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理论阐释与实践探究

2018-01-30 04:34丁新改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党内政治生活理论与实践列宁

丁新改

摘要:列宁在领导俄国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有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思想,并进行了艰辛的实践探索。重温列宁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理论及其实践,对于今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建设仍然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列宁;党内政治生活;理论与实践

中国分类号:A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5381(2018)06 -0054 -07

在列宁的文章中最早提到“党内政治生活”一词,是在其1915年发表在《共产党人》杂志上的《空泛的国际主义破产》一文中,文章中他批评以德国为首的社会民主党人背叛《巴塞尔协议》时使用了该词。除此以外,在列宁的其它文章中很少再出现该词,但他在领导俄国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围绕如何建党、管党、治党的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有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思想。今天,研究列宁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理论及其实践,对于当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党中央应成为拥有广泛的权力、得到党员普遍信任的权威性机构

“权威”就是对权力的一种自愿的服从和支持,这种“服从”“支持”是以对权力主体高度的认同为逻辑前提。党中央权威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不仅需要以外在强制的党纪法规作为制度保障,更需要依靠全体党员对党中央的高度信任与支持作为内生动力;党中央权威性地位的获得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它既不会随着党龄的增长而自动巩固,也不会随着政党执政地位的获得而自然提高,需要党高度自觉地加强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权威问题的理论阐释

早在1872年《论权威》中,恩格斯就指出无产阶级政党“要有一个能处理一切所管辖问题的起支配作用的意志,不论体现这个意志的是一个代表,还是一个受托执行有关的大多数人的决议的委员会,都是一样”[1]拢,因为“不论在哪一种场合,都要碰到一个显而易见的权威”[1]276。也就是说无论是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的过程中还是进行社会主義建设的过程中,都需要“一个能处理一切所管辖问题的起支配作用的意志”,即党中央权威。列宁作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丰富并发展了恩格斯关于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思想。早在建党初期,他在《卡·考茨基的小册子(俄国革命的动力和前途)的俄译本序言》一文中就明确指出:“工人阶级为了在全世界进行艰巨而顽强的斗争以取得彻底解放,是需要权威的。”[2]225 1909年6月8日,在《无产者报》编辑部扩大会议上,列宁又强调,“在目前党内力量重新组合的时期,只有全党的中央机关才能成为党的路线的有威信、有力量的代表者”[3]。1917年,在领导俄共(布)取得无产阶级政权后,列宁在诸多场合多次告诫全党:巩固政权丝毫不比夺取政权简单。“在目前激烈的国内战争时代,共产党只有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组织起来,在党内实行近似军事纪律那样的铁的纪律,党的中央机关成为拥有广泛的权力、得到党员普遍信任的权威性机构”[4]254,才能应对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成为一个权威性机构对巩固政权的价值意蕴。

(二)列宁关于雏护党中央权威的实践探索

针对无产阶级政党应该怎样才能使党中央机关“成为拥有广泛的权力、得到党员普遍信任的权威性机构”,列宁领导俄共(布)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

第一,严格执行党中央决议。党员以及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议,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的首要任务。党的权威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深深植根于党组织、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政策的执行力上。列宁历来高度重视党员及干部对党中央决策的贯彻与落实工作,他指出凡涉及全党全国的重大问题,“我们共和国的任何一个国家机关没有党中央的指示,都不得决定任何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4]157但是,党中央鼓励和支持每一个党组织和党员对重大问题的草案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决不允许出现利用组织职权压制党员的民主权利,把党员变成党中央决议的单纯的签字人。而决议一经党中央通过,全党必须严格服从,决不允许出现任何非议中央决策的言行,如在党的会议、党的报刊上,公然发表违背党中央决策的言论来破坏党已经确定的行动一致的“号召”。列宁反复强调,凡是党中央通过的决议,必须坚决执行,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个人都不能违背党中央的决议,在执行决议的过程中杜绝诸如冠冕堂皇、敷衍塞责、文山会海、拖拉严重亦或情绪失控、以辞职相逼等现象。他深知一旦党中央的决议被置若罔闻、束之高阁,党中央的权威势必荡然无存。

