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凯,张 勇
(云南大学 国际关系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91)
边境婚姻作为“民心相通”建设的主要方面,是中国与周边国家联系的重要纽带和桥梁。可当前中国与周边国家的边境婚姻主要以婚姻女性移入为主,尤其是中国西南地区。由于边境婚姻女性的特殊性、问题性,目前学术界予以较大关注,并产生了许多优秀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加大对边境婚姻女性的心理特质和人格的研究,对解决边境婚姻女性问题具有较大的学术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关于边境婚姻移民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但由于对边境婚姻女性的研究背景不同、所站立场不同以及研究视角和方法的差异,大多集中在国家政府、社会和家庭层面,尽管也对边境婚姻女性个人进行了研究,可所涉及的内容较少。从不同的研究视角来梳理现有的文献资料,具体表述如下。
边境婚姻女性作为移民的一种类型,是国家整体构成的一部分。尤其是对于移民国家来说,边境婚姻女性尽管作为“依附者”移居迁入地,成为国家人口的组成部分以及社会经济的贡献者,但塞里木·铁木儿(Serim Timur)认为边境婚姻女性对移民国的经济与社会的贡献往往被忽视。[1]与此同时,移民者不仅影响迁入国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还有政治参与。维尔库伊藤(M Verkuyten)认为,边境婚姻女性作为“少数人群体权利”的代表,[2]虽然很少或不在乎参与迁入国的政治活动,但影响迁入国法律法规制定者和实施者的思考与行为,而且他们也在通过不同的渠道表达各自政治观点,试图达到为各自群体谋利益的做法。陆海发通过对边境婚姻女性数量激增和突出的社会问题等侧面问题的研究,指出这个利益群体在挑战中国边疆地区的社会治理,并带来人口结构、贫困的代际传递等安全问题。[3]此外,边境婚姻由于涉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问题,一些国家指责迁入国对边境婚姻女性的剥削,[4]剥夺其政治权利,生活水平也较为低下。对此,边境婚姻女性移居迁入国是既成事实,也对迁入国产生积极和负面的双重影响,所以她们不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政治不可或缺的方面。
这主要体现在:第一,两国在边境地区的社会差异。入境婚姻女性是边境社会环境好坏的评判标准之一。如果在边境地区,一国的女性通过婚姻的形式大量嫁入另一国,那么迁入国的边境社会环境明显好于移出国的边境环境,尤其是在社会经济方面的优势是吸引另一国边境外来婚姻女性的主要条件。[5]第二,产生诸多的社会问题。边境婚姻女性给迁入国带来诸多的社会问题,包括卫生、治安、人口贩卖等。[6]第三,对边境地区社会文化的影响,这又可分为两类:一是有利于边境地区社会文化多元化的构建,罗杰·怀特(Roger White )和塔德塞(Tadesse B)认为如果一个国家以外来婚姻女性的移民较多,那么这个国家与移民来源国的关系会进一步提升;[7]二是对社会文化的冲击和危害,米德(Mead L M)在研究西方边境婚姻移民时表示,来自亚非拉美地区的移民,会对西方国家个人文化主义构成冲击,[8]挑战现有的社会和文化秩序,甚至引起民族问题。[9]对于边境地区的社会来说,有积极的影响也有负面的影响。但都同时表示,如果对边境婚姻移民进行有效的管控和引导,会把负面影响转化为积极影响。
从家庭来看,家庭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基本的社会单位,[10]家庭成员往往融于家庭之中,并且把家庭的未来寄托在婚姻上,而边境婚姻女性的到来,为很多家庭带来了希望,把很多中国边境地区的男性从婚姻挤压中释放出来,[11]对维护边境地区的安全和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给家庭带来的问题也是真实存在的,比如婚姻关系的不稳定、对子女的教育、家庭功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等。[12]之外,尤塔·劳特·巴卡斯(Jutta Lauth Bacas)在研究欧洲边境地区的婚姻移民时发现,由边境婚姻家庭衍生出来的亲朋团体,在边境地区的不同民族国家间形成了“混合团体”,不但使边境家庭网络较为分散,且不利于家庭成员(包括亲戚和朋友)在边境地区的互动。[13]边境婚姻移民组建的家庭,不但给家庭这个实体带来了前景和希望,同时也对家庭成员和边境地区的互动带来不利影响。
