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下农业合作社经营思路转变的探讨

2018-01-29 10:56付冰仪张学义
商场现代化 2017年15期
关键词:合作社产业链互联网+

付冰仪+张学义

摘 要:“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如何合理地利用“互联网+”是合作社要思考的问题。针对目前合作社存在的信任危机及同质化竞争严重的问题,提出了“互联网+”视频支持、产品检测、下游产业链合作等措施,为“互联网+”下的合作社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互联网+;合作社;产业链

一、前言

在2015年3月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互联网+”,是移动通信网络+大数据收集、挖掘、分析、整合+智能感应能力形成的新的业务体系和新的商业模式,而不是简单地把一些互联网的营销、互联网的业务和传统行业结合。如果还停留在只是把传统行业加上一点互联网就叫“互联网+”,技术和业务模式还是停留在过去,那么它不是引领行业发展,而是会被淘汰。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4年关注农业,合作社发展进入新的机遇期。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全文约13000字,共分6个部分33条,其中15次提到农民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组织。

目前已经有大量文献研究“互联网+”,也有大量文献研究农民合作社,但将二者结合在一起研究的不多,且大多处于基础研究阶段。徐世艳(2015)把互联网+下农民合作社营销模式归结为(1)农民合作社+第三方信息中介平台;(2)农民合作社+垂直电商;(3)农民合作社+第三方电商平台;(4)农民合作社+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方电商平台等。葛磊(2016)提出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技术服务平台;发挥政府职能,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机制等措施。未见涉及“互联网+”下经营思想转变的研究。

二、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发展迅速,2016年10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有174.9万家,虽然大部分处于未运行状态,但运作良好的合作社数量也依然可观。部分合作社的产品在电商平台销售,部分通过微信、QQ销售。2011年-2015年农产品电商平台的销售额从178.224亿元增长到698.335亿元。

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势头良好,但也潜在一定风险。

1.信任风险

几乎所有的合作社农产品都贯有“绿色、有机”称号,但农药、添加剂、催熟剂等的滥用已不是秘密,电视中报导的“自己做的馒头自己不吃”、“自己种的姜自己不吃”、“自己种的葡萄自己不吃”等典型事件严重地伤害了消费者,也使消费者对农产品产生了空前的信任危机。这种信任危机也延伸到农民合作社农产品上,个别农民合作社对“绿色、有机”的概念都不清楚,就在农产品标签上打上“绿色、有机”的标识,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严重侵犯,如果不在这方面加强管理,合作社农产品的信誉将受到严重打击,会面临“说了也不信,不说更不信”尴尬境地。

2.同质化竞争激烈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同质化竞争严重。新型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地域跨度极小,活动半径狭窄,多以村为基础。合作社在发展中还呈现出另外三个基本特征:一是部分村庄合作社的数量达到或超过2个,“一村多社”的现象并不少见;二是单个合作社的社员数量有限,社员人数占村庄总人数的比例较低,覆盖面小,带动作用不强;三是合作社的平均寿命较短,不足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其在未经过优胜劣汰的解散、合并、重组前同质化竞争严重,经营利润有限。

三、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做大做强合作社。

1.解决信任危机

解决信任危机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利用互联网技术中的视频支持,在生产场地设置全方位高清视频摄像头,将合作社农产品的生产中的主要过程同步传递到服务器,任何需要的人都可以在相应网站上查询相关记录,消费者可以随时查验农产品的生产全过程,与合作社生产方的生产过程说明相印证,以便查看、推断生产过程是否有违规使用农药、添加剂的情况,如果印证相符,说明合作社所宣传的绿色、有机是真实的,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从而重塑消费者信心。二是设置农产品随机抽检制度。合作社可以与消费者互动,依据成本与利润情况,由消费者与合作社共同随机选择农产品送国家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在网站公示。国家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力度很大,给合作社的优惠政策也比较多,合作社可以申请国家每年固定次数的免费农产品检测政策支持,同时,也可动员消费者部分出资参与农产品的抽检,只要费用比例合理,消费者就会接受此办法。或者在农产品销售价格中设置检测基金,用以合作社农产品的检测费用。

采取以上办法,就可以重塑消费者信心,解决农产品的信任危机。

2.下游产业链合作模式

合作社的构成基础是农民间的合作,在同质化竞争严重的环境下,可以采取下游产业链合作的模式增加利润。合作社下游产业链包括:普通消费者、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消费者等,互联网+的精髓一是通过创建渠道从而消灭中间商,二是实现网络结点的价值。从消灭中间商的角度出发,合作社下游产业链的最终消费者是个体消费者,利用互联网+技术的最终效果是直接面对个体消费者,但这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合作社发展目前的思路是与下游产业链中的结点合作,创造出更大的价值。具体的做法是:成立农产品精加工部门,将农产品清洗、加工、包装为可以直接下锅的半成品食品,经网上订购速递直接送到最终消费者手中,成品则需要与餐饮业合作,通过网上订购快速将农产品加工后的食品成品送到最终消费者手中。拥有资源就有话语权,只要合作社的农产品让消费者足够认可,以上措施就不难实现。

解决信任危机是合作社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合作社发展的基础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一问题,合作社才有发展的机会。合作社的构成基础是合作,下游产业链合作模式是合作基础的进一步延伸,也是合作社是否能够进一步发展助推器。

参考文献:

[1]李克强.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EB/OL].(2015-03-05)[2015 -03-20].http://www.gov.cn/guowuyuan/2015-03-05/content_2826438 .htm.

[2]刘金婷.“互联网+”内涵浅议[J].中国科技术语,2015(3):61-61.

[3]张利.中国合作社生态分析与对策[J].今日养猪业,2017(5):61-61.

[4]徐世艳,赵泽民,耿方梅,童少娟,郑丹.“互联网+”背景下农民合作社营销模式研究[J].基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1):2-3.

[5]葛磊,李想,吴祖葵,杨敬华.“互联网+”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与发展探究[J].农业经济展望,2016(5).

[6]解新华.“互联网+”环境下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6(18):84.

[7]赵晓峰,王艺璇.阶层分化、派系竞争与村域合作社发展--基于河南省先锋村新型农民合作社发展实践的调查[J].中國农村观察,2013(3):72-72.

[8]赵泉民,李怡.关系网络与中国乡村社会的合作经济-基于社会资本视角[J].农业经济问题,2007(8):40-41.

作者简介:付冰仪(1996.11- ),女,汉族,黑龙江省大庆市人,会计专业本科在校大学生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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