第二,坚决维护党的领袖权威。早在1900年,列宁在《我们运动的迫切任务》一文中就详细地阐述了领袖的重要作用,他把一个组织是否具有权威的政治领袖作为其能否取得统治地位的必要前提。由此可见列宁对领袖在政治运动中所起作用的重视,他反复强调领袖作为全党的核心人物,其权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因为领袖权威的任何削弱都会使党陷于危险境地。列宁指出,在通常情况下,群众是划分阶级的,而阶级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4]151,也就是说维护无产阶级政党的权威与维护党的领袖权威具有内在统一性,领袖权威的加强势必有利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值得注意的是,列宁在这里着重强调领袖权威的重要性,但他坚决反对盲目的、庸俗的、浅陋的偶像崇拜。作为一个坚定的唯物论者,他认为不应该脱离复杂的社会关系把领袖人物神圣化,即使在残酷革命中锻炼过的领袖,其本身也不具备抵御各种考验、诱惑,防止异化为党的叛徒的天然屏障。显而易见,杰出且具有威望的领袖的培养是一件极其艰难的事,但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维护党中央权威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第三,严把党员关口,同一切削弱党中央权威的现象作斗争。列宁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党中央权威,尤其是随着党执政地位、任务和环境的变化,一些冒险家和小资产阶级会想尽各种办法取得党员的凭证,混进党内来,意图利用党的特殊地位捞得好处;一些党员干部开始出现政治变质、经济贪婪、道德堕落、生活腐化等问题;一些反革命分子乘机混入党内,联合国内外反动势力,意图破坏党的团结统一,颠覆党的政权。党员成分的复杂、党性观念的淡薄、政治免疫力的下降,势必会削弱党中央的权威。因为维护党中央权威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落实、贯彻、执行好党中央决策,而党员及干部是决策的执行者和落实者,如果党员、干部出了问题,党中央决策便如一纸空文、水月镜花。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列宁从组织建设着手,立足于提高党员质量,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党中央权威。其一,建立介绍人制度。不仅严格界定不同成分入党人的介绍人的党龄,而且规定一旦被介绍人违反党纪国法,介绍人要负连带责任。其二,延长党员预备期制度。基于党员的出身成分严格划分预备期年限,即使是工农出身的红军战士至少也要六个月。其三,对党员的处分要严于非党员。完善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决不允许任何党组织、干部对司法进行任何干预。最后,清党、整党,纯洁党的队伍。针对已经混进党内的不法分子,列宁在执政期间领导俄共(布)举行了两次大型的清党活动,分别清除党员约十四万人和十七万人,为扫除党内政治灰尘、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缺乏极其严格的铁的纪律,党只会一事无成

党的纪律是指为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进行而要求党员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包括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是确保党行动一致的根本保障。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纪律建设的理论阐释

早在1859年5月18日,马克思在给恩格斯写的一封信中就明确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5]逮句话充分体现了加强无产阶级政党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列宁深知严格党的纪律的重要性,这是无产阶级政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使然。在总结俄国十月革命胜利的经验时,他指出俄国无产阶级革命之所以能够取得胜利,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坚持无产阶级政党极其严格的纪律。列宁提醒全党,夺取政权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巩固政权比夺取政权更加艰难,“由于资产阶级被推翻(哪怕是在一个国家内)而凶猛十倍”[4]135,“不进行需要坚持不懈、纪律严明、坚定不移、百折不挠和意志统一的战争,便不能战胜资产阶级”[4]135。随后,1920年4月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文中,他又深刻地总结无产阶级政党巩固政权的两个必要条件:首先,必须拥有极其严格的真正铁的纪律;其次,必须得到工人阶级全心全意的拥护。否则,俄共(布)的政权连两个半月都保持不住,更别奢谈两年半。

(二)列宁关于严明党的纪律的实践探索

针对如何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纪律建设,确保党集中力量办大事,列宁提出了如下主张。