在边境婚姻中,女性是研究的重点。从身份认同来看,周建新从边境婚姻女性的国家归属和自我身份认同方面进行了研究,认为中国西南边境地区的入境婚姻女性从原有的合法身份向婚姻后的非法身份过度,由此产生了入境婚姻女性的身份认同“困境”。[14]从边境婚姻女性的自身而言,他们可能产生孤立无援、自尊低落、难以适应等困境,因而易有忧郁和自杀的倾向,[15]经学者调查发现:婚姻女性移民如果不会迁入国的语言,那么患抑郁症的概率会大大增加。[16]从边境婚姻女性的个人意愿来看,她们中的一部分试图通过边境婚姻,摆脱之前的生产生活困境,例如越南边境地区的女性嫁入中国,就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17]此外,婚姻女性移民并不是都是负面问题,由于女性在边境婚姻移民中较为主动和积极,[18]这推动了婚姻女性移民后积极重建自我,适应当地社会的乐观和主动的心态。
综上所述,尽管现有的文献资料从国家政府、社会、婚姻女性移民家庭以及婚姻女性自身等几个角度,对边境地区婚姻女性移民的研究较多。不过,对女性自身的心理变化的研究已经有所提及,但叙述的仍较少。本文拟从婚姻女性移民的心理变化视角来探讨边境婚姻女性因地域空间变化所带来的心理特质、问题和解决之道。
边境婚姻女性移民在国家间地域空间的变化过程中,具备了一些共同的心理特质。例如有学者在研究边境地区的婚姻移民中发现,他们都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云南省边境地区的跨境婚姻问题近年越来越凸显,跨境婚姻人群大多受教育程度低,家庭收入水平低,初婚年龄偏大”;[19]“通婚办证难、登记率低、‘事实婚姻’家庭增多,‘黑人黑户’现象突出”;[20]“婚姻女性移民表的育儿实践和育儿功效与本地人有明显的差异”等。[21]这些结论对于我们认识边境婚姻女性移民有一定的帮助,但并没有回答随着地域空间的变化,对边境婚姻女性移民的个体心理变化和人格影响。经过对边境婚姻女性的观察和思考,认为她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心理特质。
边境婚姻女性通过地域空间的横向流动,引发了移民本身的自我内在的文化冲突,所以有学者通过对移民的研究,发现婚姻女性移民“在身份归属上断裂的时空联系和两种文化语境间转化的不可译性”,[22]并长期根植在边境婚姻女性移民的内心深处,出现自卑感和羞耻感。
第一,对新地域文化的好奇感及不知感。虽然边境婚姻女性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无论是国家政府的管理、社会文化、家庭观念以及个人思想都有很大的区别和不同,这对于刚刚通过婚姻移民的女性而言是一种新鲜感和好奇感。可同时也伴随着对新鲜事物的一种惶恐与不安。主要表现在:婚姻移民后的地域文化,对于周围的人而言都是一如往常,而对于自己则是无比的新鲜和好奇,这种对待事物的心理差异性,让婚姻女性移民在边境地区的异国文化中逐渐被边缘化,从内心深处就把自己与周围的人区分开来。面对地域异样文化惊慌失措,不知如何融入,心理产生剧烈的自卑感。
第二,对家庭角色、地位以及文化变化带来的不知所措感。边境婚姻女性移民从边境地区一个国家家庭里的女儿,突然转变为另一个国家的妻子、儿媳甚至母亲,家庭地位的陡然提升,家庭角色的突然转换,以及异国家庭文化的差异所带来的突然转变,不但使边境婚姻女性不知所措,而且还可能引发家庭成员之间的冲突。中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国家的边境婚姻女性便存在这种问题,对孩子的辅导方法、“洁净”、“婴幼儿照料”等不同家庭文化的观念冲突和异样,[23]从而导致家庭成员对边境婚姻移民的责怪和埋怨。这样一来,不知所措和家庭成员的不理解,让本就自卑的边境婚姻女性移民再次提升自我的心理羞耻感。
第三,自我心理纠结感。一方面因为无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社会和文化的差异和歧视”无能为力,[24]只能默默接受的孤独感;二是由于自我心理调节能力有限,对已有的自卑不知从何下手的茫然感。另一方面,大多边境婚姻女性移民还是愿意和主动地去适应异域文化,接受新家庭和重建自我,进而填补和缩小与周围人与事物之间的鸿沟和差异。可实际上,这种意愿和主动与个人的真实能力是有差距的,在能力上的自卑感和羞耻感给自己带来“羞耻的羞耻”。[25]最终形成了三层羞耻感叠加组成的多重羞耻感。
