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全面预算的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设计研究

2018-01-30 03:32王斐斐
山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分权管理体制体制

王斐斐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4)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和高校现代化管理模式的不断完善,传统的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已经不能满足高校的现代化管理和教育发展,存在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各大高校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设计势在必行。

一、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概述

管理权限的划分,是一个组织管理体制的重心所在,选择集权还是分权管理,运用适当、合理合规的财务管理模式,能够促进单位事业的蓬勃发展。由于管理体制不仅涉及到各级机构的利益,还涉及到各级机构对上级的管理战略、政策以及权威的认同性,所以,管理机构是采取集权管理还是分权管理是重中之重。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全国各大高校都是由财政统一进行分配与管理,因此,高校内部的财务多采用的是集权性质的管理体制。由于计划经济时代高校只负责人才的培养,其他事务一律由国家安排,其面对的教育任务相对比较简单,所以集权管理与计划经济体制十分适应。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完善,国家逐渐赋予了各高校更大的自主权,传统的集权制管理体制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逐步开始分权管理[1]。

二、基于全面预算的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设计

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包括系统化理念、人本化理念以及战略化理念,全面预算管理是通过将业务、资金以及信息进行整合,给予适度、明确的分权,从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达到改善经营状态、贯彻战略目标等。高校内部财务全面预算管理则是指高校根据最初制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计划以及年度支出计划,开展的各种财务活动。高校内部财务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导各高校财务活动的方针,是考核各高校财务活动的标准,是各高校内部控制财务支出的根本依据。高校内部财务全面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以及监督等环节[2]。

(一)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设计的基本原则

1.宏观调控,微观搞活

为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务管理体制带来的问题,克服单纯分权管理体制带来的弊端,在设计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时要坚持“宏观调控,微观搞活”基本原则。在职能制组织结构模式的管理体制下,各高校下设的职能管理部门(包括财务部门)并不是完全独立的,而是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之下的分权管理。在整个学校财务的运行过程中,一直以学校的宏观调控为主要管理,下设的分级部门主要起协助和制约的作用。高校财务的宏观管理要想实现治而不乱,且有活力,校长及全校干部和师生都要秉承全校为一体的自觉,尤其是在高校的财务预算管理方面。财务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现高校财务管理和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举措。高校应该根据自身收支状况以及财政的客观情况,进行全方位、大面积的收支预算管理,这不仅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统筹利用率,还有利于高校财政的优化、资金合理使用等。

2.平衡责、权、利之间的关系

根据各大高校目前实行的学校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特征,高校应将学校的统一领导与各职能机构进行有机结合,使财务既能够得到学校的宏观调控,又能将权力和责任合理的下放至各职能机构。职能机构在得到一定的财政权力的同时,也承担起了一定的经济责任,充分调动学校和职能组织两方面的积极性,实现责任、权力和利益三者之间的紧密结合和平衡,并将责任作为核心,权力作为条件,利益作为动力,推动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3.与高校自身发展情况相适应

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是现代化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环节,要与高校自身的管理体制、发展状况相适应。高校需要以自身的教学、管理模式、财力状况、办学规模以及学校的发展历史等情况为根本,经过不断研究与探索,形成属于自己的、科学的、合理的、独特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从而推动学校财务工作的发展。

(二)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设计的基本模式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之下,高校已由只负责人才培养转变为直接面对教育市场,自主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面对竞争激烈的教育市场,要赢得竞争优势,就必须全面调动整个学校的积极性,而调动整个学校的积极性,根本在于学校的适当分权。在现代化的高校管理体制下,建立高校统一领导学校财务,同时赋予下设院系适当的财务支配权,是将财务的集权与分权有机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总之,要将高校财务管理中的统一领导权掌握在学校的手中,院系掌握本院系内部的经费预算与支出。

(三)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设计的基本目标

保证内部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和正常经营是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的基本目标。作为社会化服务组织,高校必须拥有稳定的资金支持才能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责任。而高校的主要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合理的教育收费、合法的校办产业以及来自于社会的捐赠等。高校将这些办学经费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3]。因此,高校必须要在有效的资金范围内合理支出,并保持偿还债务的基本能力,才能长期、稳定的发展。

(四)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设计的基本结构

现阶段高校所实行的新财务管理体制,要求平衡好集权与分权,保障财务管理系统的规范性和灵活性。根据当前高校的运行机制,在设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的过程中,需要牢牢坚持党委的正确领导,在校长以及学校有关领导的带领下,建立起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并分别设置以下几个中心机构,分别完成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以及教辅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1.预算管理中心

预算管理中心的主要工作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全面预算,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一般多选择在学校财务处设置预算管理中心,其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直接反馈至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学院、教辅部门以及学校的各职能部门的预算共同构成了学校总预算。为有效完成编制和执行学校预算工作,学院及学校各职能部门需要在预算管理中心的统筹规划下,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编制和执行学校总预算。

2.资金结算中心

顾名思义,资金结算中心的主要工作是对学校内部各单位的资金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对包括付款事务等予以统一负责。在基于全面预算下设计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的过

程中,必然需要设计资金结算中心,用于对学校各单位内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外统一进行银行账户的开设,从而防止在高校内部出现“小金库”的情况。除此之外,分权管理模式使高校财权被部分下放至学院,学院可以直接负责管理部分教育经费。但如果完全由学院负责资金管理工作,则会分散学校资金。设置资金结算中心后,各学院资金将被统一集中至资金结算中心完成相关管理工作,学校财务资源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高效利用。

3.会计核算中心

会计核算中心是在高校新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中完成对学校财务收支的统一管理,使学校可以有效管控预算的执行,确保每一笔资金都可以用在“刀刃”上。在分级管理下虽然经费权力被下放,但仍然由学校对资金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交由会计核算中心全权进行核算管理。在充分设置学校内部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局域网等基础上,可以独立完成学校财务核算工作。

总之,很多高校已经意识到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开始着手对基于全面预算的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进行设计。同时,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也成为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的热点,完善和优化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也成为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春凤.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特点及优化分析[J].科技经济导刊,2017,(35):154-155.

[2]张茂.对当前高校财务管理若干问题探讨[J].纳税,2017,(35):33-36.

[3]白瑛.加强高校预算管理的现实困惑与实践探索[J].管理观察,2017,(29):13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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