第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的纪律是严格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党组织及其党员严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纪律的首要内容,是检验其政治方向是否明确、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政治观点是否正确的试金石。列宁始终高度重视党的政治纪律,因为他深知政治纪律一旦受到破壞,对党所造成的危害将是无法估量的。如十月革命前,针对党应该采取什么方式取得政权,列宁深刻地洞察出此时的俄国已经丧失和平取得政权的时机和条件,必须转而采取“武装暴力方式”夺取政权。为了获得全党的支持,列宁经过一系列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在1917年10月20日召开的中央全会上以10:2的票数通过了他的“武装夺取政权”的决议,其中两张反对票分别来自季诺维也夫和加米诺夫。他们始终坚持俄国还不具备社会主义革命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条件,贸然进行武装革命只会将党推向灭亡,这显然是一种冲动的、不正确的做法。为了充分赢得全党的理解和支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行动一致,1917年10月29日,列宁再次主持召开党中央委员会扩大会议,对俄国采取武装夺取政权的有利条件、必要性、迫切性进行详细的说明,以求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统一。而此时季诺维也夫和加米诺夫仍旧固执己见,加米诺夫甚至以辞职相威胁。令人气愤的是,在10月31日,他们竞在具有半孟什维克性质的《新生活报》上公开发表反对党中央已经表决通过的“武装起义”决议,这种做法不仅向敌人公开表明社会民主工党内部的分裂、不团结,而且将党的秘密直接透露给敌人,这是一种多么愚蠢的做法!而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社会民主工党高层领导人身上。对此,列宁非常愤怒,他气愤地指出社会民主工党高层内部竟然出现如此无耻的叛徒,把党直接出卖给敌人,建议中央委员会立即把季诺维也夫和加米诺夫这两个党的叛徒开除党籍。1917年11月2日,社会民主工党召开紧急会议,严厉批评季诺维也夫和加米诺夫这种公然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并禁止他们再公开发表违背党的政治纪律的任何言论,与此同时,会议批准了加米诺夫的辞职。像季诺维也夫和加米诺夫这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将党置于极端危险的境地,全体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必须从中吸取历史教训。可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关乎党的生死存亡,任何对党的政治纪律的轻视和削弱,都极有可能将党推向深渊。

第二,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马克思、恩格斯历来重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早在1847年发表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二条中,针对入盟的条件就严格规定盟员:“不得参加任何反共产主义的(政治的或民族的)团体并且必须把参加某团体的情况报告有关的领导机关;……必须获得一致通过,才能被接收入某一支部。”[6]凡是违反上述条件的盟员,视轻重给予严厉处罚,严重的开除出盟,而且一旦被开除同盟则不得再接收入盟。列宁继承并发展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思想,如他规定“中央委员会委员不得同时参加除党总委会以外的其他任何党的组织”[7]46,“布尔什维克中心机关的成员如在六个月内不做党的工作,……即被认为是自动退出布尔什维克中心机关”[7]293,“如果新党员有违反党纪等等情况,介绍人应受纪律处分,如果他们在介绍新党员时一再采取不谨慎的和轻率的态度,就要受开除党籍的处分”[8]405。这些无不体现了列宁重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的思想。

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员和党组织充分表达意愿、主张,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的权利。党内民主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党员有充分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

(一)马克恩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内民主的理论阐释

19世纪中期,恩格斯就指出,作为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一个显著的政治优势就是,“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9]。列宁的党内民主建设是以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理论为指导,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实践。在1902年《怎么办》一文中,列宁就对党内民主的条件作了明确的阐述。虽然在建党之初,社会民主工党在残酷的黑暗专制统治下,为防止被迫害只能采取秘密工作的状态,彻底实现民主化是不可能的,但列宁仍然想尽一切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强调在讨论工作时必须吸收各周围组织参加并给以发言权。即使在十月革命前期如此危急的情况下,列宁在呼吁全党采用“武装暴力夺取政权”的决策过程中,仍然采取民主方式通过这一决议。1920年9月,列宁在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上,主张把发扬党内民主作为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1921年3月,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列宁领导俄共(布)又通过了《关于党的建设问题》,再次重申党内民主的重要性。列宁的一生都在致力于维护党内民主,即使在生命垂危之际,仍然在探索如何防止党内权力过度集中在高层领导干部手中而阻塞了党员民主渠道,可见,他对党内民主的重视。

(二)列宁关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实践探索

在领导俄共(布)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围绕怎样发扬党内民主,充分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列宁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第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员是党内民主的主体、党内事务的主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首先必须保障党员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通过任何方式压制、阻碍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党员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罢免权,是发挥党内民主的基础。列宁非常重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他在1907年《社会民主党和杜马选举》一文中就规定,“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是民主地组织起来的。这就是说,党内的一切事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2]249“但是,还不仅如此。要真正民主地决定问题,只召集该组织选出的代表开会还是不够的。必须让该组织的全体党员在选举代表的同时就整个组织所关心的有争议的问题都能人人独立地发表自己的意见。”[2]249这里主要包含三层意思:其一,党内事务由全体党员共同决定,必须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其二,党员通过选举产生党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对被选举人享有罢免权;其三,对于党内存在的争议,每个党员都有独立自由的发言权。