在中国及以中国为中心的周边文化圈来看,“嫁女和娘家存在着密切的关系”,[27]不仅在同一个国家如此,在不同的国家间也同样如此。边境婚姻女性通过跨国婚姻找到了比之前较好的家庭和生活环境,她们便会通过婚姻的方式帮助原生家庭实现其家庭战略和活动。以朝鲜族为例,“朝鲜族婚姻移民家庭战略的直接目标是在城里购买新房以及通过教育达到阶层上升,也引发了娘家男性和老年人的跨境劳务移动、跨境扩大家庭的形成等间接效应”。[28]与此同时,除了背负家庭责任之外,还有边境婚姻女性自身的心理愧疚。笔者在中缅边境地区调研时发现,缅甸女性大多是因为躲避战乱而嫁入中国境内,而且中国境内的生活水平远高于缅甸,不能在家照顾父母和家庭,这就导致缅甸婚姻女性心理的自我愧疚,即缅甸婚姻女性过上了和平稳定舒适的生活,而娘家还在饱受战乱之苦和过着较为低下的生活水平。
来自家庭和自我的双重愧疚,让边境婚姻女性回馈娘家的心理愈发强烈。这种回馈的目的:一是帮助娘家人解决相应的实际问题;二是对自我心理的安慰和救赎。有学者在研究中越边境地区的婚姻女性时发现,经济补偿是边境婚姻女性回馈的主要方式:第一,通过补偿娘家,可弥补边境婚姻女性不能照顾父母的心理愧疚;第二,通过经济补偿可提升边境婚姻女性在娘家人中的身份和地位;第三,经济补偿还可抬升娘家人在亲朋好友间的“面子”。[29]可实际上,愧疚与回馈之间还存在很大的缝隙和差别:一方面由于嫁入的家庭并不都是经济条件较好的,相反是在当地经济条件位于中下水平的家庭,这样的家庭是没有多少经济和社会资源可供边境婚姻女性实现回馈;另一方面,边境婚姻女性的精力主要集中在新建立的家庭上,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娘家人之间的关系会越来越淡,投入到娘家人的精力、物力和财力也越来越有限。所以边境婚姻女性在愧疚和回馈之间矛盾,无所适从。
由于边境婚姻女性在自我心理上的羞耻与愧疚,导致自我心理缺失,可她会本能地进行自我努力的挣扎,试图改变现状。边境婚姻女性需要改变的现状较多:第一,改变目前的自我羞耻感;第二,改变对于原生家庭的愧疚感;第三,家庭角色的快速转变;第四,消除周围事物对自己的异样;第五,提升自我心理的调节能力和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尽管边境婚姻女性有多种转变方式可供选择,比如加大劳作力度,转移羞耻和愧疚对心理的摧残;提升自身与周围人、事、物的联系程度,消除与他们之间的隐秘感;寄托于某一事物或兴趣爱好,实现自我的心理慰藉;扩大回馈力度等。可实际上,很多边境婚姻女性的努力却大多是白费的。首先,提高自身能力的成本太高,对于中低收入的家庭而言是无法接受的。其次,自我转变能力有限,由于边境婚姻女性的教育、见识和实践等限制,导致提升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以及利用方式方法的能力也就有限。最后,边境婚姻女性较容易患上“成功焦虑症”和缺乏应对新“挑战”的能力。边境婚姻女性为了改变现状,提升自我,总是小心翼翼地对待事物和尽可能地抓取每一个可能出现的机会。可边境婚姻女性在如何应对机会,以及面临失败时,总是感到无力、无助和无奈。并且在此过程中,还会不断地涌现新的挑战,尤其是当努力换来失败时,便会遭受更大的心理冲击。例如当边境婚姻女性试图通过语言或行为促进与周围人之间的联系时,遭到其他人的抵制,那么,给边境婚姻女性在原有心理羞耻感的基础上造成更深层次的刺激,更容易导致边境婚姻女性的自我心理幻灭感的提升。
相较于同一地区的婚姻女性的横向流动而言,边境婚姻女性的横向流动会更为艰难。由于边境婚姻女性移民所改变的不仅是空间地域的变化,而且还有来自边境两国间的文化差异。这些因素导致边境婚姻女性移民会付出更多代价。
边境婚姻女性从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移民,虽然实际产生的距离不是太大,尤其是边民互动的过程中,会产生共同的价值观、文化观,[29]进而缩小两国边民之间的文化差异。可从文化属性来看,还是存在巨大差异的。比如边境婚姻女性移民会面临两国间的政治文化差别、[30]“历史文化缺失、社会外部支持缺失、家庭发展实力缺失、内部凝聚力缺失、主体归属感缺失”等。[31]这些“缺失”与边境婚姻女性移民生产生活环境的突然改变一道,导致边境婚姻女性移民的文化归属感出现断裂,而新的文化归属感并未能一下子接受,这就在新旧文化之间出现断层,从而致使个人文化缺失。这种文化归属感的缺失主要表现在边境婚姻女性移民的文化身份和文化认同上:第一,边境婚姻女性移民的文化身份丢失。