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新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国土资源局小溪塔国土资源所,湖北 宜昌 443100)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地域面积242平方公里,下辖21个村(场、社区),辖区共有矿山企业10家,全部为采石矿山,主要分布廖家林村、文仙洞村、官庄村、南津关村等四个行政村。其中7家矿山采矿许可证已到期,目前正处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阶段。另外3家矿山企业因采矿许可证还在有效期限内,属于生产矿山,根据夷陵区采石企业整治方案有关精神,到期后将不再延续,注销采矿许可证。
生产矿山情况:生产矿山分别是宜昌鑫艳峰胜建材有限公司永顺采石厂,位于小溪塔街道文仙洞村一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0.12.27-2020.12.27,生产规模13万吨/年,矿区面积0.0511平方公里,截止2017年12月底,保有资源储量337.4千m³(折合93.46万吨),该矿山实际生产能力30万吨/年,尚可服务年限3年。
夷陵区李家湾采石厂,位于小溪塔街道廖家林村二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0.9.28-2020.9.28,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1031平方公里。截止2017年12月底,保有资源储量829.1千立方米(折合219.7万吨),剩余服务年限可达5年。
宜昌市金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寥家林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小溪塔街道廖家林村二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5.4.20-2025.4.20,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区面积0.1456平方公里,截止2017年11月底,保有资源储量911.6千立方米(折合252.4万吨),服务年限还有8年。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宜昌市夷陵区鸿涛采石厂、宜昌市夷陵区龙湾采石厂、宜昌市夷陵区文仙碎石厂、宜昌三安商贸有限公司天河池采石厂、宜昌市博泰石材有限公司永固石料厂、宜昌市南津关采石厂、宜昌市桃坪采石厂等七家采石厂采矿权证已到期不再延续,现已进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期间。其中宜昌市夷陵区文仙碎石厂、宜昌市夷陵区龙湾采石厂正在加快实施,其他5家采石企业因产业转型等多种原因还没有开展实质性恢复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总体工作进展:根据现场调查及在国土一张图上测算,全街办采石厂矿山占地总面积达99公顷,其中临时堆场64公顷,采区面积35公顷。矿山企业按照边开采边覆绿的要求,已覆土植绿矿区总面积11.3公顷,占应恢复治理土地总面积11%。覆土植绿主要采取了种草、种植低矮树种等方式。
(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进度慢。宜昌市夷陵区文仙碎石厂、宜昌市夷陵区龙湾采石厂相继批准延续恢复治理时间,通过现场多次督促检查,矿山企业仍然抓紧碎石加工外运销售,工作重点没有放在恢复治理方面,根据目前工作进度,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治理。宜昌市夷陵区鸿涛采石厂、宜昌三安商贸有限公司天河池采石厂还在优化调整矿山治理方案,宜昌市博泰石材有限公司永固石料厂一直处于停止生产的状态,宜昌市南津关采石厂、宜昌市桃坪采石厂位于南津关风景区,已停产较长时间,虽然编制了恢复治理方案,但当地村委会计划利用矿山废弃地开发旅游项目,导致恢复治理方案不能实施。
(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质量差。矿山企业缺乏边开采边覆绿的整体计划安排,覆土植绿呈现零零星星,不成规模,局部虽然采取了覆土植绿的措施,但覆盖土层薄,土质差,不适宜植物生长,排水措施不到位,如遇暴雨,很可能会形成水土流失。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执行效果差。大部分矿山企业以生产为主,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意识淡薄,没有执行边采边覆。还有的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质量差,实地操作性不强,导致随意变更设计方案。宜昌市夷陵区龙湾采石厂实际恢复治理与批准的方案差异较大,对监管工作提出了难题。大多数采石矿山台阶预留不规范,过度开采台阶,存在高陡边坡的隐患。
一是有的矿山企业还存在侥幸心理,希望矿权还能得到延续,继续正常生产。如宜昌市夷陵区鸿涛采石厂迟迟不开展恢复治理,还在继续增加生产设备。二是有的企业还在等待观望,希望政府能出台更好的解决办法。三是有的矿山企业觉得恢复治理无利可图,宜昌市博泰石材有限公司永固石料厂台阶预留相对比较规范,在恢复治理过程中,必然要开采台阶,一旦严格管理,企业将失去收益,没有其他的激励措施,企业就不会主动去开展治理。四是矿山企业在开复工审批过程中,时间花费较长,因各种原因导致矿山有效生产时间缩短,造成恢复治理工期延误。
(1)加大监管力度。基层国土资源所要指导督促矿山企业制定边采边覆年度计划,纳入国土资源所日常监管重点内容,全面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督促企业落实好年度覆绿计划,计划执行过程要有形象进度,国土资源所要对辖区内每个矿山建立地质环境恢复档案,做到一矿一档,实行动态管理。
(2)推进矿地综合利用。按照“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景则景”的原则,充分挖掘矿地综合利用潜力,明确每一处矿地的利用方向。宜昌市南津关采石厂、宜昌市桃坪采石厂位于风景名胜区,地理位置优越,在矿地利用上应高位谋划,与景区旅游结合,以充分发挥矿地效益,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同时对有些矿山用地通过治理具备耕地标准的地块纳入土地开发项目,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增加耕地面积。
(3)加大恢复治理方案执行过程监管。要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质量,学习借鉴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经验,要达到施工图的标准,并做好技术交底,让矿山企业、监管部门容易操作实施,整体部署容易掌握。再就是要适时优化调整治理方案,在治理过程中,要及时聘请专家和设计单位多到现场进行指导,对涉及变更的项目及时作出调整,出具相关意见。
(4)加大绿色矿山创建力度。基层国土资源所要创建绿色矿山示范点,指导矿山企业制定绿色矿山创建方案,逐项落实绿色矿山创建相关指标,分批推进。
(5)建立矿山企业诚信机制。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恢复治理方案及区国土资源局批复的期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对无特殊情况超过批准期限的,一律不得延期,其缴纳的矿山地质灾害备用金不予退还,由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恢复治理,治理资金从企业缴纳的地灾备用金中列支,并将该企业纳入不诚信企业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