第二,党内重要决策的通过必须充分征询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正确的党内决策是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决策制度,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环节,是发挥党内民主的客观要求。针对如何充分保障党内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操作性,列宁强调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中央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在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前,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昕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凝聚全党智慧和力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決策。在1907年《社会民主党和杜马选举》一文中,列宁就强调:“为了贯彻民主制,极重要的问题以及那些同群众本身的一定行动有直接关系的问题,不仅必须用选派代表的方式,而且必须用向全体党员征求意见的方式来决定。”[2]250值得关注的是,列宁不仅强调党的重大决策方针通过之前要在党内展开广泛的讨论和争论,而且要求讨论的主体必须是全体党员,“甚至是最落后的党员都积极地参加党的生活,参加所面临的一切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7]54

第三,坚持党内一律平等原则,反对特权。坚持党内民主,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不得凌驾于党章、党纪之上,都不得利用特权压制、破坏党内民主。列宁指出,党内民主意味着平等,这种“平等”不仅仅意味着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要求全体党员——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上层人物”都必须平等地履行党员的义务。十月革命后,俄共(布)成为执政党,党内开始出现特权现象,如一些干部把普通党员当作私有财产,经常对他们颐指气使,要求他们惟命是从。更有甚者,借助职务便利,利用组织权力打压他人,“如果某个同志提出批评,他就受到迫害。而一种最主要的最基本的迫害,就是把他逐出他所在的组织,放逐到第二、第三、第四个组织去,没完没了的放逐”[10],其结果必然造成党内政治生活上的不平等。列宁清醒地认识到这种不平等现象在党内存在的危害性,“这种不平等是违反民主制的,并且是瓦解党和降低党员威信的根源”[11],“让党员享有优先权是一种弊端,因为这样做,骗子就会混进党内来。同志们,我们无论现在和将来都要同这种现象作斗争”[12]。此外,列宁还多次在会议上强调,应当让每个党员明白,党员的特殊身份只是使他担负更重的责任和使命,而不是成为其谋取特权的通行证,因为“党不能够也不应当为自己的成员要求特权”[8]180。针对党内存在的少数国家机关的党员领导试图通过特殊职位谋取特权的行为,列宁强调必须严惩不贷。

四、认识及把握群众的需要,并追随群众,进而领导群众

唯物史观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历史和现实都充分验证了一个真理:无论是一个政权还是一个政党,其前途命运无不取决于人心向背,如不能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审时度势,关注群众情绪,把握群众需要,赢得群众信任与支持,势必要垮台。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价值意蕴的理论阐释

马克思、恩格斯首先是革命家,其次才是政治家、理论家,他们终生致力于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作为唯物史观的创造者,马克思、恩格斯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马克思形象地指出,如果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无产阶级政党“在一切农民国度中的独唱是不免要变成孤鸿哀鸣的”[13],这句话充分道出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所蕴含的价值意义。列宁历来重视密切联系群众,并把其作为夺取政权、治国理政的重要法宝。他清醒地认识到,无论何时党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俄共(布)执政后,他深知执政党的合法性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如果共产党员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沉迷于当官老爷、漠视群众疾苦,甚至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势必会失去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英国史学家艾瑞克·霍布斯鲍姆在他的《极端的年代:1914-1991年》一书中,曾对列宁关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给予了精辟的总结:“列宁及布尔什维克党人唯一的珍贵财产,在于能认识及把握群众的需要,并追随群众,进而领导群众……”[14]

(二)列宁关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实践探索

围绕如何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列宁在领导俄国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进行了不懈的探索。

第一,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推进、取得成功的关键。无论是在取得政权过程中还是在取得政权以后,列宁始终把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作为党的重要抓手。早在十月革命之前,他就指出:“可以在取得政权过程中和取得政权以后得到工人阶级和非无产阶级劳动群众十分广大阶层的充分支持,以及在取得政权以后,能够通过教育、训练和争取愈来愈多的劳动群众来支持、巩固和扩大自己的统治。”[4]161十月革命后,针对如何巩固新政权,他深刻吸取以前统治阶级失去执政根基的深刻教训,反复强调俄共(布)巩固这个新政权所依靠的力量只能是人民群众的信任,决不能像以前建立起来的任何机构一样,幻想通过刺刀的力量、警察局的力量或金钱的力量来巩固政权。

