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医院消化科主任医师 李增烈
前不久接待一位从县里来的患者,他不但看起来十分疲惫,而且眼神迷茫,手里拿着一沓检查、化验、治疗收费单。接待他坐下后,听他慢慢说明病情和来意。
“我今年45岁了,因为两年多来老胃痛,半个月前在县医院做了胃镜检查,虽然有些不舒服,我还是坚持下来了。”他把胃镜报告单递给我看,上面写着:胃体部多发性溃疡,幽门螺杆菌阴性。
“做得对,检查也很细致。”我说。
“医生告诉我病不轻,要打吊针消炎。我想这也有道理,按照医生处方就接连打了7天,这是大夫规定的。”我翻看了门诊病历和注射单,上面记录着:
头孢曲松钠3.0
生理盐水250毫升 皮试阴性
S.静脉点滴,每日1次,连续7日
替硝唑0.4
S.同上。
“好不容易7天把针打完,医生说还要打7天,我一下头都大了。”我正在考虑是怎么回事,他伸出肿得硬硬的双手让我看,接着苦涩地说,“胃痛没好,反而添了个恶心、呕吐,更不想吃饭了。”
安慰了他一番后,查了个血常规,结果正常。第二天肝功化验显示转氨酶轻度升高,我告诉他不要紧,不打针了就会正常的,但还得进行溃疡病的治疗,吃药就能治好。
这么一说,他轻松多了,却盯着问:“李大夫,溃疡病为什么不打针消炎?”
“溃疡病不是我们平日所见到皮肤感染、烧伤后那种溃疡,这类溃疡大都是由细菌引起的,所以必须用消炎药,也就是抗生素类药,不杀灭细菌,溃疡很难长好。而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是另外一回事,虽然目前发病原因还不完全清楚,但胃酸的侵蚀作用十分重要,服用降低酸度和修复胃肠黏膜的药物,有很好的疗效,除了下面要说的治疗幽门螺杆菌感染(阳性)外,抗生素起不了什么作用。”
这一番解释似乎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他说:“医生说我还有胃炎,发炎要消炎!”我赶紧接着说:“发炎有两大类,一类是由致病细菌引起的,像肺炎、盆腔炎、肠炎……当然要用抗生素治疗。另一类炎症,如骨性关节炎、肌炎、软组织外伤后的炎症,祸根不是细菌,称为无菌性炎症,抗生素并无疗效,除了幽门螺杆菌感染外,大多数胃炎属于这一类,幽门螺杆菌检测阴性,说明您的胃里没有这种细菌,”我还没说完,他点头表示明白了。
“不需要用而用,就是滥用。大家都知道,是药三分毒,您的手肿是药物刺激血管和药液外渗造成的,转氨酶升高是肝脏受到了药物损害的表现,抗生素对肾脏、神经、血液、胃肠道毒性反应并不少见,而二重感染更加危险,过敏反应、药物热(编者注:由用药所致的发热称药物热)十分常见,您还算幸运没吃大亏,长了回见识,当然主要责任不在您。”我说。
“在治疗胃肠病时有两个例外,那就是溃疡病或活动性胃炎有幽门螺杆菌感染时,应该根治这种细菌,此时必须使用敏感的抗生素,而且要两种或两种以上并用,同时用强力抑酸剂来提高抗生素的有效浓度,才能杀菌成功,用药的时间,同样不能太长。第二个例外是,如果溃疡病之外,同时还患有细菌性炎症,当然还要用抗生素消炎。”我见他很注意听,又做了这些补充。
会诊结束,他很满意地接受了我的处方,疗程8周。
8周后他打来电话,说症状完全消失,感觉良好,我要他复查胃镜,做到彻底治愈。
患者懂得这个道理后,希望掌握点主动权,保护自己并和医生沟通,能否少受点冤枉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