从集体来看,失去了与原生家庭共同享有的历史经验和共有的文化符码,[32]可尚未与新生家庭建立共有的文化,集体的身份意识缺失;从边境婚姻移民的个人而言,因为“个体的所有身份都与文化有关、受文化约束”,[33]“真正的自我”与真实的“自我”之间出现差距,导致自我认同和自我肯定的缺失。第二,丧失对民族国家的文化认同。边境婚姻移民需“首先经过社会和经济涵化,其次进行民族认同的强化,形成移民对移民国家民族和国家的归属感身份”。[34]那么,边境婚姻女性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才能形成对新移民国家的民族和国家的认同。可对于刚刚通过婚姻进入新国家的女性来说,对现有民族与国家的文化认同是缺失的。文化归属感的缺乏会导致边境婚姻女性对自我身份的意识模糊,对周围的人、事和物会产生较大的距离感。在丢失自我的同时,对民族和国家的认识和认同也是模棱两可,甚至是相互分离的,这就打破了原有的社会平衡机制,造成边境地区的社会文化危机,对构建和谐的边境社会是不利的。
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存在地理上的天然联系,正是这种“天然联系”,中国与周边国家的乡土属性差别不大,即中国与周边国家都拥有诸如“关系”“人情”“缘”等[35]乡土气息。边境婚姻女性不但具有这种浓厚的乡土属性,而且也受到他们的影响。边境婚姻女性不是“独立的个体、个人或自己,而是被‘家族和血缘’裹着,是从属于家庭的社会个体”,[36]通过血缘、地缘关系,把边境婚姻女性置身于“差序格局”中。边境婚姻女性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原生家庭所形成的“私人联系”会逐步增加,从而在待嫁之时,已经形成了自己人际关系的网络。可婚姻打破了女性人际关系格局的平衡,建立在已有血缘、地缘和亲缘基础上的个人人际关系网络突然中断,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受到强烈的冲击,甚至一度停止运转。可边境婚姻女性“一旦形成的人际关系网络不会因为时间空间的改变而轻易发生改变”。[37]这就导致边境婚姻女性尽管已经通过婚姻改变了空间,可人际关系格局并不会随着边境婚姻女性的横向流动而随之转移。她仍将会在原有的人际关系格局上停留一段时间,固守原有的人际关系网络,通过心灵寄托、电信通讯联系等方式维系一段时间。这时,边境婚姻女性会因为婚姻而直接将丈夫的人际关系格局为自己所用,可这种人际关系格局的基础很薄弱,也有很多不为边境婚姻女性本人所知晓,这就导致新的差序格局的范围有限,能发挥的成效较小。与此同时,边境婚姻女性还面临单一的差序格局行动向多种逻辑差序格局的演变,即边境婚姻女性从原有的血缘、地缘和亲缘所维系的道德差序格局,向“利益”、“权利”以及“泛关系”等共同构成了现代综合性的差序格局转移。如何适应综合性的现代差序格局,以及如何维系多重差序格局,继而从这种差序格局中重塑自我成为边境婚姻女性主要面临的问题之一。
边境婚姻女性的横向流动,不但增加了个人的心理负担和人格影响,而且还导致文化的缺失和差序格局的被打乱,对边境婚姻女性本身、边境婚姻家庭以及边境地区社会的构建和发展都是不利的。这是因为影响边境婚姻女性的心理特质的变化和产生文化代价的原因是多重的。
随着“民族国家”深入人心,政治空间重新对边界的空间进行了法律定义。[38]它不仅消除了过去模糊不清的两国边界,使边界变得也越来越清晰起来,也改变了之前两国边界地区并无太大的差异的特征。可近年来,由于不同国家对边界地区的管理不同和社会经济发展不一,在两国边界地区间出现了较大的差别。尽管在地理学和民族上,两国边界接壤地区,可能是同一个地理形态或同一民族生活的区域,但因为国家的主导作用,在同一地理空间之下,出现不同的政治地域空间。这就导致边界双方出现不同的政治管理制度、经济发展战略和社会文化习俗。而且随着地域空间与政治间的联系加强,逐渐演变为地缘政治,更加强化地域空间与政治的一致性。边境婚姻女性从一个国家的领土管理范围内向另一个国家的领土移动而发生的地域空间上的变化。她们穿梭在两国不同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习俗之间,尤其是当她们从一个熟悉的地域空间上向另一个存在较大差异的地域空间移动时,会出现许多不同的心理活动,例如有好奇心、自卑感、羞耻感、努力感、惊喜交集和惊慌失措等。这就导致边境婚姻女性产生一些特有的心理特质和人格变化,甚至让边境婚姻女性丧失归属感,打破原有的人际关系格局。