第二,及时考察群众的情绪,把握群众的需要。列宁深刻认识到,为了完成无产阶级政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任,不仅需要把工人阶级中的大多数争取过来,而且应当把农村中受到严重剥削的劳动群众的大多数也争取过来。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要领导群众共同前进,而不是自己孤立独行,因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仅仅依靠一个政党的力量是不可能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重任的。为了不使党的步伐太快,超越了人民群众的承受限度,俄共(布)必须善于接近群众、深入群众、扎根群众,了解群众所能够接受的速度,否则整个先锋队势必会脱离她的后备军。针对于此,列宁要求党员干部应当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善于“考察群众的情绪,接近群众,答复群众的要求”[4]158,及时消除党群之间的一切隔阂。

在三年国内战争时期,为了赢得战争的胜利,消灭一切国内外敌人,巩固新生政权,列宁领导俄共(布)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采用余粮收集制,提出一切为战争服务的口号。无可否认,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对确保国内战争的胜利,巩固新生政权,功不可没。可是,国内战争胜利后,俄共(布)仍然推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并试图保持过渡到共产主义,而此时的俄国长期处于战争之中,民不聊生,经济几乎处于崩溃的边缘,人民群众怨声载道,而俄共(布)却没能及时考察、了解到群众的情绪,把握群众需要,最终酿成以“喀琅施塔得暴动”为代表的“不要布尔什维克,只要苏维埃”的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在严峻的国内战争时期,群众可以凭借高昂的革命情绪秉持着一切为战争服务的宗旨,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那战争结束就是他们所能够承受的临界点,俄共(布)却未能及时考察到群众这种情绪的转变,了解群众的迫切需要,群众通过发动暴乱,愤然向俄共(布)表达他们的情绪和要求。俄共(布)深刻认识到这种脱离群众的状况绝对不能再继续下去,必须立即修改政策,据此,列宁领导俄共(布)紧急召开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决议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废除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虽然问题最终得到解决,但是这种通过群众自己发动暴乱,公然表达自己的情绪,代价太过高昂,它用事实警告我们,不能无视群众的情绪,忽略群众的需要。

第三,维护群众的利益。列宁始终强调,“工农政权办事首先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15],“用事实向他们表明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究竟带来了什么好处”[16],否则无法领导群众。他深知一个以农民占主体的俄国,土地问题始终是广大人民群众最普遍关心的问题。1917年11月9日,也就是十月革命结束的第二天,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便立即根据列宁的报告通过了《土地法令》。该《法令》明确规定:废除地主土地私有制,农民不需要交任何赎金,即可获得土地。《土地法令》的实施不仅使俄国农民无偿获得1.5亿公顷的土地,而且农民因赎地而欠下的30亿卢布债款也被取消。这也是以列宁为首的俄共(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典范。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上,列宁始终强调群众之事无小事。作为国家领导人,他更是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亲自接待群众的来访,倾昕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由此,列宁的办公室也因群众的常访而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接待室”。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恩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列宁.列宁全集:第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3]列宁.列宁奎集:第19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36.

[4]列寧.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奎集:第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13,

[6]国际共产主殳运动史:第1卷[M].北京:人民止版社,1977:69.

[7]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苏联共产党代表大套、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会议汇编:第1分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8]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苏联共产党代表大套、代表套议和中央全会会议汇编:第z分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07,

[10]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国际共运史研究室.“民主集中制”和“工人反对派”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84.

[11]列宁.列宁全集:第39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2,88.

[12]列宁.列宁全集:第3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S5:15.

[1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73,

[14]史瑞克·霍布斯鲍姆.极端的年代:1914 - 1991年(上)[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87.

[15]列宁.列宁全集:第42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212.

[16]列宁.列宁全集:第30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307.

猜你喜欢
党内政治生活理论与实践列宁
拉美有多少“列宁”?
基层党组织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堡垒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治党的逻辑必然
全面从严治党开启“三点攻”新模式
理解“党内政治生活”的三个维度
纪念列宁
最后的岁月
列宁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