键人员以及关键时机等环节,坚持“以20%的业务骨干带动80%的多数干警”,突出领导干部带头、骨干干警带头,实现科学系统管理、上下联动。在拓宽选拔渠道方面,把优秀年轻干警、竞赛获奖干警、业绩突出干警纳入选人视野。在提升队伍素质方面,重点抓牢干警的学历教育和执业资格等教育管理工作。从而多方面、多渠道增强骨干的带动效应,以科学化管理为重心,提升检察队伍职业素养。
(三)强化队伍管理,激发干警工作热情
从绩效考评、选人用人、队伍保障等多个角度,不断强化队伍管理的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队伍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一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在制定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中明确“两类人员”业务管理工作所占分值,并细化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注重考核的实效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科学设置办案数量、办案质量等工作实绩在考核评价中的分值和比重,将考核结果作为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科学用人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落实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原则,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方面的内容,积极推行检察官遴选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健全队伍保障机制。坚持从优待检,从在职学习、健康检查、生病住院、特殊节日、困难扶助等方面建立关爱制度、体现人文关怀。
(四)以日常监督为重点,促进队伍管理科学化
不断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出台严格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规定,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办法等制度规范;建立干警司法档案,并通过明察暗访对干警履行职责、接待群众来访、检容风纪、办案安全防范、执行“禁酒令”、警车使用等情况进行检务督察,检察队伍内部管理监督机制日趋完善。
作者简介:
王春玲(1984~ ),女,宁夏灵武人,三级检察官,法学学士学位,研究方向检察实务。回族,宁夏回族自治区銀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员额制检察官,长期从事基层检察工作,历任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业务管理部副部长。检察业务熟练,实践经验丰富。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