虽然在一些边境地区,存在跨境民族,但这些跨境民族与“当地的不同民族交往,彼此影响,互相吸收,以及在不同国家背景下现代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所以他们在各国内又都带有地区性特点”。[39]即使在边境地区的同一民族内的通婚,也会有不同的文化差别。边境移民会影响婚姻女性在个人心理、家庭以及周边社会的文化差异感,例如在“新环境中塑造家庭的安排、角色和方向等方面面临诸多的结构性限制和条件”。[40]这就使得她们在保留一些原有文化的规则、符号和标签时,做出改变。尤其是当突然面临文化变更时,对于边境婚姻女性而言是措手不及的,也是防不胜防的。无论她们的社会文化的适应能力有多强,也会或多或少地感受到文化变更带来的不适应。例如在中国西南边境地区,大多生活在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地区的女性,结婚时是不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登记认可的,而是只需双方愿意便可结婚。可到了中国境内就变得正式制度化了,就要求婚姻双方到民政局登记方可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这样一来,境内外的制度文化的差别“导致嫁入女性……身份和福利的双重‘缺失’”,成为“被动、消极的行为选择者”。[41]
社会适应能力是导致边境婚姻女性心理特质、人格变化以及文化代价的主要因素之一。因为文化适应的态度与社会文化和心理适应间存在联系。[42]社会适应是指“行动者通过继续社会化,调整其行为模式和心理状态,使之适应新环境的过程”,[43]而社会适应能力则是指具备社会化过程的能力,它包含:“经济适应、心理适应和生活适应”。[44]从难易程度和时间长短来看,生活适应是相对简单和时间较短的;经济适应居其次;而心理适应是社会适应里面最为艰难、所需时间最长的。一般来讲,社会适应能力与个人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息息相关,其中个人的人力资本占据主导作用。边境婚姻女性的人力资本具体表现在:“知识水平、技术水平以及工作能力”,涉及“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技能培训、工作经历和最远足迹等”。[45]从现有的文献来看,中国西南地区嫁入的边境婚姻女性大多具备婚姻年龄较小、受教育程度低、技能培训不足、工作经历单一以及最远不过百十里足迹的特点。她们的社会适应能力有限,导致对社会文化的认知也有限,对如何调节心理来适应社会文化的变化也就不足。
边境婚姻女性独特的心理特质、人格变化和文化缺失,不仅给边境婚姻女性自身带来巨大的心理困扰,而且也对所在的家庭以及周围的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不但不利于边境婚姻女性的自我调整、适应和重塑,也不利于婚姻家庭的健康发展和边境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通过对边境婚姻女性人力资本的提升和完善对社会资本的配套,可有效帮助她们实现文化重构。
边境婚姻女性要想快速有效地消除地域空间变化、文化变更带来的不适应,提升和加强边境婚姻女性的社会适应能力是其重点。而边境婚姻女性作为本研究的主要内容,既是文化重构的对象,同时也是文化重构的主体。不管外界给予多大的支持和帮助,如果边境婚姻女性不积极主动从生活适应向经济适应和心理适应跨越,那么外界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具体而言,边境婚姻女性要把握自我的内生动力,积极主动地进入到文化重构中来看,需做到这么几点:第一,接受多元文化,与境内外的不同文化间进行沟通和交流,在这过程中,不仅尊重不同文化习俗,而且还要实现在不同文化间的穿越;第二,随着年龄的增长,拓展社会阅历,只有当经历了特定事例和时间的洗礼后,才会有质的飞跃;第三,提高自我的受教育程度,不仅仅局限于学历方面的提升,还注重对新生事物学习的能力;第四,保持良好的身体和心灵健康;第五,拓展生产生活技能;第六,拓宽工作领域,多尝试不同行业的工作……通过这些具体事例,边境婚姻女性的社会适应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进而快速有效地实现跨地域文化间的转变。
