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的思考与探索

2018-01-29 09:32陈昕钊
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21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

陈昕钊

摘要:国有企业办社会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承担了本应有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很大程度上为国家减轻了负担,保障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企深化改革的不断加快,这些社会职能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沉重包袱,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已成为不可回避和必须下大力气从根本上解决的突出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社会职能;剥离;改革

中图分类号:F279.2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21-0102-01

一、企业办社会的历史成因及弊端分析

企业办社会,主要是针对传统的国有企业而言的。国有企业办社会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是我国建国以来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具体而言,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包括: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的统称)、企业自办的医疗教育机构、市政及文化体育设施、社区管理、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职能等公共服务体系。

这种“小企业大社会”的格局,既要为职工提供生产前、生产后的全方位服务,又要顾及职工生活、福利、社保等方方面面。企业类似于一个浓缩的社会,兴建了大批与生产经营没有直接联系的场馆、设施,诸如食堂、澡堂、医院、幼儿园、中小学等,接管了职工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承担了医疗、教育、文化、体育、退休人员管理等诸多本应有社会承担的职能。这种独特的企业“办社会”现象,曾经是国企弥补政府和社会公共服务缺失的必然选择,也是国有企业职工和家属的共同记忆。国有企业办社会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政府职能的缺失,在政府不能满足职工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的条件下,企业办社会是无奈的选择。

二、剥离企业办社会应注意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问题

一方面,部分员工由于情感上难以割舍以及出于对未来的担忧等因素,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有本能的抵触情绪,给剥离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将会直接影响剥离工作的进度及最终效果;另一方面,部分国有企业从福利角度考虑,主观上不愿意剥离,宁愿通过“办社会”对干部职工进行隐形补贴,为子女上学、职工就医、退休人员保障等设置特权。

(二)人员划分问题

由于历史和体制原因,国有企业人员身份较为复杂,比如: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的剥离,就必须区分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医疗辅助人员等。只有清晰界定了人员身份,因人施策,剥离工作才可能事半功倍。

(三)与地方对接问题

由于剥离企业办社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人员多、资产规模大,且剥离费用高昂,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的实施细则不具体、移交方与接收方协调困难、清产核资出现分歧、剥离费用如何划分等问题是摆在前进道路上的拦路虎,如无进一步地协调改进,将有可能影响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剥离工作的大局。

(四)资产界定问题

按照国家关于剥离企业办社会工作的原则,移交资产无偿划转,实行成建制整体移转。但实际情况是,有些特殊资产,比如土地资产既无法分割,又无法置换。而实际操作中,有许多国有企业办的社会机构所用场地属于租赁或租借,自身并无所有权,且往往享受租房优惠,甚至是零租金。显然,没有场地支持,社会机构移交后难以运行。于是,接收方希望场地一并划转、移交方希望资产置换或购买、社会机构担心无场地可用,工作就此陷入僵局。

三、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对策

(一)政策应贴近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国有企业办社会尽管会增加企业负担,但是,也有许多潜在的积极作用。国有企业所设立的各种社会性服务组织,虽然同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的联系,但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会对企业经营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制定政策过程中应辩证地看待这种现象,不能一味地当做“甩包袱”,也要统筹考虑人员、机构移交后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对执行过程中的政策空白地带,应及时听取信息反馈,进行政策补强。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补齐社会职能短板

国有企业办社会的根本原因在于一定时期内政府职能缺失,但这种现象只限于那个特殊的經济时期,反观现在,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实力雄厚,有足够的能力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医疗、教育、住房、三供一业等需求提供更好质量、专业化程度更高的优质服务。要进一步加快养老、医疗、失业、住房公积金等领域的改革步伐,使政府办社会覆盖更多领域、进入更深层次,切实补强社会服务不足的短板,解决职工群众的后顾之忧。

(三)建立有效沟通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渠道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不是一城一地之事,也不是某一个国有企业特有现象,而是传统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剥离工作开展的是否顺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及接收单位的配合程度。因此,政府应该从更高层面统筹考虑对接问题,建立简洁高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能够及时传输反馈。只有政府与企业、移交方与接收方相互理解,求同存异、达成共识,才能让剥离工作在现有的大政策框架下减小阻力,加快推进。

四、结语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一系列深层次的改革问题,是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的必然举措。只有正确面对剥离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因地制宜找出应对之策,才能使剥离移交工作顺利推进,才能使国有企业早日卸下包袱,轻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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