外力是帮助边境婚姻女性实现文化重构必不可少的条件。由于边境婚姻女性的归属感危机大多来自所接触的周边人、事与物,解铃还须系铃人,这就要求配套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继而帮助边境婚姻女性实现自我的文化重构。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在政府层面,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者,针对边境婚姻女性的困境和问题,应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对国内外边境婚姻移民的研究,发现政府对边境婚姻女性实现自我重构影响巨大。在韩国,研究学者们通过对境外婚姻女性问题的研究,提出构建完善的社会服务和政策。[46]政府不仅给予这一“群体”以较大的关注,加强对边境婚姻女性的引导和调整,积极引导和促进边境婚姻女性在文化重构中的主观能动性。而且还要配套相应的公共产品:制定法律法规体系、在边境婚姻女性群体分布较多的边疆地方政府成立相应的部门、配套足额的政府财政资金……政府通过对边境婚姻女性公共产品的提供,把她们推向了政府关注的焦点上,得到了政府的关心和厚爱:一方面包容了边境婚姻女性对国家、社会、家庭以及自我产生的弊病,提供了和谐的政治环境,拓展了生产生活的政治空间,充裕了心理调整的外部条件;另一方面,边境婚姻女性也释放了自己的信心和希望,提升了文化转变的能力。
二是在社会层面,边境婚姻女性作为社会群体的一部分,是边境地区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得到社会更多的关心、关怀和关爱。边境婚姻女性作为边境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是长期被边境社会讨论和议论的焦点之一。减轻边境婚姻女性来自生活、经济和心理方面的压力,是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边境社会和“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的重要体现。实现边境社会对边境婚姻女性的包容、接收和吸纳,是边境婚姻女性自我文化重构的主要内容之一。那么如何实现呢?首先,加大边境社会的舆论引导,从电视、报刊、互联网、自媒体等入手,扩大对边境婚姻女性良好形象的宣传,把她们从讨论、议论的中心转变为关心、关怀和关爱的重要对象;其次,发挥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建立边境婚姻女性相关的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给予她们关心、关怀和关爱,提升边境婚姻女性在边境社会的地位;最后,充分利用居委会、村委会、村小组等基层社会组织,加大对边境婚姻女性的关心、关怀和关爱力度。来自社会的支持和帮助,边境婚姻女性获得社会上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为边境婚姻女性实现文化转变和重构奠定了必要的社会条件。
三是在差序格局层面,边境婚姻女性在新的家庭重构人际关系,离不开亲朋好友的支持和帮助。亲朋好友是人类不可隔离的重要部分,是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对于边境婚姻女性而言,亲朋好友不但可以满足其安全感、归属感和自尊的需要,也会带给她们足够支持和帮助,在维持良好身心状态的基础上,还可以使边境婚姻女性的自我心理得到调节和调整,促进她们快速有效地实现自我的文化重构。亲朋好友可从语言和行为两方面来帮助边境婚姻女性:从语言上,多和边境婚姻女性进行语言往来,进行内心深处的沟通和交流,弄清楚她们的真实想法的同时,还可多用一些乐观、积极的词汇,让边境婚姻女性看到希望和信心;从行为方面,实行“积极行为”支持,践行“问题—导向”帮助,推动边境婚姻女性与周边差序格局之间的正常化,并进行有效的融合。
四是在家庭层面,丈夫是关键,其他家庭成员是重要参与者。家庭作为边境婚姻女性最为重要的外部支持系统,良好家庭气氛会让婚姻女性移民文化融合和重构较高。[47]而在这个支持系统中,丈夫又是边境婚姻女性自我重建最为重要的一环,[48]他能快速有效地帮助边境婚姻女性走出困境,重建自我。而家庭成员的接纳程度和观念也是边境婚姻女性重塑自我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丈夫要提供足够的情感支持和慰藉,不仅要多听妻子的倾诉,并且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奉献;家庭成员应认真处理婆媳关系、公媳关系以及兄弟姐妹与边境婚姻女性之间的关系等。通过家庭情感蓄水池的作用,边境婚姻女性才能扎下新根。
边境婚姻女性作为边境地区内外沟通与交流的重要一环,对国家战略的实施有一定的影响作用。那么,研究边境婚姻女性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推动国家与国家之间民间交流的良性互动,以及促进边境地区的和谐发展。
从境外向境内横向移动的过程中,边境婚姻女性产生了特殊的心理特质和人格变化。由于地域空间的变化、引起文化变更以及边境婚姻女性自身的文化适应能力较弱,导致边境婚姻女性不仅产生多重羞耻感,在愧疚与回馈之间徘徊,而且通过努力也不一定能达到理想的效果。这样一来,边境婚姻女性的文化归属感缺失以及个人的差序格局被打乱,付出比其他人更多的文化代价,这种代价通过内外方式的结合治理是可以解决的。
[1]塞利姆·铁木儿.国际移民的趋势变化和主要问题:教科文项目概览[J].黄觉,译.国际社会科学杂志,2001,(3).
[2]Verkuyten M.Support for Multiculturalism and Minority Rights:The Role of National Identification and Out-group Threat[J].Social Justice Research,2009, (1).
[3]陆海发.边境跨国婚姻移民治理:挑战与破解之道[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6,(3).
[4]Ullah A A.How International is International:A Study on International Marriage Migration in Asia[M].Migration in China and Asia.Springer Netherlands,2014.
[5]Yang W S,Lu C W. Asian Cross-border Marriage Migration:Demographic Patterns and Social Issues[J].Contemporary Sociology, 2011, (4).
[6]雷明光,王保同.我国边民跨境婚姻家庭的困境与思考——以云南、广西边境地区为例[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2).
[7]Roger White,Tadesse B.Immigration Policy,Cultural Pluralism And Trade:Evidence From The White Australia Policy[J].Pacific Economic Review,2007,(4).
[8]Mead L M.Immigration:The Cultural Dimension[J].Society,2016,(2).
[9]Verkuyten M.Support for Multiculturalism and Minority Rights:The Role of National Identification and Out-group Threat[J].Social Justice Research,2009,(1).
[10]Chen Y H.The Significance of Cross-Border Marriage in a Low Fertility Society:Evidence from Taiwan[J].Journal of Comparative Family Studies,2008, (3).
[11]白志红,李文钢.佤族男性婚姻挤压的社会性别研究——兼论及时调整制定边境少数民族政策的重要性[J].西南边疆民族研究,2012,(2).
[12]黄流然,李娟,龙耀.中越边境跨国婚姻问题的社会学思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
[13]Jutta Lauth Bacas,Cross-border marriages and the formation of transnational families:a case study of Greek-German couples in Athens[D].Transnational Communities Programme University of Oxford,vol.WPTC-02-10,(2002).
[14]周建新.中越边境跨国婚姻中女性及其子女的身份困境——以广西大新县壮村个案为例[J].思想战线,2008,(4).
[15]万蕙,朱竑,唐雪琼.女性跨国婚姻移民研究述评——以台湾外籍新娘为例[J].妇女研究论丛,2013,(3).
[16]Jung A. Kim,Sook Ja Yang, Kyoung Ja Kwon. Predictive factors of depression among Asian female marriage immigrants in Korea[J].Nursing & Health Sciences,2011,(3).
[17]LianLing Su.Cross-Border Marriage Migration Of Vietnamese Women To China[EB/OL].https://core.ac.uk/download/pdf/10653534.pdf.
[18]Dandy J,Pe-Pua R.Attitudes to multiculturalism, immigration and cultural diversity:Comparison of dominant and non-dominant groups in three Australian state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tercultural Relations,2010,(1).
[19]戴波,赵德光.云南省跨境婚姻实证分析及社会学思考[J].云南社会科学,2015,(2).
[20]李向春,袁春生.云南跨境婚姻管理[J].云南社会科学,2015,(1).
[21]Bae K E,Lee K H,Kim Y H,et al.Child-Rearing Practices and Parenting Efficacy of Marriage-Immigrant Women[J].Journal of Korean Academy of Child Health Nursing,2010,(3).
[22]陈景行.“羞耻”中的移民与后殖民文化的断裂性[J].文学界(理论版),2012,(1).
[23]李巧梅.跨国婚姻女性移民的文化适应[D].济南:山东大学,2015.
[24]Park M S.Relationship between Married Immigrant Women’s Self-Esteem and Resilience -Focused on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Psychology Happiness-[J].Journal of the Korea Contents Association.2011,(5).
[25]程猛.向上流动的文化代价——作为阶层旅行者的“凤凰男”[J].中国青年研究,2016,(12).
[26]刁统菊.娘家人还是婆家人:嫁女归属问题的民俗学研究[J].民族艺术,2012,(1).
[27]赛汉卓娜.另一种移动:朝鲜族女性婚姻移民及其娘家的家庭战略[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
[28]黄鹏丽,何式凝.有钱就有好女儿──越南新娘对“贴补娘家”行为的解释[J].妇女研究论丛,2016,(1).
[29]赵静,杨梦平.中缅边境地区边民日常交往与跨国婚姻的形成[J].东南亚纵横,2016,(6).
[31]梅英.中缅边境地区跨境婚姻家庭关系调研[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6,(1).
[32]孙世权.文化身份:跨文化商务沟通研究新视角[J].社会科学家,2014,(6).
[33]孙世权.文化身份如何被塑造和建构——以跨文化交际为理论视角[J].学习与实践,2014,(12).
[34]余彬.国际移民认同危机与族群身份政治运行机制研究[J].民族研究,2013,(5).
[35]陈俊杰,陈震.“差序格局”再思考[J].社会科学战线,1998,(1).
[36]卜长莉.“差序格局”的理论诠释及现代内涵[J].社会学研究,2003,(1).
[37]刘伟.从“乡土”文化结构探究三峡移民心理困境原因[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9).
[39]胡起望.跨境民族探讨[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4,(4).
[40]Foner N.The Immigrant Family:Cultural Legacies and Cultural Changes[J].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1997,(4).
[41]保跃平.选择与困境:云南边境跨国婚姻的社会学分析[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3,(4).
[42]Kosic A. Acculturation attitudes, need for cognitive closure, and adaptation of immigrants[J].The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2002,(2).
[43]吴炳义,董征,郭继志,等.山东省三峡外迁移民社会适应状况的分析[J].西北人口.2010,(6).
[44]风笑天.“落地生根”——三峡农村移民的社会适[J].社会学研究,2004,(5).
[45]冯伟林,李树茁.人力资本还是社会资本——移民社会适应的影响因素研究[J].人口与发展,2016,(4).
[46]Kim Y S.Factors Affecting Depression among Female Marriage Immigrants[J].Journal of Digital Convergence,2014, (11).
[47]陈美玉.新移民女性的家庭地位、社会支持对文化认同之影响[D].台湾佛光大学,2010.
[48]Choe H S. Female International Marriage Immigrants’ Parenting Self-Efficacy: Focusing on Chinese,Filipinas and Vietnamese[J].Silla University,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